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小麦和俏俏都见了面,在黑暗的楼道里。楼道的声控灯总是过几秒就熄灭了,我们站在那里不时就用脚后跟跺地。
促使见面的缘由是因为小麦将俏俏的小桌板拿给了我,然后我又把小桌板拿给了俏俏。
问小麦这几天在新租的房子里住的怎么样?她说当然挺好的,离上班的公司走路只需15分钟呢。我点头,嗯,不用像往常每天早起苦等公车,不折腾,方便很多。小麦搬家之前问过我几次要不要同她一起住,我拒绝了,其实倒不是因为最近手头紧觉得房租贵,也是因为离现在上班的地点太远呢。我向来是个怕麻烦的人,即使现在快要分离所以多一个月住在一起挺不错的,但我纠结了几番还是不愿折腾。怕麻烦怕了这四年,在这一点上我还是老样子。然后转念想想,跟小麦同进同出了四年,如今终于摆脱,不用受她唠叨我的尴尬,不用帮她做各种琐碎的烦事,也不会被她诱惑我去很远的地方只为吃顿晚饭,挺好的。
俏俏站在低两步的台阶上,低声道:“那天早上我回去收拾,看着空荡荡的宿舍,真的忍不住哭了。”她凑近了笑笑,“儿子,其实我现在觉得你之所以那天就搬出去,也是受不了宿舍空了,怕难过吧。” 她又叫我儿子,不过我已经麻木了,其实她说的不尽然,不过我没有反驳她,说:“是啊。其实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人刚一走完,就像那个屋子也知道似的,站在屋里都感受不到人味儿了......”她又笑了。又聊了几句后,她说:“你看什么时候,咱们吃个饭吧。”我:“可以啊。我除了上班,其实每天晚上都是有空的。”她说:“那好。莹莹跟大金都回家了,蔷蔷要考研,我不好总是去找她......小麦又离得远,现在就我们俩离得近一些了,我觉得在我走之前该找你吃个饭。”我不由笑了,“其实是我会先走才对。”她恍然:“对哦。”我:“所以我也是一直想着在走之前要跟你们吃个饭。”我想的是过不了多久我就发工资了,除了还给我妹700,剩下的钱还是可以请一顿的。她想了想,说:“要不咱们还是约后天吧。明天,跟我同租的那个女生,是大三的,要备考,后天考试,她就考完了。”我点头:“行,就后天吧。”
那天,潇文跟我微信聊天,说她们宿舍刚一起吃饭,喝了酒,另三个女生哭成一团,她说,“你可以想象那个场面有多壮观。”我说:“可以理解,毕竟在一起四年嘛。要分开了,难过。”我想起了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那时我只要看着潇文、懒懒还有另外几个好朋友她们一来跟我说:“米米,我们两个该喝一杯咯......”我就眼泪汪汪了。而大学,从拍毕业照开始,宿舍六个人零零落落地分开差不多了,我竟然没有正经地哭过一场,也是奇怪。我草草想了想,或许是因为我现在还没有离开这座城市的缘故;或许是因为我知道分开是早已注定的事;或许是因为我知道我们以后总会再见的,像她们不负责任地认为最近将会在我的婚礼上(喂,我是单身狗呢!)......
分离,是件令人惆怅却又留有再见的希望的事情。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