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林玲读大一。
从农村走出来的她,能考上华师大真的不容易。她的内心也渴望能和其他的同学一样,经常看看电影,玩玩游戏,上上网什么的,让自己的大学生活能够多姿多彩起来。但她不可以,她是独生女,并且父母年龄很大了,以后都要靠她一个人养家,除了努力,她别无选择。
林玲每天都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即使到了周末,她出现的频率最高的地方也是图书馆。她爱看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在书中可以找到她要的快乐。
当然,她也和很多花季女孩一样,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她还准备考研究生。
所有的故事一开始总是很美好,很甜蜜,即使在心中将它深藏多年,每每回忆起来,心依然会痛。
很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周末,她正坐在床上背英语单词。
“林玲,天天背那些破单词,烦不烦!中国人就应该学好中文,洋鬼子的语言能不能不要那么认真!我们出去走走吧,听说小北门的荷花开得好美,一起去看看吧。”邻床的丹丽扯掉她的耳机,把她的书抢过来直接扔上床去了。
“好吧,丹丽,你帮我把书拿回来,我先叠个记号吧。”林玲扶了扶眼镜,说话的语气特别认真。
“你呀,真是拿你没办法,别整成个书呆子了,我现在把书还给你。”丹丽用手指点了一下林玲的额头,只好选择投降,她答应出去走走就好。
丹丽是林玲入学两个月以来,交到的唯一的朋友。她不但家境好,人长得也很漂亮,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的皮肤。普通话说得特别好,一点也不象汕头人。
丹丽也很喜欢林玲,她好学,谦虚,并且很善良,乐意助人,但就是整个人有点冷,一般人很难靠近。
宿舍到小北门荷花池,路过图书馆,直走,过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大约也就十分钟的路程。
好美啊,林玲象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被眼前的美景深深的吸引着。偌大的一个荷花池,各种荷花粉嫩娇艳,红色、白色、黄色等荷花交相辉映,在绿叶的映衬下,越发显得婀娜多姿,摇曳清新。满塘荷花就像亭亭玉立的少女一样魅力四射,风情万种。
林玲和丹丽在荷花池边忘情地嬉笑打闹,快乐无限。
“快看,快看,林玲,那一朵特别美!”丹丽指着池中最大的那一朵花,对林玲大叫了一声。
“哪一朵啊,我怎么没有看见呢?”林玲抚了一下刚配的250度的近视眼镜,一脸茫然。
“你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粉红色那朵。”
“丹丽,你不觉得每一朵都挺漂亮的吗,朵朵都很美?”
“是,每朵都很美。来,林玲,站好,我帮你照相。别动啊,我新买的柯达胶卷可挺贵的啊!”
“好的,你看这样站着行吗?”
“别紧张,就这样,挺好。”丹丽知道林玲家境不好,肯定很少照相。于是便不停鼓励她,让她摆上不同姿势,配上不同背景,让她的大学生活多留些美好的回忆。
“丹丽,你不要再跟我照了,你教我用相机,我帮你照!”林玲见一个胶卷快用完了,丹丽自己一张相片也没拍,很是过意不去。
“扑通!”突然传来一声闷响,打断了林玲的话。有一个男生跳进了荷花池里,摘下了丹丽说的那一朵最美的荷花。
“你看,林玲,摘花的那位是谁啊,这男生好帅哦!”丹丽指着那个男生悄声嘀咕了一句。
“又犯花痴了是不?我们又不认识他,走吧,我们去购书中心看看!”
“等等,我们看看他要把花送给谁。”
“走吧,管他给谁,我们又不认识他。”
丹丽特别好奇,内心也充满了渴望,拽着林玲不让走。
有点不可思议的是,浑身脏兮兮的他竟朝林玲和丹丽的方向走来。他大约一米八的样子,帅气逼人。丹丽在一旁目瞪口呆,就差流口水了。
“给你,我叫张华,华工计算机系的学生,现在读大二。”他走到林玲的面前,把花递给了她。
林玲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她本能的向后退了几步。
“谢谢,我不接受,多美的花啊,为何要去摘它!”林玲特别反感他的这种没公德心的行为。
“你不用那么快拒绝我,你叫林玲,至于是哪个班的,我一问就知道了。”他嘴角上扬,带着坏坏的微笑。
林玲最终都没了接受他的荷花,她骨子眼里是讨厌他这种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人。
“林玲,等等我,别走啊。购书中心是往这边走的。”身后留下丹丽的阵地呼唤声。
……
“林玲,听我解释啊,我不是有意的,我们交个朋友吧。”第二天,张华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任性地拦住了她的去路,想跟她套近乎。
“没什么好解释的,我们又不熟,我也不会跟你做朋友的。”林玲急忙跟另外的女同学离开了,留下张华一个人傻傻站在哪里。
第二天,他又来了,还是那番话,林玲依然不理他。
第三天,第四天……
仔细算算包括今天就有一百天了,他能坚持下来也是很可贵了。女同学们私下都说张华真的不错,帅气,听说还是华工的学霸,喜欢他的人在后面争相排队呢。被他喜欢上是自己的幸运,八辈子修来的好运,慢慢的林玲也有些心动了。
还未下课,林玲的心已经对窗外的那个身影有些期待了。他会来吗?我该如何开口呢?
下课铃一响,同学们收起书包赶快跑。林玲还故意在后面磨蹭了一会儿,她怕同学们看见自己跟张华一起会很不好意思,情窦初开的女孩大抵都这模样。
她是最后一个走出教室的,她四下张望,那个熟悉的身影没有出现。是的,他没有来。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在她心里一涌而出。
他没来,坚持了九十九天,却在第一百天的时候放弃了。
她突然间有点恨自己了,张华其实很优秀,学习好,人长得很帅,她不理解自己为何拒人于千里之外,是内心的自卑么?
她的大脑空空的,不由自主的走去荷花池,那是他们最初相遇的地方,这一段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被结束的感情,让她好惆怅。
现在已经是一月底了,池里已没有荷花,荷叶变成了深的枯黄色,全部折断了一动不动地埋在水中。林玲呆呆的看着满池的萧条,突然感到有些冷。
“林玲,你来了,我知道你会来!”
好熟悉的声音,久违了的声音。她好像等待这个声音已经千年。转过身,她什么也没说,眼泪在眼眶打转。“傻瓜!”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张华,如果我没有来,你会怎么样?”
“我会一直等,终归有一天你会来的。是老天安排我们相遇的,这是宿命。”林玲偎依在张华的怀里,笑得那么甜蜜。
他俩成了让人艳羡的男女朋友,一起学习,一起努力,一起相约考研。直到他出事的那天,林玲都觉得象是在做梦一样。
“还是走吧。”林玲有些哽咽,不想继续再沉浸在回忆里,因为她发过誓要从回忆里走出去。
“好吧,都下午六点了,太阳快落山了。走吧,李阳也差不多该到了吧。”
因为命运的安排,相遇,相知,相惜,她俩相约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林玲姐,多希望下次再来广州的时候,下一个夕阳西下的时候,可否看到的不再是你孤单的背影,而是你开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