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自己的恋物程度有点过分。
衣柜里有穿了十几年的秋裤睡衣,裤头松紧带换了不下五回,就觉得好穿,能丢洗衣机任滚不带心疼。若是新买的品牌衣服则小心翼翼的手动搓洗,且不敢天天换洗,担心洗坏。等哪天不再那么新鲜了才放心的丢洗衣机。看出来了,旧衣服就是这样轮回得来的。
也因为有了恋物情结,相对比于朋友,购物欲少很多,天天跟旧物品打交道,丧失购买欲望,从而减少开支,听闻起来确有好处呀!
唯独少年时期的一本日记本,我曾尝试很多次说服自己撕掉,原因是现在看来觉得当时写得太离谱,很作,很看不起自己少年时期的心理思想。想着若是哪天被别人看到真是有丢我脸面哟!最后我感动于自己说服了自己。
很多有意义的小物品都被我小心翼翼的收藏着,从未丢失。这样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