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第二天下午,烟台大学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队员在村委会的领导下,来到马山镇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参观学习。
村支书的介绍到,马山镇法律服务中心是专为村民解决法律问题的场所,村民日常的民事纠纷等问题都会来此咨询,平时村支书还会组织村主任、调解员来此处进行培训,以更好地为村民解决问题。村委会表示,作为整个村子的法律服务中心,不仅要在法律方面提供村民帮助,在日常的小事上更要做到极致,这样村民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自己,村委会次能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因此,服务中心不仅有普法报刊、法律LED屏幕等与普法相关的布置,还有饮水机、座椅等供路人平时小憩。
今天,我们有幸亲眼目睹村居法律顾问真实解决村民民事纠纷的现况。实际中的调解纠纷与想象中长篇大论的模样有所不同,倒日常聊天更加相似。法律顾问解释,该村村民平时多是道德约束,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因此,进行民事纠纷调解时,更应该切身体会他们的想法,以更加平易近人、循序渐进地法子去引导大家,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
实践队员们对此表示钦佩,将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告知村民,调解村民矛盾,并得到村民的认同,理论结合实际的学习观点也莫过于此了。实践队员面对村委会提议进行调解员演练时,实践队员纷纷上场,也因此发现作为村居法律顾问的不易。
最后,村委会表示,要想做好法律服务事宜,不仅要在日常村民出现问题时进行帮助,更应该防范于未然,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杜绝村民因存在法律盲区而出现问题。
实践队员对此感同身受,表示今后将在身边不断普及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