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情绪失控的危害及负面影响,已出过不少著作,比如我最近在读的曾杰的《别让情绪失控害了你》、约翰·辛德莱尔的《情绪自控力》、弗雷德曼·肖普的《别让小情绪害了你》等,简直数不胜数。
情绪失控足以引起全球人关注,生活中诸多情绪失控导致悲剧的事例,大家耳熟能详。比如,母亲夺孩子手机,孩子一怒之下跳楼殒命;9岁男童雪地弄丢手机,被妈妈毒打至死;员工被解雇,持刀伤人还殃及无辜……历史上诸多案例,光三国里就不胜枚举:周瑜之死、刘备为关羽讨伐东吴兵败如山倒……我们自己也或多或少经受过情绪失控的困扰。稍能反省的人均可意识到情绪失控的杀伤力,我便是其中一位,为此作过不少努力,也获得一些微不足道的心得,借此分享。
人人都有小情绪,常在喜怒哀乐中不断转换。情绪虽小,力量却大。《别让情绪失控害了你》,书中提到:情绪谁都有,就像食欲没法彻底消失,把情绪当成敌人是大错特错,你真正的敌人并非情绪本身,而是情绪的表达方式。“情绪的表达方式”,这是我所能理解的认为最为关键的字眼。
从表面来理解“情绪的表达方式”一词,对于迷途于情绪问题的人来说,是莫大的救赎,因为“表达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选择最合适的一种,对付情绪问题岂不是绰绰有余吗?通常我们对情绪都是默认为不好、有害,如今书中条理清晰、引证论据地告诉我们情绪不分好坏,重心已不在情绪上,而在情绪的表达方式上。
事实上,选择正确的情绪表达方式是不难,但也有必要条件。第一,意识。意识是你对情绪问题的重视程度的内在表现,你深刻意识到有必要防止情绪失控,而不是随大流。有的人一直很前沿,畅销书中的观念他都会认为有理照搬,这种思想容易冷却,无益于学习掌控情绪,因为与情绪这种与生俱来的心理、生理综合现象相抗衡,你得准备充足的意志力。
第二,自省。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自省能力的人会乐于改变自己。不懂自省,容易固步自封,自以为是,一切都是他人的错,自己没错,一切都是他人不好,我很好。久而久之,情绪问题日益严重,导致恶性循环。懂得自省的人,也许一开始他做不好管理自己的情绪,但每一次情绪失控之后他都在内心自责自省、想办法解决问题,并将寻求到的办法付诸于下次遇到的突发情况中,在时间的长河里一点点“挫其锐,和其光”,终不会被辜负。
第三,意志。不是通过合理方式表达出的情绪,如同蔓延成灾的大火,局势不可掌控,不将胸中的那厮怒火喷薄殆尽,不甘罢休,熄火的过程艰难困苦。选择正确地表达情绪,又往往如同在玩手机和看书学习中做选择般纠结,困难,根据人们的惰性思维特点,大家都愿选择最容易的方式。但最容易的方式往往是陷阱,情绪的表达中最容易的方式莫过于自然而然地爆发,这个时候需要意志来强制重新选择。
如果,你确信你都具备了这些良好特点,便可以进入“刻意忘记”的阶段。
何谓“刻意”?汉语词典的解释为:故意,特意,用上全部心思。《庄子·刻意》,以篇首“刻意”二字为名篇,意思就是磨砺自己的心志。
刻意忘记时,目标明确,导航清晰,只能踩油门,不可刹车。首先清楚自己当下要忘记的情绪触发点,这个清楚的过程最多只能在脑海中闪过3秒能意识到自己要处在爆发的边缘、我不愿爆发即可。更多的时间留给刻意忘记的操作过程。
紧接意识之后,刻意将重心偏向平时所熟知的“情绪失控的危害”中,最好有事例的危害,让其像电影镜头般在脑海中呈现。不要停下来,下一段路程才能助你逃脱情绪的牢笼。
刻意忘记!刻意忘记顾名思义是让自己瞬间失忆。身边很多大度的人,并非他们多么大度,只是他们能很快忘记不愉快。当我们还在细细咀嚼他人他事带给我们的不愉快感受时,他们已经沉浸在新的事物中。他们的大脑要么很活跃,已经分散了注意力,要么是懒得思考记忆。我们不妨根据自身的性格特点,学着分散注意力或懒于记忆。情绪极易失控往往就是因为过度记忆,大脑刻意记忆、放大不愉快,传递到神经细胞,触动身体的相关器官,情绪一发不可收拾。那么,我们反其道而行之——刻意忘记,是不是可以扭转乾坤呢?答案是肯定的。
刻意忘记最简单实际的方法:意识到有情绪危机,明白接下来的种种可能,开始想办法忘记情绪感受吧。眼睛拼命定在具体的事物上,比如,如果在厨房,可以是碗筷杯桌椅等;假如在房间可以是床柜被等,哪怕是地上的一块碎纸屑都可以作为自己定神的目标,但一定要是具体的在你双眼范围内的,千万不要大面积的墙壁地板等等,这些不利于你集中精力。有了具体的物体,开始刻意在脑海中思考一切与该物体相关的话题,比如,这物体什么材质,什么形状,什么颜色,在哪买的等等,脑洞大点的朋友可以围绕这一事物编故事。整个过程一定要聚精会神,发现乐趣。如果一件实物不够你忘记情绪失控的触发点,快速选择眼睛范围内的另外一件,总有一件可以让你大脑兴奋从而忘记当下的不快。渐渐你会恢复平静,走出情绪的困境。
不要轻易放弃每一个尝试,不要自暴自弃,被情绪问题击败,也不要一开始就探问自己:真的可以学会控制情绪吗?有的人世故地说:我已看淡一切!我只想说,热爱生活,方法在生活中寻找,答案在生活中揭晓!
谨以此献给有所需要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