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子花花语: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题记
(一)
自束发以后,我的心便不再澄澈通透。脑海中除了对物质上的担忧,仿佛再也容不下一丝一毫艺术的美。诚然,空的时候我还是会录几首歌,表几副画,但那种平静恬然的心境,却是好久都没有出现过了。我知道,因为成长,我已经开始渐渐失去……
我时常感觉喘不过气。
我永远带着面具。
很多时候,我问着自己,值得吗?我追寻着答案,最终得出结论:很多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做了便无法后悔。
于是我不再纠缠于答案,而注重选择。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你不做出选择,总有人会替你选。我迄今为止的生活,大部分是由别人的选择组成。我猛然醒悟。
可是,可是,生活哪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去分析选择啊!真换作自己选择的话,未必能比别人做的更好。
但至少,自己选择的路,会少一些后悔。
言归正传。
我将写下的,是我的青春。矫情,虚伪,甚至有些肮脏却又美好无比的青春。我爱青春,所以我愿意把青春无限的延长:三十岁,四十岁,还是青春。
哈,我知道你会轻笑一声。没错,自欺欺人罢了。
放心,我写的只会是二十岁左右的故事。
(二)
青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
我从小在江南长大,家里条件还算富裕。父亲是当地的企业家,母亲是大学里的教授。爷爷奶奶是退伍的军官,退休工资每月都有万把块钱。我又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就受到宠爱。基本上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我偏不是个学习的料。父母用尽了方法,请了家教,给老师送了礼,我就是不想学。喜欢的科目,或者遇上喜欢的老师,我便学的好;要是学化学生物这种无聊透顶的课,或老师阴阳怪气对我乱加管教,我便上课睡觉,作业不交,反正谁也拿我没招。
你还别说,我拿学习的时间干别的事,还真混出了点名堂来。我爱唱歌,特别擅长模仿别人的唱腔。初三我便能把刘德华的歌模仿个八九成像,音乐课上一首冰雨让那女老师听得都如痴如醉。还有玩游戏,那时候英雄联盟刚出来,我是当时初中全校唯一一个白金段位的。那滋味,岂是“独领风骚”这四个字能形容的了的。靠着帮别人练级,我还赚带了人生第一桶金——一张红色的毛爷爷。虽然给钱的那人欠了我一个学期,但当我讨到那张毛爷爷时,比看神舟七号上天还要激动。
紧接着到了初三,我开始人生中第一段恋情。这个冲动起源于班里另外一对情侣。那男的是我一小弟,家里开游戏厅的,平常也和我玩得来。因其名字里有“笑天”二字,我都称他为小狗。小狗是班里垫底,一心一意和他女朋友谈恋爱。他女朋友,沈姐,确实漂亮,是我们学校两个校花之一。不过她身材比另一个校花好。小狗当时就在我耳边说,宗哥啊,你看你长得也还人模人样的,平时又空得要死,干嘛不找个女朋友。我一拍脑袋,对啊。小狗都这样说了,我要是不找个女朋友,还真要被自己小弟笑话。
恰好班里还真有我喜欢的一个人,也姓沈,小巧可爱。这儿先称她为铃儿。要说她的长相,绝对比所谓的校花要漂亮,只是人矮了点,瘦了点。铃儿很会画画,学习成绩也好。我告诉班主任,从今往后我要发奋学习,改过自新,希望班主任给我个机会,让我换到铃儿座位旁边,这样有利于我的学习。
我的班主任是最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一套的。听我话毕,大喜过望,第二天就把我换到了铃儿旁边。后来想想,这班主任估计收了我父母太多礼却不知道怎么调教我这匹劣等马,那时一听我主动追求上进,自然是老怀宽慰。
铃儿与我一相处的很好。为了不让她瞧不起我,我也的确发奋学习了一阵,在班上排进了前十。有一天,我把一本小黄书带到班里看,看到一段比较露骨的描写,我偷偷的把书拿给铃儿看。铃儿看完满脸通红,娇羞的笑着。我哪里控制的住自己,荷尔蒙喷发精虫上脑,竟说出了这么一句:“女人的下面是到底是怎样的?”
这话刚说出口我就后悔了。妈的,不知进退是谈恋爱的大忌啊。可我还是低估了这个女孩的反应力。她突然捂着小嘴尖叫了一声,成功的吸引了班里一半人的注意力。她的脸呈现着不正常的潮红,越加诱人。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手足无措。更恐怖的是,一堆铃儿的闺密围在铃儿身边,铃儿告诉他们王朝宗这个色魔刚才竟然问女人的下体什么样。紧接着,班里尖叫不断。我唯一庆幸的是当时正处于期末考考完的阶段,班里的男生都在打篮球,老师在阅卷,凭借我城墙般厚实的脸皮还撑得住。
这就是我的初恋。现在每每回忆起来,都不免笑出声来。我与小狗沈姐还经常联系。虽然沈姐与小狗分手后还提出过做我的女朋友,被我拒绝了。笑话,哪有小弟用剩下的给大哥用的道理。但我知道,论装逼,小狗连给我提鞋都配不上;论泡妞,我差小狗十条街。
我已经好久没和铃儿联系了,久到我都不愿意去回忆了,因为脑袋的倒带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一开始是不想联系她,毕竟她让我在全班一半人前出了丑,让我在初三下半学期多了个色魔王的称号。后来嘛,是我忘了她的qq号了。我的qq里有太多太多与爱情有关的备注,混淆不清。慢慢的时间也把这段感情冲淡了,我真怕下一次发给她信息时,她会来一句:你是谁啊。
我发誓再也不会被这四个字伤害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