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个被问了无数遍的问题,“难道现在学生有了错误行为,没有任何惩罚,反而就这么轻松聊聊天就放过他们了?”这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如果老师不理解不接受,那么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就会蜕变回惩罚的模式。
那么到底什么是惩罚?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某种行为的发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积极惩罚,增加不良刺激(如打孩子),一种是消极惩罚,减少愉悦刺激(如不准玩游戏)。不论哪种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某种行为的发生。坚持认为应该有惩罚的老师们坚信,惩罚是减少问题行为的唯一有效的方式。不过在6-8年级中,事实是这样的吗?记得在网上看过一个视频,不知是真是假,权且为了说明问题。这个视频是在新加坡酒驾的鞭刑。这样的惩罚是典型的增加不良刺激,的确能够起到威慑的作用。不过在学校环境里,这样程度的惩罚是违法的。学校里所能采用的惩罚更多的是消极惩罚,即减少愉悦刺激,比如不能和同学一起吃午餐,不能出去玩,放学不能回家,不能和同学们在一起这能呆在某个特定的教室等等。这样惩罚对于陷入了权力纠缠的学生而言,是值得放弃的愉悦刺激;甚至有些学生刻意制造惩罚机会,因为呆在教室里是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倒是在suspention教室能够遇到一些“有趣”的人;或者有些学生在家里经历的是“生存”问题(比如昨晚社区有枪战或斗殴),来了学校以后面对的则是另一种社会模式社会环境,行为上根本无法迅速切换;等等各种情况,学校所能够提供的惩罚体系远远无法对某些群体达到威慑的作用,无法起到增加不良刺激或减少愉悦刺激的作用。
从我的观察来看,重建正义的实践并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模式,而是探寻到行为背后的层面,对行为背后的层面给予关注(从程序性知识返回到陈述性知识),对行为背后的需要和感情做出回应,唤起人性,唤起同理心和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