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和雷克斯还在公园中,看到一个骑着马的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权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声说:“你让那只不戴口笼的狗,在公园乱跑,难道你不知道那是违法的?”我柔和的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想牠不至会在这里伤害人的。”
那警察头颈挺得硬硬的说:“你想。不至于你想的,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样去想………你那条狗会伤害这一里的松鼠,也会咬伤来这里的儿童。
这次我宽容了你,下次我看到你那头狗不拴链子,不戴口笼,你就得去跟法官讲话了。”我点点头,答应遵守他所说的话。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话……但祗遵守了几次。
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欢在嘴上套上一个口笼,我也不愿意替牠戴上………所以我们决定碰碰运气。起初安然无事,有一次,我终于碰上了一个钉子。
那次,我带了雷克斯跑到一座小山上,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个骑马的警察………雷克斯当然不会知道怎么回事,牠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边冲去这次我知道事情坏了,所以不等那警察开口,干脆自己说了………
我这样说:“警官,我愿意接受你的处罚,因为你上次有讲过,在这公园里,狗嘴上不戴口笼,那是触犯法律的。”
那警察用了柔和的口气,说:“哦………我晓得在没有人的时候,带着一头狗来公园里走走,是蛮有意思的!”我苦笑了一下,说:“是的,蛮有意思。祇是,我己触犯了法律。”
那警察反替我辩护,说:“像这样一头哈巴狗,不可能会伤害人的。”我却显得很认真的说:“可是,牠可能会伤害了松鼠!”那警察对我说:“那是你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只要让那头小狗跑过山,别让我看到,这件事也就算了。”
这个警察,具有一般的人性;他需要得到一种自重感。当我自己承认错误时,他唯一能滋长自重感的方法,就是采取一种宽大的态度,显示出他的仁慈。
那时,如果我跟那个警察争论、辩护,那所得的效果,跟现在就完全相反。我不跟他辩论,我承认他是完全对的,而我是绝对错误的。
我迅速、坦白的承认我的错误,这件事由于我说了他的话,而他替我分辩。也就圆满的结束了这个警察上次用法律来吓唬我,而这次却宽恕了我。
假如我们已知道一定要受到责罚,那我们何不先责备自己,找出自己的缺点,那是不是比从别人嘴□说出的批评,要好受得多?
你如在别人青备你之前,很快的找个机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对方想要说的话,你已替他说了,他就没有话可说,那你有百分之九十九会获得他的谅解。
正像那骑马的警察,对我和雷克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