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有趣”这个词火成了一种风潮,受众广,力量大。在各种情感鸡汤,两性关系再套上中外名人的文章的翻炒下,“有趣”逐渐成了评价一个人的最高礼赞。
咪蒙说:《有趣,才是一辈子的春药》。
和菜头说:《有趣,是一辈子最后的春药》。
HUGO说:《 有趣,才是高情商》。
有书说:《有趣是比美貌更高级的魅力》。
十点读书说:《有趣比一切优秀都重要》。
不有趣,都不好意思出来混社会了。于是,很多人开始装作有趣,扮演有趣,强行有趣。把恶搞当有趣,把恶俗当有趣,把恶心当有趣。结果呢,实在让人觉得“无趣极了”。
很害怕别人夸我“有趣”,每当看到这话,我那无趣的灵魂就吓得哆嗦,生怕别人逮住它说,诶你呀你呀。我宁愿你夸我逗比, 因为我深知有趣是种高级修养,不是随随变变就能办到的事。
好多人喜欢混淆“有趣”和“逗比”的概念。有趣的人往往不觉得自己有趣,而逗比,往往都是自封的。有趣的背后恰恰不是“逗”,而是常年积累的深和广,有趣,不过是深邃宇宙中的灵光一闪。
如果你是天生的逗比,那么恭喜你,希望你的生活总能够欢声笑语。如果你不是天生的逗比,强迫自己放低姿态,拼命撩人发笑,你不累吗?你完全可以做一个内向却有趣的人、不合群却很酷的人、不爱说话却总能一语中的的人...实际上,如果你真的能够反差很大,反而会让人觉得你更有趣了。
大多数人说王小波有趣,我也觉得他有趣。他的书,像玩笑,又像谜语,那些诙谐甚至嬉皮的文字,反复读着鼻头就酸了。他的深度有趣立足于失意和困难,用自嘲和歌唱来掩盖哭泣,怎么说呢,我感受到的他有趣是一种特别可爱的恶趣味。
为了独特而独特不是高尚,同样的,为了有趣而有趣也难被赞美。长点心吧,不要再看什么《每天学点幽默口才》、《3分钟打造幽默高手》这样圈钱的书了, 省下钱来去做能让自己真正快乐的事吧。宁愿愚蠢的快乐,也不要浅尝辄止盲从的有趣,因为真实的你还有无穷有趣等待创造。
标榜自己有趣已经很可怕了,更可怕的是有的人把其奉为择偶标准。有人说“一辈子很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有人又说“余生太短,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你们考虑过有趣的人的感受吗?他们上辈子挖你们家祖坟了? 有趣的人并不想和你在一起。
甚至还有人在苛责伴侣的时候用不够有趣来攻击对方。怎么?你的伴侣活该赚钱养家还得琴棋书画?把基本常识换成精品故事讲给你听,周六旅游做手工,周日阅读看话剧… 所以在这段感情里,对方负责有趣,你就负责智障衬托?
也许你只是想找个和自己一样有趣的人,彼此旗鼓相当,惺惺相惜。但是恕我直言,能把这种网络流行词汇捧若至宝的人,大概也不怎么有趣。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自己的无趣,让我们丢掉有趣的伪装,活出无趣的自我。
无趣不可怕,无钱才特么可怕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