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词源出自于希腊文ετησs,本意是“人格”和“习惯”。它的延伸即是政治学,法律亦是经由伦理学发展而来,它是最基本的价值哲学,而对于人来说,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即是关于幸福的判断。所以,有关幸福的道路和边界的问题,称之为伦理学,其始终思索两个基本的问题:善和应当。
善,是目标。应当,是规范。
伦理学向人们提供知识的同时,也指向人本身,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行动,从而成为人类的实践理性。其目的不是知识而是实践。其本质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科学,是道德思想观点的系统化、理论化。或者说,伦理学是以人类的道德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亦称道德哲学。评判现实生活中该不该、正当与否、善恶及对错,进而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各种伦理关系。这也就是所谓的道德规范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分为生命(医学)伦理、商业伦理(在欧美一些超级公司里有专业研究其产品和服务伦理的独立机构)、媒体伦理、环境伦理、性伦理等。
伦理学的目的是把多数人对于行为的正当性或合理性——无论行为被视为本身即正当的还是为达到某种公认为最终合理的目的的手段——的明确认识系统化,并排除其中的错误。这些认识在正常情况下伴有各种被叫作“道德情操”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