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放下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心底漫溢的激动的潮汐还没有退尽,很想写点什么,为了那份久违的感动,那份如同巨浪撞击礁石的震撼。这是一部构思特别精巧,语言细腻柔婉如日本作家川端康成,讲述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的激荡人心的小说。最让我忘不了的是哈桑,那个卑微的仆人,兔唇的孩子,追风筝的人,他对自己情同手足的朋友——阿富汗少爷阿米尔说的那句朴实而动人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1975年,阿富汗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时阿米尔12岁,住在据说是整个喀布尔最华丽最美观的房子里,而他的朋友哈桑,和他的父亲住在花园南边枇杷树荫下的简陋泥屋里,那里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但这丝毫没有影响这两个少年的友情。
他们相差一岁,在阿米尔一岁的时候,阿米尔美丽高雅宛如公主的母亲便因生产时失血过多而去世;哈桑那步履款款、长着善睐的绿眼睛和俏皮脸蛋的母亲则随一群江湖艺人跑了,当时,哈桑生下来还不满七天。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乳汁长大,彼此之间有一种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亲情。哈桑说出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成了他一生中最信赖最不愿伤害的人。对阿米尔永远不会改变的深厚感情融入了哈桑那纯良正直的灵魂深处。
阿米尔和哈桑经常爬上白杨树那高高的枝丫上,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他们边吃边互相逗乐,忽而开怀大笑。阿米尔经常怂恿哈桑去做一些促狭事:用一块破碎镜子的碎片把阳光照进邻居家,惹恼邻居;让他用弹弓去射邻居家那独眼德国牧羊犬。尽管善良的哈桑不愿意,但是他从来不会拒绝阿米尔。
对于他们来说,生命中总有一些事是无法忘记的,它们美好得就像一粒粒碎钻,将他们的生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经常在林木交错的院子里彼此追逐,捉迷藏,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一起去看西部电影,一部《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熟悉到每一句台词都清楚地记得。还有,在石榴树下阿米尔给哈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他们最喜欢的是放风筝。
放风筝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一直都生活在父亲的漠视中的阿米尔,最渴望的是得到父亲的温暖和爱,他把最后的机会押在了风筝大赛上。
悲剧也在那次风筝大赛上降临,为了替阿米尔去追那只能改变他命运的蓝色风筝,哈桑跑遍了大街小巷,却不幸遇到了仇人——阿塞夫和他的两个帮手。在那条污浊的小巷,阿塞夫对哈桑干了最龌龊的事,而阿米尔为了自保,懦弱地走开了,从此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十字架,已经治好兔唇的哈桑从此再也不会微笑了。
备受良心谴责的阿米尔不敢面对哈桑,那个愿意吃泥巴也不会骗他的昔日好友,那个愿意为了他牺牲自己一切的神明般圣洁的男孩。哈桑,把耻辱深深埋进心底,一如既往地对阿米尔好,可阿米尔用欺骗手段逼走了哈桑,断送了那份珍贵无比的友情,也断送了父亲和哈桑爸爸阿里几十年的友情。之后,因为战争,他和爸爸逃到了美国,在那里娶了妻子索拉雅,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可是,无论逃到哪里,都难逃心底那份深重的罪孽。
知晓内情的拉辛汗在病重之际,给阿米尔打了个电话,让他踏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料此行却让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而且,为了保护父亲苦心经营的家,也已娶妻生子的哈桑放弃了自己平静安宁的生活,回到了那个带给他欢乐和痛苦哀伤的地方,并且夫妻双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而哈桑,至死都不知道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阿米尔把哈桑的遗孤带回了美国,可是那个对一切都已厌倦的孩子,终日少言寡语,不见笑容,最后那高高飞起的风筝才让他重新绽放出童稚的微笑。
这个故事以第一人称娓娓道来,真实亲切而细腻,就像一条你熟悉的小溪,沿着青青的水草,自然无碍地流向你心中,让你感受人性的善良耀眼的光芒,让你感受人生的卑琐与残酷,它向你昭示的不是绝对的善与恶。在他的小说里,善恶、美丑、高尚、卑微如一幅经纬交织的布,错综复杂地在你们面前铺展开来,清晰真实得仿佛可以用手触摸,可以与之对话一样。
“风筝”在小说中是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意象,它既可以是纠缠人类到地老天荒的各种情感: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温润如美玉的品格:正直、善良、诚实。那个长着一双绿色大眼睛、总是微笑着、令人无比信赖的哈桑为了追那只蓝色风筝,遭遇了痛苦与羞辱,可他那“为你,千千万万遍”的纯朴誓言以及践行的那份忠诚,令人潸然泪下。阿米尔,这个从十二岁起就饱受精神折磨的人,以别人所没有的敏锐和勇气,无情地剖析自己,坦然裸露出善恶交织的人性,最后通过对风筝的追逐,来完成自己对灵魂的救赎。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的力作,除了情感的纠葛,还有史诗般大气磅礴的政治事件,让人看到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阿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