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昨天回家的时候,刚好遇到一群小学生放学,从我的身边吵吵闹闹地经过。其中两个在闹绝交。
“你个死人头!我们绝交!”
“好啊!你把上次我送你的彩色笔还给我!”
“那你先把你上次我借你的超人公仔还给我先!”
“还有之前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
我在旁边听着他们一笔一笔地翻旧账,觉得很可爱,也不知道他们长大后还会不会像这样继续纠缠?
book君
这是storybook第835个故事
我把你们都装在心里呀
作者:欢 叔
插画:拖延征
花心同桌
他是我从一个淳朴小学转到华丽小学后的第一个同桌,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每天上课下课有空没空都会奋笔疾书,姿态虔诚地一个个罗列班级女生的名字,名字前面是歪扭的数字——第一喜欢谁,第二是,第三......以此类推,除了感觉特别抱歉的一两个,班级女生几乎都被他收入后宫,他在本子里策马奔腾为自己打下一片大好江山。
很荣幸,我也在名单上,大概二十名开外。若去追溯他的初恋,我宁愿去冥想鸡和蛋的先后问题。名单类似股票,无时无刻不在上下浮动。
她的发卡颜色太深,她刚刚借给了我橡皮泥,她今天穿的鞋子好看,她和别的男生说话了......
这些都能成为他更换佳丽排位的有效理由,他对各种细节观察入微,绝对有为情报局或者时尚杂志效力的潜质,于是,那些名字擦了改改了擦。
而我可能因为和他住在一个小区天天结伴回家又不时一起打羽毛球外加善解人意地出谋划策,突然有一天我就腾云驾雾到第三名去了,真是神的恩赐,可惜当时不知道“跪了”、“凌乱”、“OMG”这些词,也没有翻白眼的柴犬表情,我就稀里糊涂的成为皇上面前的红人,只差背他出恭。红人是有福利的,从他那里我收到了人生第一束鲜花,真正为我准备的鲜花,而不是老妈往年教师节收到剩给我的,OMG。十岁生日那天我刚从海边回来,晒得只比甜馨白一点点,顶着背上肩上交错的白印子和老妈在楼下买菜。毫无预兆地,花心同桌就捧着花走过来了,白得跟牛奶似的小脸搁在花后面,怎一个人比花娇,真真娇得直到现在。
我常常会回忆起那个燥热的午后,努力填补期间的细节。
无所谓喜不喜欢这个人,只是感激,感激花心同桌的泡妞手段让我小小的风平浪静的童年有了一丝彩色的烂漫。像花心同桌这样的人是让人没法讨厌的,他会对很多很多人好,你明明知道却在他对你好的时候相信他对你是不一样的。在一次胃肠感冒,他默默去操场铲煤灰帮我打扫呕吐物之后,我便把他划到了自己的阵营,要知道这事说着容易,隔着过道的男生那嫌弃的表情好像我吐了他一脸。我小声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理所当然地说:因为喜欢你啊。
我听到了,却下意识地“啊”了一声,前桌嘴欠的男生回头笑嘻嘻地帮腔:“他说他喜欢你。”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脸上着火,每天看他排名,那是第一次有了害羞的情绪。
那么,既然喜欢我,那一定得记住我喜欢的颜色、漫画和食物,我为他量身打造令人眼花缭乱的测试,继而放学回家不能坐在一块,不许再喜欢别的女生,我莫名其妙地把自己架到了高处,也把一切当了真。转眼临近毕业。
一次大扫除时我看到他的桌上新写了一个名字,然后用一颗心慎重地圈了起来,若是如今的我会说哎呀我被打入冷宫了,可当时无端羞愤,愣是划掉了那个名字,暗暗决心再也不理他。然后,真的和他渐行渐远,毕业后正巧搬了家便再也没联系。
时隔多年,每次看到红领巾小朋友都心生羡慕,长辈常爱说现在的孩子太可怕了这么小什么都懂,一会这个是那个的女朋友一会又不在一块了,多么多么早熟。
我不语,只是会心一笑,少年的喜欢和憎恶来来去去变幻无常,却实在是发自内心率真而成,小小的心思和把戏都需要被妥善安放,长大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因为一块橡皮泥而喜欢上某个人了。最近和朋友吃饭聊到他,从朋友那里看到他现在的样子,看着他不再稚嫩的脸庞,觉得记忆都出现了偏差,我们像野草一般近乎疯狂地生长四散,转眼就经过了云云岁月,想起年少风风火火乍乍惊惊的时光,只觉有趣。
当初真是小题大做,就这么,擦肩了一个童年好伙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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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叔,若有一颗骑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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