掩毕这本书的文字约莫有一个星期,当时看到一半的时候就跟别人分享了一下老舍同志的写作风格,讽刺现实主义,而且有点时候还挺能天马行空地一本正经。整本书分成了很多小的独立章节故事串作在一起,算是一种杂集。
最后的篇章讲解的是一个巡警的人生轨迹,更加可悲地是道出了放羊人的循环思想,在那样的旧社会,文化和知识并不是你上升通道的必备品,可少了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最好地方式是,你拥有一个这样的下等人,作为自己的下人。里面还夹杂着小布人与小木头人的不同讨好方式,以及如何踏上一条打鬼子的荒唐故事。这些情节的叙述,大都应当是与作者当时的环境紧密相关的,更何况他还是一个乐于在生活中“找乐趣”的人。且不谈论别人的私生活如何,我们生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估计就真的需要吃土了。
现代人,口口声声地总是在把吃土这件事当做玩笑儿,却不知道真正啃树皮的日子。 可笑地是,通篇我并没有记清楚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反而让我想起了之前看的一本书中的内容。自己家已经穷到揭不开锅了,但有碍于面子问题,把别人送来的一个礼盒摆置在屋梁上,且等到不时之需。恰巧过年过节,父亲觉得自己一个礼盒拿不出手,又是羞涩又是羞愧,就让小孩把礼盒提到亲戚家。孩子一路蹦跶着,却不巧地摔了一跤。你们猜,怎么着?从盒子里,弹出了两块驴屎蛋子。孩子当时对着那礼盒凝视了好一段时间,许久后提着这礼盒,在亲戚家门口转悠了一圈又一圈,且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黄昏的落日都下山了。终于还是姑妈看到了他,邀他进家,张罗着一起吃饭吃肉。那时候的孩子,可能好几年吃不上肉,愣在饭桌上,姑妈夹到碗里的肉,放在嘴里,味同嚼蜡,一点心思都没有。想想也是,放在我的这里,恐怕早就脸部烧起来了,要是万一再被当场打开看来,那岂不是要挖一个洞,我说的是真的挖个洞,把自己埋了算了。
你们猜,最后怎么了?辗转了一年,这个礼盒又出现了自家的屋梁上,看着自己做的标记,孩子心里默默地念叨了一句,“还好!”……
扯得有点远了,可这《我这一辈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让我联想到的这一个故事,所以请原谅我对作品中的深层意义理解不深刻和才识的缺乏。
为啥读这本书?
这个名字好呀!至少能够让你在读完之后,好好思量下自己这辈子是怎样的度过的,再不济,也能花少许的时间想想,自己是否也在过活着一种别人曾经的生活模式,比如规律地放羊娃,亦或是跪舔作揖地哈巴狗,亦或是静静地吃瓜群众。
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他会想起来思考这个问题;有人在经历了某些事情后,他会琢磨着该如何改变下生活;有人在受到旁人别事的刺激后,他会继续地傻缺装疯卖傻。我们不知,是他们傻,还是我们笨,行行匆匆地人们早已习惯了大撒把地当个“勺子”。
P.S. 败家地买了很多的书,一直在看,一直在看,希望看着看着就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