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读完由徐淳刚先生翻译,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月亮与六便士》后,其中的一些金句对我有不小的震撼,特进行了摘录整理,以备往后细细品味。
旅途中,我对自己巴黎之行的使命,疑虑重重。现在,我已看不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痛苦的模样,可以更从容地考虑这件事。我发觉,她的行为有些矛盾,这让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显而易见,她准备大哭一场,因此准备了好多条手帕;我很钦佩她的深谋远虑,可现在回想起来,她眼泪的分量变轻。我说不准,她让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招人议论;我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简直龌龊。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
我感到吃惊,瞥了他一眼。无论我讲什么,他都满口应承,这就没辙了。我的处境,忽然变得非常复杂,更别提有多可笑了。本来,我想说服他,打动他,劝导他,警告他,晓之以理,必要时,还会斥责他,咒骂他,挖苦他;但是,当罪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劝导的人又能如何?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经验,因为,换我自己做了错事,总是矢口否认。
女人的脑子真可怜!爱。就知道爱。她们以为,男人离她而去,是因为有了别人。你觉得我是这样的傻瓜吗,把为一个女人做过的事,再做一遍?
他的声音富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打动了。我感觉在他体内,仿佛有一股猛烈的力量奋力挣扎;这股力量强大无比,压倒一切,好像违背他自己的意志,将他紧紧地攫住。我无法理解。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体了,很可能,突然就会被撕得粉碎。但表面看,他却再普通不过。我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他身上,他却毫不紧张。
就是这么个人,你指望他良心发现,根本没用。这就像不用镜子,却想照出自己一样。我认为,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制订一套规矩礼仪。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儿,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剧烈,结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里监视,高度警惕,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了半点儿脱离集体的想法,马上就会受到它的斥责。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而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最后,他也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于是,对那些违背良心的人,他会觉得,可以任由责骂,因为,他已是集体的一员,他很清楚,已经没有什么能反对他了。当我看到,斯特里克兰对良心的谴责无动于衷,我就像碰见了一个可怖的怪物,吓得毛骨悚然,只能仓皇退缩。
只要他是和女人跑的,就还有可能回来。我不相信什么是绝对的。三个月,他就烦死她了。但如果,他不是因为恋爱跑的,那一切都完了。
如果他疯狂地爱上了别人,跟她跑了,我可以原谅。我想倒算正常。我也不会太责怪,因为他是被骗走的。男人心肠太软,女人肆无忌惮。但现在,不是这回事儿。我恨他。我再也不会原谅他!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
想到那些你从不认识、从未见过的人被你的画笔打动,或隐约或疯狂,难道你不感到欣慰吗?人人都爱权力。我无法想象,如果你能打动人们的灵魂,让他们心生悲悯,或者感到恐惧,这不也是一种奇妙的、影响他人的权力嘛。
让我来告诉你吧。这几个月你脑子里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儿,你甚至让自己相信,你已经做得够好。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感到欣喜,你觉得自己终于成为灵魂的主人。你仿佛在群星中昂首漫步。然后,突然,你受不了了,你发现,原来自己的脚始终深陷在污泥中。你想,就索性在烂泥中打滚儿。于是你就去找了个女人,一个粗鄙、庸俗、下贱的女人,一个好色成性、禽兽一样的女人,你像野兽般猛扑到她身上。你酩酊大醉,精神失常,简直要疯了。
我要告诉你,就是这么奇怪,而当这一切结束,你会感觉自己浑身洁净。你觉得自己只是无形的精神,因为你已摆脱了肉体;你好像一伸手就能触摸到美,因为美仿佛是件实实在在的东西;你感觉你和徐徐的微风、绽芽的树木以及变幻的流水息息相通。你感觉自己就是上帝。
我爱她,远远胜过爱我自己。要我说,爱情中如果考虑自尊,只能说明你更爱自己。不管怎样,一个结了婚的男人爱上了别人,这司空见惯,常常等他的热乎劲儿过了,就又回到妻子身边,而她也接纳他,这种事,谁都觉得很自然。为什么男人可以这样,女人就不行?
我对布兰奇·斯特洛夫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因为我看出,这仅仅来自肉体的诱惑。我不认为她曾真正喜欢过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蔓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
凡是让他妻子瞧不起的事儿,他可是一件不落都做了。对于依然爱她而她已不爱的男人,女人往往比谁都残忍;她不只是不怜悯,不宽容,更会疯狂地羞辱他。布兰奇·斯特洛夫突然收住脚步,使尽浑身力气,狠狠在丈夫脸上抽了一巴掌。趁他愣住,她仓皇逃走,三步两步跑上画室的楼梯。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讲。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对我来说,这些话只是他破碎灵魂的自白,我反对他的自暴自弃。但是我不想与他争辩。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将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你还记得我妻子吗?我发现布兰奇也是一点一点,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戏。她千方百计布下罗网,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她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只想占有我。为了我,她什么事情都愿去做,除了一件,我求之不得:赶紧离开我。
我想起在蒙马特那间温馨的画室里,斯特洛夫和他妻子,这幸福的一对儿,他们诚实善良,热情好客,但这种生活却被一桩偶然事件无情地击碎了,在我看来真是残酷;但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没发生几乎一样。世界已然继续,没有谁因这件事而活得更惨。我觉得,就连德克,也会很快忘记,他是一时悲痛,而非爱得深沉。至于布兰奇,无论她最初带着怎样光明的希望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过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就像身在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对他们的语言知之甚少,想表达那些美妙而深刻的事物,只能局限于会话指南上一点平庸的词句。我们的大脑充满了奇想,却只会说“花匠的姑姑有把雨伞在屋里”。
我想,是你失去了勇气。你肉体的软弱影响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是怎样的无限向往,将你紧紧攫住,让你踏上一条险恶、孤独之路,在那里,你希望找到让你备受折磨的最终救赎。我看,你就像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可它也许并不存在。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怎样高深莫测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或许,你寻找的是真理与自由,而在一段时间,你认为能从爱情中获得解脱。我想,你疲惫的灵魂想在女人的怀里得到休憩,当你在她那里没有得到,你就讨厌她。你一点儿也不怜悯她,因为你连自己也不怜悯。你逼死了她,是因为恐惧,因为你依然没有解脱,处于危险之中而瑟瑟发抖。
小说的不真实就在这里。一般而言,爱情对男人只是插曲,是许多日常事务中的一件,而小说把它夸大了,事实上,它并没那么重要。虽然也有些男人,把爱情看得生死攸关,但他们往往显得无趣;即使那些相信天长地久的女人,也会瞧不起他们。她们被这种人阿谀奉承,乐得心花怒放,但还是会有不安,感觉他们是可怜虫。即便恋爱的时间非常短,男人也会三心二意,干些别的:赚钱谋生他们在意,体育运动他们专心,艺术创作也有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诸事并行,都不耽搁,但也专心致志,要追求这个,就先放下那个。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如果一个打搅了另一个,他们会大为恼火。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谈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性欲在斯特里克兰身上并不起眼。可以说很不重要。甚至,让他讨厌。他的灵魂在别处。他有狂暴的激情,有时候欲望占据了他的身心,迫使他一时纵情狂欢,但他对这种本能感到非常厌恶,因为这剥夺了他内心的宁静。我想,他甚至讨厌一个必不可少的性伴侣。当他重新恢复了自我,看着那个他享受过的女人,他一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在九天之上徜徉,他的身体对她万分恐惧,也许宛如花丛中飞舞的彩蝶,见到自己胜利蜕变出来的肮脏蛹壳那样。我认为,艺术是性本能的一种表现。一个漂亮女人,金黄月色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埋葬基督》,在人们心中激起的,是同样的感情。也许,斯特里克兰讨厌自然的性释放,因为对他而言,这和艺术的创造相比,过于粗俗。我自己也觉得奇怪,我塑造的是一个残忍、自私、野蛮、好色的人,却把他写成了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但这是事实。
他的生活,过得比手艺人还差。他奋力创作。大多数人将生活装点得优雅美妙的东西,他毫不在乎。他对金钱无动于衷。他对名声不屑一顾。但你不必赞美他抵挡住了诱惑,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妥协让步的名利,对他而言根本不算诱惑。妥协,在他的头脑中根本不存在。他住在巴黎,比底比斯沙漠的隐士还要孤独。他从不求人,只要能让他一个人待着。他一心一意,追求理想,为了实现它,不惜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都能做到——甚至牺牲别人。他心存幻想。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可恶的人,但我依然认为,他很伟大。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或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现象,让这些游子再次回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地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个性?我以为,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思索就抛弃大好前程,这才需要足够的个性。勇敢走出这一步,绝不后悔,这才真有个性。但我没有吭声。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我仿佛看见,他正站在他干活儿的帆船上,光着身子,只穿着蓝布工装裤;天色已晚,当船被一阵微风轻轻吹动,向前航行,水手们都聚集到甲板上,船长和押运员倚在躺椅上,懒洋洋地抽着烟斗,我看见,他正在和另一个小伙子,在沙哑的六角手风琴声中,跳着原始、疯狂的舞蹈。头顶是蔚蓝的天空,群星闪耀,太平洋一望无际,浩瀚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