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欲念的实现而兴奋、喜悦,也因欲念的破灭而沮丧、悲伤。佛家就说人因执念而痛苦,我们往往不是执着于具体的人、事而是执着于因人、物起的欲念,我们只是放不下这股欲念于是不能放过自己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由此可见,这人生一切的情绪皆因欲念而生灭,我们应该学会随缘拿起再放下,否则最终是痛苦多于幸福。
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各自不同又相同的获得:岁月的流逝、经验的累积、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以及伴侣、子女,朋友的缘聚等等。本质上一个完整的人除了生物有机体的事实基础外更重要的是人一切社会关系以及内心思维欲念的组成。因此人天然上就无法脱离欲念的缠绕和由此“活着”的证明须求。正因为获得的必然以及高频率使得人们一方面需要更强烈的获得满足感才能感知获得因而痛苦困扰更多,另一方面更容易陷入失去的困扰中,于是我们常常会因为错误而内疚,因为失去而悲伤,而不是因为任何的获得而感恩。
人的复杂就在于我们往往纠结于道理清明处的亮点,不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曾经有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好好珍惜”的顿悟苦楚。因此痛定思痛后的改过并对自己宽恕以及“有舍才有得”的坦然心态才是人活得自然轻松的关键。
经济学中有个概念:沉没成本不是成本。有选择就有成本,没有选择就没有成本。当我们没办法再做选择的时候,就不存在成本,这是“沉没成本不是成本”这句话的含义。(摘至“得到”薛兆丰教授“北大经济学”关于“沉没成本”章节内容)
我们在工作和生活过程会面临许多抉择的关口,当我们在某一阶段因做出错误决定导致损失或者失去某人时,这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而只是人生某一阶段的成果。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意味着我们还有改变的可能,我们只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重新站立并出发。因此对于错误、挫折我们优先要做的是认真做好反思并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产生而不是迷失于因错误产生的内疚和痛苦中。
从“沉没成本”的定义出发我们就知道把时间和精力执着于过去就造成了沉没成本,而该成本对于我们的人生是注定的亏损从而导致我们的生存成本的增加。因此从经济学出发我们也应该选择更加积极的态度来面对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从而让自己的人生更具有价值甚至让过去的失误成为未来成功的有效投资而不是负债。
关于“沉没成本”的应用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实例。比如说一段婚姻,男女双方都深知性格不合以致的吵吵闹闹是无法解决的死结,在这样的婚姻状态中离婚只是早晚的事,但双方却因世人的眼光,父母的劝止等原因导致无法抉择继而有了小孩有了生命中更多的牵扯。此时再谈及离婚就意味会伤害更多的人特别是才出世的孩子,ta是无辜的。可见若在发觉性格不合这一无法调和的矛盾时就果断离婚那么显然较有孩子再离婚个人成本还是社会成本都要低得多,相关人的痛苦也会少许多。
可见孩子未出生前男女双方谈恋爱到结婚的成本在婚姻必然结束的前提下就是沉没成本,因为他们其实还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对象重组家庭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当有了孩子的顾虑后,双方的选择就少了,若还是不得不离婚那么将有更多的物质财富、精神关爱和人成为这段婚姻的沉没成本。
人无法避免愚蠢以及错误,我们因此必将失去许多。纵观人的一生,无论我们是幸福还是痛苦,我们都是获得多过失去。因此每个人都有必要学会并保持自省从而优雅的宽恕自己过失让自己有更健康更轻松的心态面对过去和未来的每一天。对此,我想幸福就会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