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在网上最早发酵于6月10日,其中陈春秀、王丽、苟晶三人被顶替最引人关注,具体可见本号文章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无罪,人生之殇,社会之痛!。
昨晚,山东纪委监委通报了山东冒名顶替上学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1、聊城冠县陈春秀被顶替上学事件
陈春秀于2004年参加高考,本应考入山东理工大学,但却被落榜的商人之女陈艳萍顶替。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舅舅张峰利用手段打通了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造假、入学资格审查中的一系列人脉,加上部分公职人员工作疏忽,陈艳萍“狸猫换太子”之路可谓顺风顺水。
处理结果:顶替人陈艳萍被撤销学历,并与其父、其舅、时任招生办主任冯秀振一同被立案调查;郭伟等25名公职人员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内处分。
2、聊城东昌府区王丽被顶替上学事件
王丽于1996年报考聊城农业学校,但分数不够,未被录取。顶替者陈伟的父亲陈丙苓利用手段为女儿冒名上学、伪造户籍开辟“绿色通道”。而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相关公职人员把关不严,未能发现真相。
处理结果:顶替人陈伟及其父被双开,并立案调查;杜青等15名相关公职人员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内处分。
3、242人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纪委监委初步查明,242人顶替上学事件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间,分为被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顶替者放弃入学资格,被他人顶替、被顶替者与顶替者交易等多种情形,并表态,会继续追查,坚持零容忍。
顶替上学涉及多方多人利益,事件复杂,而且已是十多年前的事,调查取证难度不小。但从事件在网络发酵到调查结果连夜公布,仅用时19天,山东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可见一斑,值得点赞。
两起事件,从顶替人到谋划人,再到相关渎职懈职公职人员,共47名人员被处罚或侦查,坚持零容忍的决心可见一斑,值得点赞。
虽然当事人的人生轨迹已经无法改变,虽然不公平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虽然对相关人员的惩罚可能不够弥补你我心中的愤懑,但正义终是来了,当事人沉冤昭雪,社会的公平公正之光更明亮了!
目前,只剩苟晶的冒名顶替上学事件没有结果,但真相不会遥远了。让我们拭目以待!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