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刚溜出家门,冷冽顿时让脸一僵。我一边把衣服紧了紧,一边后悔出门时没把围巾给戴上。路的两旁放满了车,三五个人泱泱地走在路的中央,想来是见惯了星期天清晨的静谧城市。周围的店铺自然是还没开的,慵懒安逸如苏格兰人,星期天若是能把门店开上三四个小时,如我这样的东方来客,就已经可以感动甚而感激了。
不过,星巴克自然是开着的。天才刚发白,里面就亮起稠黄的光,从外面望进去,淡淡的暖意。我闪身进去,脱去外套和背包,迎上店员的笑脸。店员熟识我,问我是不是还点惯常的咖啡,我回答说是,,问她店里什么味道这么好闻。她惊讶,说你真的喜欢啊,可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味道,有味道吗?我觉得好笑,却也没有继续接话。近一年来,鼻子似乎是灵敏了不少。
英式早餐,汉堡里面夹着培根,香肠,鸡蛋,撒上两包番茄酱,还算可口。生姜蛋糕就太过甜腻,吃了大半,终于是吃不下去。再走出门,吃过早餐后的体温果然要强劲些,不再寒冷,只是冷风入喉入鼻,激得人反胃。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以往熬夜到天亮,惯例是会去旧西南餐厅吃个早餐,好为倒头睡到天黑积蓄些能量。我的饭量,一笼小笼包,一碗清粥,差不多足够。相对着吃饭的,经常是苏铁的糙男生们;也偶尔地,会是和女孩一块儿。早晨的我实在不可能太清醒,记忆里,我大概是全不说话,只是一口一口地吞包子。
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饭堂并不是好的去处,早晨会起来吃早餐的女孩们,多半不是我喜欢在饭堂里欣赏的类型。于是走不多远就到了上文山湖,有时会沿着湖走,看到男孩女孩跑步,就一边歆羡一边自惭形秽。有一次走到湖心亭旁边,听见几十人在诵读英语,朗朗出声,突然仿似被感化了,直直逼近顿悟。下一秒却又自行抽脱了出来,只感叹,真是什么样的人生都是有的。
有一个早晨,是在初夏的时候。太阳才一出来,就带来了暑气,蒸蒸腾腾,我的额间开始有了汗。我在文山湖的岸芷汀兰石碑旁坐下,身体周围是五米六米高的树。静谧吗,并不是。隐藏在树上的蝉该有成千上万,一个一个地在鸣叫,聚在一块儿,仿佛集结着全宇宙的躁动。我那时候啊,心里还挂念着一个女孩,情路算是不畅。那时候的我想,这无与伦比的躁动啊,用来形容此刻的心情再合适不过了。
时间是2014年十二月三日,这日子总能激起我的怀旧,于是把前段时间写的文章放上来,所想的是,每个时间点的难过或者幸福,在事情过后的记忆之中,大概都只剩下心情,只能博得自嘲一笑,具体的对事情的评判则会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