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凌晨,微信发布公告,并对5月18日的公告做了一些更新。
更新涉及到了两个问题,微信强调其发布的外链管理规则公告,是针对朋友圈的管理规范。但公告内删除了之前关于外部链接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条款。
什么样的短视频可以传播,监管部门早有结论:根据2007年总局下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只是国内的现状是,行业发展太快,但这一证件的获得门槛又较高,由此导致无证经营的“裸奔”状态大量存在。
在这样的背景下,微信对视听外链进行规范,是出于业者的敏感度,也是顺应了监管政策和行业环境的趋势。监管趋严,平台又很难对第三方外链进行逐一审核以确保其合法,如果不提前做好其它方面的应对措施,则一旦出现违规,微信或将承担监管不严、审核不力的连带责任。
而一些开发者的合理反馈,或许也是微信修改公告的另外一个原因。并且,一些视听外链在分享传播的过程中不仅影响用户体验,且一定程度上涉及了隐私安全问题,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出于安全和用户体验考虑,规范外链也是保护用户。
这样看来,一方面是监管层面的规定、用户安全与体验的保证,另一方面要考虑开发者的实际情况,微信对公告做出调整,是一个多方权衡后的结果,也在尽量规避微信生态内全体开发者的系统风险,所以微信才会说,“平台会进一步与开发者研究方案,共同做好视频内容的质量和合规性管理”。
微信是靠合作生态成长起来的,商家、开发者、第三方合作伙伴、用户都是微信生态的参与者,所以,参与者的整体利益不容忽视。
这就涉及到生态的利益共建和共同维护。用户、第三方开发者和微信,三者属于协同利益关系,用户和开发者是这一生态内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可谓手心手背都是肉,而微信这次紧急更新公告,从互联网业者的角度来看,算是在立足微信生态,在尊重微信用户的前提下,也同样尊重了开发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