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始皇陵的千古之谜,无论是专家还是平民,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均充满了无数热切的渴望。既然如此备受关注,又为何一直没有打开呢?
一、与现行法律不符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近亲属要求精神赔偿得到法庭支持的案例已经很多。同时,侵权人有责任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3、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所谓:“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目前,我国倡导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所以说,如果打开秦始皇陵,岂不与国家的法治建设产生明显冲突。虽然,可以推进我国考古研究的大发展,但考古研究只是国家发展的其中小部分,又岂能和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相提并论,和亿万百姓的福祉相提并论。
二、与国家政策不符
关于帝王陵的开发问题,国家文物总局多次在新闻媒体面前强调“保护第一”。同时,提倡的则是在推动发展中被动性发掘。意为,主要针对国家基础建设方面,对于影响国家发展的古代墓葬,采取的是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同时,《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为何会有如此政策呢?很简单,如果将世界第八奇迹的秦始皇陵打开,是否会引起打开古代墓葬的热潮呢?如此下去,能用几年,我国是否还会存在完全的古墓葬?为此,秦陵研究专家赵化成强调:“发掘帝王陵的口子坚决不能开。”
这样的结果,到底是开发的收获大呢,还是不打开的存在价值大呢?答案应当不言自明。
因此,《中国文物报》指出:“把文物当作摇钱树,乃是中华民族的不肖子孙。”
三、与民俗传承不符
民间最缺德三件事:“挖人祖坟,扒人房子,睡人老婆!”可见,人们对挖人祖坟之事是多么的痛恨。自古民间认为,被挖祖坟,惊扰尸骨,乃大不孝。也就是说,挖人祖坟就等于打人家的耳光,人们能不和你拼命吗?因此, 西汉萧何曾定律法:“开棺见尸”即处斩刑。
也因此,每年的清明节,中华儿女都有祭扫先祖坟墓的风俗。
对于百姓而言,各家各户都有先祖坟墓。同样,对于中华儿女来说,先祖的坟墓则是这些古代墓葬,也是我们文化传承的根基。毁了这些墓,不就等于毁了华夏文明传承的根基吗。
同时,民间人死后,常用“入土为安”一说。所以,无论是百姓还是帝王,都不愿意死还被不断惊扰吧。
虽然,考古和挖人坟墓有一定的区别,但是这些陵墓总归都是华夏儿女的先祖遗物。所以,后世的我们不可不敬,更不可相扰。
四、并非我国考古技术落后,而是要留给后世子孙
2003年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秦始皇陵考古遥感与地球物理技术成果经验会”上,秦始皇陵考古队队长段清波宣布,中国第一个王陵园的布局之谜已经解开。
据权威新闻媒体介绍,我国的考古技术,相对于世界来说,处于领先地们。现在不掘,主要是为了将这些富贵遗产留给后世子孙,以免遭到子孙们的唾骂。
总之,如果打开秦始皇陵,所得不过考古的一些文献资料而已。但是,秦始皇陵的神秘吸引力也将随之消失,失去了神秘吸引力的秦始皇陵,还会有多少价值呢?还会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吗?同时,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并非依靠祖先的遗产,而更多的是自身的奋斗。这样的子孙才是先祖的骄傲,而不是后世子孙以先祖为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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