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天,寂静而又冷清。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夹杂着一丝丝北风,冷的人直哆嗦。她心想这样的鬼天气,会有人出门真是见了鬼。不期而至的相遇,像是一个约定。毫无防备,就这样相识。
他是一个非常干净的大男孩,嗯,还有一点高冷。在她心里,第一眼的感觉好像就是这样吧。她说,你好啊,可以和你换一下帽子吗?男孩随意的摘下帽子,递给了她,然而,他并不知道,那顶带着余温的帽子,就好像是冬日里的暖阳,温暖了一个孤独了很久很久的女孩的心。
日子循环往复的过着,平淡无奇。每天早上,她都会早早的去练车场,虽然是同一辆车,虽然两个人每天都会见到,但是却从未说过一句话,甚至是点头招呼都没有,那种特属于年轻人的骄傲,好像就在这种关系里发挥到了极致。
回忆汹涌而至。天气也逐渐变冷,再次熟络起来,已经到了十二月了。和往常一样,他们一起去考场里练车,也和往常一样,什么招呼都没有。中午,一群人一起过马路,就在她嘻嘻哈哈准备往路中间走的时候,她发现,他一直站在她的身边,节骨分明的手指因为帮她拦着过往车辆而在冷风中冻得发红。她想,嗯,他好像还是一个温暖的男孩。
后来啊后来,在他的陪伴中度过了那个最炎热却又最有意义的夏天。她说,爱一个人就像是在海滩上捡贝壳,不要捡最大的,也不要捡最漂亮的。如果捡到自己最喜欢的,那就不要再去海滩了。
她说,喜欢他对着她微微笑的表情,温暖而又舒心。喜欢他每次来见她的时候总是顺手提着她手里的东西。喜欢他在她生病感冒的时候不顾自己的脚骨折跑来陪着她,直到她好为止。喜欢他每天晚上等她下班后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总要等她打电话啰嗦完后才回家。喜欢他在过马路时紧紧牵着她的手,就像是抓着自己最重要的物品一样。
她说,他知道她睡觉有开夜灯的习惯。知道她吃饭不要香菜。知道她喜欢穿着夹板满大街的跑。知道她胆小,所以在看电影的时候看到恐怖的地方,在她没反应过来时他的手第一反应是蒙住她的眼。还知道她是路痴,从来都不会要她去找某个地方,一直都是亲自带着她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说,周,遇见你是她的幸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