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既白,因着时令的缘故来得极晚。马路两旁暖黄色的灯汇成一条光的河流,突然一盏一盏相继灭了,灯丝还残留着最后一抹余光。失眠,隔着玻璃听听雨,不觉得是冷的,而是暖的。
就像海子的文字一样。
他在诗里写道:“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于是我和她一起走在和山脚下,冬日的阳光很灿烂也很稀薄,石壁上的苔藓混杂着泥土和湿气,却越发显得她的眼睛灵动起来。粉色的绒球在她头顶摇晃着,甚至可以清晰地看见编制起它的丝线,在偶尔吹来的微风中漂浮。
山顶微紫的细云,树梢啭鸣的鸟雀,南方冬日罕见的大雪,炙烤到五十摄氏度的柏油路面,所有我一转头就可以看到的画面,所有无趣的课程中窗外的美好,都投射着她的影子。
我看窗外时,也看窗内,近景放大的,我的同桌。我所有文字的第一读者,我赖以生存的纸巾和修正带的来源。
我叫她,熊猫小姐。
百分之百的熊猫小姐。
她有一个可爱的名字,我却对这个绰号耿耿于怀。不知是哪一日我捧脸看她时突然想起来,她愣了愣轻轻一笑:“都两年前的事了,你还记得啊。”
她调到我身边做同桌时,已是初中的最后一年。
而我唯二记得的在初一心理课时大家为自己选的最相像的动物,一个是我暗恋的男生,另一个就是她。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实在太像了。
活脱脱一只可爱的熊猫。
最让人映像深刻的一定是她圆圆的杏眼,眼角微微下垂,配上令她吐槽不已的单眼皮和压也压不下的黑眼圈,嵌在她肉肉的圆脸上,简直就是摇身一变的国宝。
于我平淡而琐碎的初中而言,熊猫小姐,就是那个彩色的存在。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的怪癖,女生是以交换秘密来交换友情的奇妙生物,而我,习惯把所有的秘密分头交给各个人。更甚者,有时同一件事,在不同人的面前,会呈现出不同的样子。
而熊猫小姐,分享着我最重要也最真诚的秘密,叫做喜欢。
在所有人都盛传我和男生A的绯闻时,她细心归结我和男生B的互动;当有小组作业时,她第一时间怂恿我和男生B组队……
甚至我唯一的一次匿名表白,也是和她的一个赌。
诚实的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她,我到底会不会对B念念不忘。
其实或许我骨子里就是个淡漠的人,没有非爱不可的人,也没有非做不可的事。
熊猫小姐教会了我执着。
夏夜晚自习误打误撞扑飞到纸上的小虫,是她的死对头,每遇上必拍飞之,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能飞到我的书上。我着实怕虫,丑陋怪斑者尤其,却也着实爱着双翼翠绿晶莹的一种,可以头也不抬看上半节晚自习。
通常我失去兴致抬头时,她也没有写完作业。
“你怎么做这么快呢……”
她羡慕我,却不知我也羡慕着她。
我羡慕可以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又慢条斯理的熊猫小姐,写完作业还有半小时会惊喜地长叹,捧起一本书慢慢读的熊猫小姐。我厌恶自己的生活。可我没有办法慢下来,永远有太多事要做,团委学生会活动比赛社团艺术节……
“慢点慢点,你看夕阳多好,总得让我看看。”
她跟不上我的同桌对话节奏,只能委屈我陪她一起看窗外的夕阳。
很奇怪,那天下午的夕阳是粉红色的,向少女的脸颊上淡淡的红晕,轻而细的抹在天上,连着多溢出一点到熊猫小姐的脸颊上。
我突然觉得,在我埋头的时候,一定错过了很多很多次粉红色的夕阳和陶醉的熊猫小姐。
我开始习惯性抬头看窗外,解不开的数学题,背不下的化学式,看不懂的文言文,一团麻的英语。我借着它们又看见了橙紫色的夕阳,氤氲的岚,却再也没有看到涂了腮红的熊猫小姐。
我知道,她已经失落在了那天窗外粉色的夕阳里,是我亲手弄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