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君是那种安静的小女生。其实也不是很安静,有时候会很活泼(自然是和熟悉的人在一起时)。用一个句话形容她恰到好处: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据我所知,D君是那种很有原则的人,对不熟悉的异性,她从来不多讲一句话,更别提主动搭讪拉关系了。但是,她跟我讲述关于她的那段甜蜜爱恋却是从一个搭讪开始的。这让我感到匪夷所思。
那是去年五一假期时候的事,当时市里的各大超市都搞促销,爱吃零食的D君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好时机,便拉着一个和她志同道合的室友去离学校最近的物美超市大采购。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见到吃的就想买。薯片,饼干,面包,各种水果……就连辣条她也买了好多种类,当她和室友商量买哪种牌子的酸奶时,她们的购物车早已是满满的了。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没带钱包。而她室友身上的钱也只是够自己消费而已。怎么办呢?难道要放弃自己辛辛苦苦挑选半天的口粮吗?D君说,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蛮好的。那简直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在接着讲D君甜蜜恋爱史之前,我不得不简单提一下在此之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幕情景剧。就在D君刚到超市不久她遇到一个人,一个她自称不认识事实却早有瓜葛的男生。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D君和她室友在转过一个坚果类货架时差点撞到一个人,那人当时正低着头专心选商品,突然两个黑影朝他压过来,他也挺害怕的,身子急速向后挪了几步。当他恍过神看到眼前的人时,竟然立马微笑起来,还抬起手一个劲地摆。“好巧啊,你也来买东西。”那人看着D君说。D君皱了皱眉头,慢吞吞说了一句:“我们好像不认识吧?”然后便拉着室友的手快速溜走了。
其实D君对于那男生还是多少有些印象的,他们在学校打印室有过一面之缘。D君当时去打印室打印复习资料,可是不会用打印机,而老板恰好也在忙别的事情,就是那个男生帮她打印的。大概是听多了浮夸子弟搭讪女生的例子吧,当听到这么一句话时,D君竟然条件反射似的让人吃了个闭门羹。其实就算D君完全不记得他了也在情理之中,你想啊,一个人可以丢钥匙,去超市忘带钱包,那么忘了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人也合情合理。不过记性不太好的D君偏偏没有忘,还好没有忘,要不D君那天是肯定不会满载而归的。
时间回到D君发现自己忘带钱包那一刻。我们可以假设一种困境:身无分文的你必须向周围的人借钱,非常熟悉的人却不巧没钱借给你,有过一面之缘可能会借给你钱的人,你却在不久前让人很难堪,再有就是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伸手求援。D君正好就身处这样的困境中。怎么办呢?脑袋清醒的D君不敢高估国民的慷慨,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绝对不会厚着脸皮去找刚刚被自己称为陌生人的那个男生借钱的。不过结局很圆满,那男生没有难为D君,很友好的借给D君一百元。D君要了那男生的电话号码,约定第二天上午还他钱。D君对于那男生如此爽快借她钱其实挺惊讶的。毕竟他们只见过一面,毕竟不久前她还给人家了一个小小的难堪。D君原话是这样说的:“没想到他那么随便。”不过随即她又说了一句让我吐血的话:“还好他随便了。”
第二天我按照约定还了他钱。D君接着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关系很一般,只是那种见面点点头打个招呼而已的普通朋友,很少当面说话,有什么事也只是在qq上说。我还以为我们俩之间关系也就止于此了呢,说实话,当时我对他没有好感。直到——
那是六月中旬的一天。我记得那天午后下了场雷阵雨,不过很快就停了,后来还出了太阳。大概是五点钟吧,我去自习室赶一篇论文。你也知道,我根本不是那种能够静下心来学习的人,写了一会儿就忍不住拿出手机玩儿起来。直到看到他发给我的qq消息。他首先问我在不在,因为正好看到嘛,我就问他有什么事情。他又问了一句:你喜不喜欢花?我当时心想:我喜不喜欢关你屁事啊?然后才意识到他可能想追我。该怎么回复呢?当然是不喜欢了!我连想都没想,因为我对花粉过敏啊!不过那句话我没有发出去。正好一个老同学打电话过来,我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时竟把那事给忘了。写了会儿作业,睡了会儿觉,然后就回宿舍了。
他也真傻,竟把我的沉默当成是默认,一个人去学校外边的村庄给我采花去了。D君接着说道,他打电话给我时已经是九点多了。他当时在电话里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你来***教室,我有礼物送给你。你知道,我是很有原则的人,是不会接受他礼物的。当时我脑子里惟一的想法就是给他买点东西,谢谢他曾经帮助过我,然后跟他把事情讲清楚,从此两不相欠,不给他任何有非分之想的机会。D君急急忙忙从宿舍出来,到学校超市买了一堆吃的,然后就直奔那男生说的那间教室。
D君到那间教室时,那男生正弯腰一手握着花,一手用纸巾擦自己的鞋子。那教室是他特意选的,没有别人。D君说,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差点笑出来,你都想象不到他当时有多狼狈。他穿的白色运动鞋几乎全被泥巴覆盖了,双手又沾满了青绿的汁液,头发被风吹的像奥特曼……我强忍着没笑,干咳了一声。他看到我,立马直起身来,举着花递到我面前。我没有接,也不敢接,我对鲜花过敏嘛,从来是不闻也不摸的。不过那一刻我心里感觉好开心,竟把路上想好的很有杀伤力的说辞一股脑全忘了。只说了一句:谢谢你,我……我其实不喜欢花的。他脸上的表情产生了很微妙的变化,不过很快就调整过来了。没关系,我就是随便摘来玩的,他说。然后沉默了将近有几十秒吧,D君把手里的一袋零食提起来递到那男生面前说:给你买的。那男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顿了好几秒才伸手去接。
D君回忆说,从那晚之后他就开始追我了。给了我好多惊喜,送了我好多礼物。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晚他没有送到我手上,却送进我心里的那束花,那束他迎着风,踏着泥泞,奔波三个小时,把双手都染成绿色自野外采来要送我的野花。D君说,还从来没有一个男生对我这么用心。所以我选择了他。
其实那晚他送我的不止一束花,还有一串疯话,D君接着说,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放进我口袋里的,睡觉时候脱衣服才发现。那确实是一串疯话。
那是什么疯话?我问D君。
我记性那样差,哪里还记得清楚。D君不再说话,而是削了一个苹果吃起来。
事实上D君是记得那串疯话的,而且非常清楚,因为她已经偷偷读了成百上千遍。后来她给我背出了那串疯话。其实那是一首小诗,这样写道:
好比这丁香树,几只山红杏
相信我的心里留着有一串话
绕着许多叶子,青青的沉静
风露日夜,只盼五月来开开花
如果你是五月,八百里为我吹开
蓝空上霞彩,那样子来了春天
忘掉腼腆,我定要转过脸来,
把一串疯话全说在你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