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又忘记带了,明天我拿给你”。
“不好意思,答应你的事,我昨天太忙了,忘记帮你问了,今天一定帮你问”。
“哎呀,我今天又忘记吃药,要求每天一片,今天自己又忘记了,我把它放在眼跟前,那样明天就不会忘记了”。
......
每一天,都会上演这样画面,不是出现在你、我身上,就会出现在其它人身上。总在重复的出现,为什么会这样呢?“明明答应别人了,明明记得呀,为什么还是忘记了”。我想,很多人可能没有真正去思考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忘记了明明记得的事情。
撇开天生脑子的缺陷与极个别的天才以外,我想大家的智商都是相当的,那为什么总是会有一些人明显在记忆方面高出一筹呢(有专门练过记忆术的除外),被冠以“好记性”的美名,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自己在某些方面也是记性很好的,比如说:我喜欢吃水果,家里水果没有了,下班后去买点,下班一定不会落下水果的(除非是有不可抵抗的事情出现)。我喜欢的连续剧开播了,就算那会再忙也会记得要把电视打开,...,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就算被冠以“忘事大王”的人,也是对一些事情不会忘记的,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经常听老一辈人说:“...,记得把“它”放在心上”。以前,总是觉得这是一句说习惯了的套话,没有在意过。现在想想,若是真正理解它的内在涵意,也许将让你受益终身。把“它”放在心上,是一句很实在的话语,如果你把对别人、对家人、对自己的承诺放在心上,真正记的记在心里,你就不会忘了。也许,有些人会说,现在每天那么忙,有那么多事,事事我都放在心上,那记得过来吗?那还不要累死。确实现在竞争很激烈,也很残酷,大家都只会记住最紧急且重要的事情,对那些不紧急、不重要的事情,都会暂时放放,等有空了,再来处理。往往这些忘记的事情,大部分只与家人、朋友、或是陌生人有关,或是很不重要的工作上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就算暂时没办,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可能在内心里,本能的对要记的事,进行了划分,所以,才会出现忘事这一说吧。
在21天写作之前,我参加了写字一百天的活动。因为是自己想去做的事,所以,每天工作不太忙的时候,很早就把当天的任务完成,后来,某天工作很忙,晚上,把手机打开,看到有人在群里打卡求赞,我才想起来,今天还没有写字,才急匆匆去写。都说“21天”能够养成一种习惯,可那时,也是远过了21天的,但为什么我还是会忘。现在想来,“21天”能够养成一种习惯,这句话并没有问题,问题是自己没有真正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是图一时的兴趣,兴趣过了,自然不把它放在心上,也就不可能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它只是一个充分条件,而不是一个必要条件,如果你愿意把一件事放在心上,我想不需要21天,你也可以记得每天去做。
“坚持总会有收获”,我认同这个说法,也经常说,那么这个坚持,从何而来?不正是你把某件事情放在心上,继而将其转化为坚持的这种行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