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罗生门,既然是在朱雀大街上,那么,除了这个男人以外,似乎还应该有两三个避雨的女斗笠和黑漆帽的。然而,除了这个男人以外,谁也没有。
在不同时段读了这个句子三遍,依然木有看出来哪里有使用修辞,自动脑补出了戴斗笠的女人和戴黑漆帽的男人。换喻就有这种稀松平常,视而不见的属性呵~
讲隐喻时,作者将隐喻和直喻相比较,帮助理解隐喻。这章作者又一次用上了比较,拿换喻跟隐喻比较:隐喻基于类似性(白雪公主,肌肤似雪),换喻基于邻近性(小红帽,小姑娘总戴着小红帽)。我理解着邻近是association,不论是共时、共空间,还是逻辑或情感上的联系,只要两个事物之间构成了某种association,其中一个事物,就可以代指另一个事物。
与对直喻和隐喻的态度一样,作者并没有把换喻定位为修饰语言、增加语言表现力的技术。换喻,也可以是为了准确表达而不得不使用的修辞。
除了可以听到音乐以外,没有任何对线条和色彩的造型运动有干扰的东西。在两小时之间,我的全身都变成了眼睛。连音乐有时都听不到了。
用眼睛
指代全身,并不是为了精简语言。我是眼睛
,精准描述了全神贯注盯着看影片的状态。
想到几个换喻:
眼镜儿:总有朋友/同学/同事/熟人的绰号是这个。
黄老孃:穿黄背心维护交通规则的大妈们。
数签签:串串香是按吃的串数(签签)算钱。所以,要买单,必然先要数签签。买单与数签签,紧密地联合在了一起。久而久之,吃完串串,不叫“老板收钱”,而直接叫“老板数签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