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喜欢是指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实际上是一种感觉,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真心的意思是纯洁善良的心;同时的意思是同一时候。那么”人同时真心喜欢两个人“连在一起可理解为:“人在同一时候以纯洁善良的心对两个人都有好感或感兴趣。”
那么,是否可以呢?
1、由于喜欢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论题并没有明确范畴,一个人在真心欣赏一个人的时候,同时又真心爱着另一个,或者,一个人在倾心爱慕一个人的时候又崇拜另一个人,这显然是可能的。比如,一个人真心爱着自己的妈妈,同时又真心崇拜某个明星;一个人真心欣赏某位艺术家,同时又真心钦佩自己的老师。
而且,如果一个人同时真心崇拜两个人,或者同时真心欣赏两个人,或者同时真心爱着两个人,这也是显然可能的。比如,一个人同时真心爱自己的父母;一个人同时真心崇拜两位足球明星;一个人同时真心钦佩自己的数学老师和英语老师。
2、如果本论题的喜欢谈的是类似于男女关系之间的爱情,就要从逻辑层面和伦理道德层面分开进行分析。
逻辑层面上,即使所谓的男女关系之间的爱情,也分三种阶段,即激情、吸引和依附阶段。激情阶段主要是因为外表、气味与其他相似的因素而喜欢对方。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他元素可能会增多而激情则减少,进入到吸引阶段,人们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与对方的相互影响上,而此时忠诚最为重要。当一个人长时间被爱,其将会与对方发展出依附的关系,这个时候激情消失,爱会由浪漫之爱转向好感。(这一部分摘自维基百科海伦.费雪的爱情阶段理论)。
不考虑伦理道德问题,人在同一时候既发自内心对一个人处于激情阶段的爱,又真心对另一个人处于依附阶段的爱,或者,一方面与一个人处于激情阶段的爱,同时又与另一个人处于吸引阶段的爱,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可不少。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个已婚男人结婚后真心爱上另一个女人,同时内心对自己的妻子仍然有好感。所有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人在同一时候真心对两个人处于同一阶段的爱,如都是激情的爱,或者都是吸引的爱,甚至依附的爱,这应该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双性恋者可能同时与一位异性和一位同性有激情之爱,或者,在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丈夫同时对两位妻子都有依附之爱。
如果考虑伦理道德,在当代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里,无论结婚与否,一个人如果同时真心喜欢两个人,很可能会被称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会被社会谴责甚至侮辱;当然,人也可以不在乎道德上对于同时真心喜欢两个人的社会负面评价,只是当这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时,”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社会道德准则迟早会让人付出代价。
然而,道德约束只是不允许、不可以,不代表人本身的内心不存在同时喜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