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世上最腻害的科技公司——谷歌的面试题一直以‘脑洞大’著称。
譬如这道题——
You built a house, all the sides of which are south looking. Suddenly you noticed a bear.What color is it?
较精准翻译:
你盖了一座面面朝南的房子,忽然,你注意到了一头熊。问它是什么颜色?
这道题会让好多人感到迷茫,原因无非是:条件和问题没有任何联系。
我们遇到的所有理工题——数学、物理、化学——都是以‘条件’作为基础,然后根据‘问题’来确定一个思考的方向。
譬如:小明的家和学校有2公里,小明步行速度是10米/分钟。问:小明从家走到学校要多久。
因为距离和速度之间存在联系(也就是所谓的公式),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条件中的‘2公里’和‘10米/分钟’来推算出‘小明从家走到学校的时间’。
之所以可以如此,是因为康德所谓的‘先天能力’:归纳和演绎。简单说,就是我们有‘联系起各种东西的能力’。更简单说,就是有智商(IQ)。
但谷歌的这道题并没有利用任何的‘联系’。
熊的毛色和房子的朝向没有任何联系。
再仔细想想,这个题目很奇怪:房子本身是不能面面朝南的,而熊究竟在哪个位置也不确定(题目只说你注意到了一头熊)。
之前问过学生:要么呵呵两声敷衍、要么成懵比状、要么骂出题的脑子有问题。
我们通常思考问题的时候用的是‘理性思维’,也就是上面康德说的那两种能力。但康德之所以提出这么出名的东西来(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里),完全是因为另外一个哲学家:休谟。
休谟和大多数正常人相反。
他认为,所谓的因果/条件/次序,都是人类的臆想。所以他取笑一切规律。
他的理由很简单也很难辩驳:为什么所有的规律都有例外?
基于这点,康德回答:人类天生就有这样的能力——你也可以称为弱点——因为人类除了这两种思考能力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思考方向了。
回到这道题目上。
正如康德所言,我们会也只会用这两种能力。所以,我们必须依靠这样的能力来解题。
开始吧。
房子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面面朝南呢?会有这个疑问是因为,房子和南边这两个概念有冲突。假如换个角度:只有一面的房子是怎样的呢?而恰好这个只有一面的房子就面向南边。
那是洞穴了。
这时,‘我’注意到了一头熊。
既然在洞穴,有熊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那么,问题来了:熊到底是什么颜色?
不管你看《国家地理》、《熊出没》还是什么其他书籍动画,都大概知道:熊的毛大概就只有以下几种:白色,黄褐色,棕色,和黑色。
注意到没有:这些颜色恰好和人类的肤色是一一对应的?
白色-欧美白种人,黄褐色-亚洲黄种人,棕色-拉美洲人,黑色-非洲黑人。
而且,这个房子就是个洞穴。
所以,‘我’就是那头熊。
‘我’注意到一只熊——而不是发现一只熊——是因为‘我’意识到自己这头熊的存在。
于是这道题就变成提问面试者的种族肤色的背景题了。
或者!换个角度:在地球的一个地方,的确是有一个地方可以做到面面朝南——那就是北极!(不考虑宇宙这个大坐标的话)
那‘我’注意到的自然是北极熊了。
不对不对不对!
北极熊的毛其实是没有颜色的。它只是收到阳光照射才呈现出了白色。
更奇妙的是——它本身皮肤的颜色是黑.色(暗示谷歌总部—美国的主流肤色和冲突)。
谷歌这个‘种族非歧视’面试题出得不是一般的高啊。
点赞!
今天补充的那点英语知识是‘肤色’。skin color是对的,不过更常见的是complexion。而对于肤色的形容词里,最火的是‘白皙’和‘小麦色’。小麦色不常见到所以可能不太知道(tan),但白皙绝对绝对不是white;pale一般是‘苍白’,所以也不太恰当。真正的白皙应该用fair。
以上。
舅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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