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刚进了中学,骤然宽松的氛围让我一下子脱开手来。过去几年被三五好友宠坏的性子竟是一直克制不住,以揭短为乐,以兴灾为喜。那几年过的可真是不讨人喜欢。可是就是这样的我也会喜欢一个人,这是一条漫长但只有一个人走的路,但管他呢,哪有那么多值不值为什么,有的时候就是很简单。
那是一个干净如雪顶清泉的女孩,哪怕我并不了解她的一切,都说一见钟情钟的是颜。我并不反对,那是女孩有着彩虹的绚烂,荷叶的静美。现在回想起来,一眼见到的大抵是李菲儿一般的淑婉吧。那个时候的回忆都是带着金边的,在阳光里闪烁,在轩窗边生辉。看见她的那一刻,你就会知道有一种人是真的会在人群中发光的。
那时候近视,三四百度的样子。但也不喜欢戴眼镜,在二楼的教室边,依旧能清楚的看见操场大树下偷懒的她,总觉得那时的我幼稚的可笑。
暗恋真的像是甜涩相间的毒药,哪怕今天被老师骂的再惨,中午路过面前她无意瞟过的一眼,一下午就能活力满满,我不想在二十岁的年纪想着四十岁的事情,所以我根本就不想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