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譬喻經》上記載:從前佛陀在祇園精舍講經說法時,有一位很有錢的長者,住在通往精舍的路邊旁。他的財富多得很難計數,可是只生了一個寶貝兒子。這個兒子長大二十歲就結了婚。結婚不到七天,因為夫妻恩愛一同後花園游玩。後花園有一棵奈樹長得很高大,樹上開了很美的花朵。新婚妻子想要這種花,剛好四周又沒僕人在場可以代勞,她的丈夫就親自爬樹,越爬越高,所攀踩的樹枝,因為太細而折斷,人就從高空摔下一命嗚呼,全家大小都非常傷心,哭個不停。
佛陀憐愍長者,來到長者的家中慰問。並且告訴長者"萬法無常"、"有生必有死"、以及"罪福產生的原理"。接着又說了一首很有哲理的詩偈:
命如華果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愛欲,可望入胞胎,受形命如電,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精神無形法,作命死復生,罪福不敗之。
始終非一世,從痴愛長久,自從受苦不,身死神不喪。
長者聽了佛陀的這段話,心開意解,忘記憂愁,跪問佛陀:"我的兒子前世到底造了什麼罪業,為什麼這麼早就夭折了?請您告訴我吧!"
佛陀說:"過去有一個小孩子拿着弓箭在游戲,旁邊有甲、乙、丙三人陪着。這個小孩看見樹上有一只鳥,想射殺它。旁邊那三個人就怂勇這個小孩說:"你假如能夠射中樹上的這只鳥,你就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那小孩子被美言所動,拉開弓箭射中了小鳥,小鳥當場死亡。甲乙丙三個人都在旁邊喝釆,大家都很高興地離去。
這三個人因為見殺隨喜,所以生生出世常受喪子之痛。這三個人當中,某甲因為過去種的福較多,出生在天上,某乙出生在海中做龍王,某丙則出生在人中,他就是您老人家。而那一個射殺小鳥的孩子前兩世出生在天上做某甲的孩子,也因為從樹上摔下來而命終。后來又投生到海中做龍王(即某乙)的兒子,他出生的那一天就被金翅鳥王吃掉了。今生投胎做您的孩子,也只活到二十歲就夭折了。因為您過去世曾見殺生隨喜,所以今生才遭喪子之痛的果報。您的孩子因為過去世曾經殺害無辜的動物,所以今生受夭折的果報。真是因果報應,如影隨身,絲毫不差。"
接着佛陀又說了兩句啓發性的詩偈。
識神造三界,善不善三處,陰行而默至,所生如响應。
欲色無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種隨本綠,自然報如影。
長者全家大小都非常歡喜,當下證得初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