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总结说《刀锋》是本关于成功的书,他未免过于自谦了,这明明是本描摹百态人生的书。读的时候深觉,本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是令人羡慕的,再没有比他们活得更明白,更直接的了。
拉里自不必说,这个清秀可爱的灵魂,按照自己的心意自由自在地晃了十年膀子,忽然了悟,随即投入到大隐隐于市的平凡生活中去。他知道了自己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其实,当看到拉里的顿悟仅仅只是谦和友善地脚踏实地过日常的生活时,本狼实在难以平息心中忐忑的失望,寻找了十年,辗转了几乎半个世界,拉据了一本书的历程,竟然只是这样吗?就像当年读《明朝那些事儿》,终于看到王阳明苦思冥想半生终于勘破的宇宙真理竟然只是“知行合一”时,同样的震惊和失望。患得患失地追完整本书,原以为可以窥见些石破天惊的秘密,好藉此“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结果那道理却如此纯朴简单,而且也早已为人知。那么,为什么同样知道这道理的人没能像他们一样过好这一生呢?
恐怕是因为,人们普遍都处在拉里最初的状态,叫做“看山是山”,只是单纯活着却并没有人生的自觉。大部分人终其一生止于此,拉里却进了一步,他怀疑、寻找、思考,经历了“看山不是山”的漫长历程。终于,他走到“看山还是山”的地步,回来过最普通的生活,人却已脱胎换骨。至于留在原地的人们,大概都很容易地照着别人的标准活成了别人的样子,或者四不像,毕竟他们没有自己的标准,没有自我标准的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过得好不好。
与拉里的辗转求思不同,本书另三个人物几乎天生就知道自己要过什么样的人生,并且,不遗余力地去追求。
伊沙贝儿,这位聪明坚定的美人儿,20岁就知道自己要过的是漂漂亮亮体体面面舒适优渥的生活,即便爱情,一旦阻碍她,她也毫不犹豫就放弃了。等到实现目标,她也是那么坚定不移地过下去,自知而知足,并且,“从不后悔”。她知道自己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伊沙贝儿的舅舅,热情的、一生都是钻营上流社会圈的投机分子,哪怕疾病死亡,都不能阻挡他要去赴社交圈的宴会,不能令他忘却游刃有余地混迹于上流社会的激情。他知道自己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鲁维埃,美好如拉里一般的人所给予的怜惜和婚约,也不能叫她放弃自己那放浪形骸的堕落生活,贫穷、混乱和死亡,也没办法强迫她放弃自我去寻求所谓“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她知道自己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迷茫的人去读书去寻找,物质的人结婚了,钻营的人在结交在宴请,堕落的人一直酗酒淫乱;没有人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没有人不在走着自己的路,没有人羡慕别人的人生,没有人为了任何理由向任何别的人做过任何妥协。哪有什么鸡血的成功呢?只是各样的人认真过着各样的人生而已。
真正的好作品,写故事写人物写人性,但从不傲慢地生造任何道德体系,裁判一种人的人生比另一种人的人生更有价值。好作品天生就知道,最有力量的从来都是真实的人性;独具风采的人物生来就有觉悟,别人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