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幅3300年前的象形图画,刻画在一块甲骨上,由三个符号构成——一艘小船,一条与船等长的棍“│”,以及下方执棍的双手。
它是一个甲骨文会意字,叫作“朕”。
西周的青铜器铭文承续了“朕”的甲骨文字形,而篆文将“│”写成了“火”,隶书将篆文的“舟”写成“月”,将“火”和“廾(简化的双手形象)”合写成“关”,以致字形面目全非。但古代字典均将“朕”收入“舟部”,即部首为“舟”。
“朕”的甲骨文所呈现的象形图画究竟是什么含义?又是如何演化为“我”的意思,并最终成为天子的自称?这三个符号构成的“拼图”之迷,令无数学者折腰。
比较小众的观点认为,“│”代表长篙,图画表达了撑船渡河的意思。所以,朕作为动词,是撑船;作为名词,是梢公;作为代词,是自我(与乘客相对)。从图画的意象来看,这种说法似乎可以成立,但遗憾的是,撑船渡河之义,在先秦古籍中并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支持的例句。
另一种说法则流传更为久远,认为“│”是工具,画面表现的是这样的场景:手拿着工具补船缝。认为朕的本义是舟缝,名词。东汉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虽没有这样的推断,但清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有详细的补充:“按朕在舟部,其解当曰舟缝也。何以知为舟缝也?《考工记·函人》曰:‘视其朕,欲其直也。’”
“视其朕,欲其直也”出自《周礼·冬官·考工记·函人》,这里的“朕”就是细缝。意思是:看两块船板之间的细缝,要想法尽力弄平直,使两条缝紧密结合,船就不会漏水。清人戴震为之作注云:“舟之缝理曰朕,故札续之缝亦谓之朕。”意思是说,“朕”的本义是舟缝,引申为一切缝隙都称“朕”。
当代学者还推断了另外一种可能,即“│”代表了尺,是一种造船的标准件。“朕”的本义是衡量造船是否符合标准,动词。理由是已发现的甲骨文“朕”字中,“│”几乎都和船身等长,这根长尺起着测量船的长度、测量船的平直、测量船的缝理的作用。
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朕”会由舟部首变化成月部首——甲胄的出现要晚于舟的出现,当“│”从造船的标准件改变为造甲胄的标准件时,后人“修正”了这个字,用月部首取代了舟部首,因为早期的甲胄是兽皮所制,兽皮从肉,篆文中的月和肉字形相同。
距离甲骨文字出现数百年后,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对“朕”作出新的定义:“朕,身也。”也就是将朕作为第一人称的代名词。“朕”就是我。至此,“朕”的原有含义彻底消失。
在先秦时代,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属于通行的称呼。如屈原在《离骚》中写道:“朕皇考曰伯庸”——我的父亲名叫伯庸。所以,明人张岱在《夜航船》中写道:“古者称朕,上下共之。”
但是,“朕”为什么会引申当做“我”来讲,却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结论。
有一种说法认为,朕的上古读音跟余、予的声母发音极其相近,因此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
那么,朕又是如何演变为天子自称的?
秦灭六国之后,秦始皇自谓德过三皇,功高五帝,乃更号曰皇帝,“以命为制,令为诏,自称曰朕。自是唯人君称朕,臣下不敢称也。”也就是说,秦赢政不再自称“寡人”,而改称“朕”,并在法律框架内将其垄断。
如果套用朕的“衡量造船是否符合标准”的说法,则皇帝自称朕,是因为皇帝就是国家最大的“标准件”,皇帝的意志就是标准,一切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秦始皇统一了道路、车轨、文字、度量衡,难道他不应该是一种标准吗?自称朕,名符其实也。
本文由生姜乌梅发布,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