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
我第一次听到到这几个字的时候不是王菲和陈奕迅的歌,而是冯小月的面试。
小姑娘估计是从来没有经历过面试,所以开始显得有些紧张,不过,当开始回答我的问题的时候,却显得很从容,而且条理十分清晰。
她十分的坦诚,说她是刚来上魔都,这是她第一次找工作,也是第一次面试。
她说她本来有着铁饭碗的公务员工作,放弃了。
为什么放弃了?为什么来魔都?
我本来以为她会说想接受新的挑战之类的套话,可是听到的确实四个字:
因为爱情。
十分坚决的语气。
说完了这四个字,她给我讲了她和李同的故事。
这是一次最特别的面试,和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冯小月是主角,我是配角,她给我讲故事。
虽然我们财务的职位招好了人,可是我恰好缺一个助理。随着业务的蒸蒸日上,我愈发的感觉有些忙不过来了。眼前这小姑娘,真诚,不滑头,头脑清晰,正是我所需要的。尤其是她的勇气,让我看到了她的魄力。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给了她机会。
她第一天上班的那天,下班的时候,看到的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应该就是她说的李同。瘦瘦高高的个子,穿着牛仔裤和T恤,斯斯文文。
因为爱情,这句话,在我心里小小的震撼了一下。我没有爱情,我只有婚姻。
那些年,我忙于经商,耽误了爱情,当年龄过了三十的时候,家里催着结婚,我扭不过,就结了婚。
也想过很多次亲,不过是在没有合适的,就答应了和老方的婚事。
老方比我大了几岁,家境很好,他们家族在魔都小有名气,有家族产业。老方当时的情况和我差不多,也是未婚大龄青年,不过他也算是钻石王老五了,因为家里有钱。我虽然也算是有钱人,在我们亲戚的眼中,但是和他们家相比,就不是一个级别。
老方是一所高校的老师,在当时,当然了,现在他的职务是副教授。我当时十分惊讶他为什么不去家族产业中作个总经理什么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总经理真的不适合他。他爱好写文章,当然了,文章也写得不错,在业内知名刊物上发表了不少文章,虽然我都看不懂。顺便说一下,他的专业是考古,他爱好古董,和马未都老先生比较有共同语言。他这个爱好是从研究甲骨文开始的。
我当时并没有了解这么多,不过,想着他人还不错,职业也不错,家境很好,嫁过去至少不会吃苦,我的生意即使做砸了,也不至于没饭吃。
然后,我们就结婚了。
我们那是虽然也开始流行自由恋爱,但是多数还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居多。
我们结婚了,却没有恋爱。
所以,我没有爱情,七年过去了,岁月把我们慢慢的熬成了亲人。
老方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博物馆里,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给我公司和客户,当然了,还有闺蜜。家里有保姆,家务都不用我们插手。
我们的生活规律大不相同。他讲究养生,早睡早起,而我属于夜猫子,事情不做完就不撒手,而且偶尔还要和闺蜜到酒吧放松一下。
在家里,我们相敬如宾,在外人面前,我们也显得十分恩爱。
不过,生活中,我们各人有各人的世界。
慢慢的,过了爱情的年龄,更加的无所谓了。直到听到冯小月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其实我缺少爱情,这也算是一个遗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