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既是蔽体取暖之物,也能展现一个人对外在形象的追求。记得我小时候在村里经常看到身上打了许多补丁的老人,包括我的爷爷,姥姥都穿过带补丁的衣服。衣服补丁一般都打在膝盖,臀部等容易磨坏的地方。那时候流行一句话,叫: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见当时大家对衣物的珍惜,是不舍得扔,也是不能扔,毕竟当时物资有限。
我爸说他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大伯替下来的。我大伯在军队曾经替下来一件军绿色的裤子给了他,就成了他的最爱。还有许多人都羡慕他有一条这样的裤子。
现在大家很少穿别人的旧衣服了。当然,还有一些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好衣服穿。上周我们去捐赠从内地来的旧衣服给贫困区的孩子,分发衣服的时候我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渴望。那天下着雨,但是一会就从村落的各个地方跑出来二十多个脸上身上沾着泥土的小孩子,还有跟着孩子一起撒欢的小狗。那天过后,我就觉得我们抛弃的,可能就是他们想要得到并珍惜的。
所以,我想,我们买衣服的时候要慎重,避免买了不久之后就觉得不喜欢。现在的衣服没有穿坏的了,也没人打补丁了,都是因为不喜欢才扔掉的。
我的心得是,衣服首先是要穿着舒服,否则再美也没用;再者就是要自己打心眼里喜欢,如果有些许的犹豫,我指的不是价位上的,那么就不要买。否则以后那种不喜欢会越来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