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望篇
今天在办公室伏案读卷,突然接到故友微信问候。
询问之下,她的朋友被刑事拘留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当事人是卖性保健品的,为了生计,为了销量,设计了带有功能性暗示的性保健品广告宣传单。
终于,引来了公安的刑事拘留,并于昨天下发了刑事拘留通知书,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这个罪名即使够罪,刑事处罚也并不算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作为一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着重审查的是该案是否有无罪辩护空间。
即,犯罪嫌疑人散发的具有功能性宣传用语的宣传单是否属于《刑法》规制的淫秽物品,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足以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一般来说,一个刑事案件包括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在每个阶段,辩护律师都能做很多精细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见、撰写法律意见书、集体研讨、专家论证,律师的辩护工作就是要在诸多的案卷材料,侦查事实中找到让当事人从轻、减轻甚至无罪的辩点,用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说服承办人员。
即使,暂不考虑宣传单是否属于淫秽物品,这个案件的另一个关键点也必定在于公安机关是否有足够证据认定当事人的印刷量与实际发放量。
如果,公安机关仅有当事人口供,是否能够据此定罪量刑?
今天,不是论述的时间,经过与家属深度探讨,最终顺利签下了该案件的刑事辩护代理工作。
稍有成就的是,不仅是该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而是家属在找我之前已经咨询了三拨律师,但均不满意,最终选择了与本律缔约,也算是10月收官的礼物吧。
二、咨询篇
最近咨询颇多,已经由随意咨询转而设定为一定门槛的有偿咨询。
以前,我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是一座没有围城的法学院。
现在时间和精力真的忙不过来,而且付费咨询,当事人更加会言简意赅,会更加珍视咨询结果,而免费咨询当事人态度显得随意散漫,空手套白狼得来的咨询结果,并不一定会珍惜。
三月份的时候,同学推给我一个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案情不简单。
当事人在拼多多销售爱马仕充电宝,但是其并不存货,买家下单后,其再从第三家电商下单。鉴于此,每单盈利数元钱。
原本以为稳赚不赔的买卖,却也没想到会涉嫌侵权纠纷。
原来,当事人购买的第三家电商销售的系假冒伪劣产品,被爱马仕官方给知晓了。
爱马仕随即通过公证取样,于深圳市宝华区法院起诉侵犯商标权赔偿。
当事人找到我,委托我办理此案,认真研读了对方的证据材料,结合我方的客观事实,连日撰写了《管辖异议申请书》递交法院。
最终,原告以撤诉告终。
于今日,当事人再次找到我,询问的是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这是一个考验人性的真实故事。
总有人说,电视、电影拍的大胆,可是有的时候,现实比电影更加不可想象,更加泯灭良性。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丁老头和唐太太系夫妻,两人育有两子三女,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子先后成家立业,女儿全部外嫁。
长子成家后,于丁老头的自留地里建房居住;次子(即本文主人公丈夫)携妻在丁老头摇摇欲坠的旧房中赡养着丁老头和唐太太。
在风俗习惯中,丁老头和唐太太一家人在长子已经在外建房,女儿已经出嫁他人的情况下,该处旧房是次子安身立命之所,是二老享受天伦之处,家属间虽然没有契约,但是对此房的归属次子的事实是毫无争议。
岁月神偷,终于偷走了丁老头所有的时间,丁老头走了。若干年后,次子将旧房修葺一新,并且办理了建房审判手续,并且房产信息普查时,以次子ing一进行了申请登记。
又过了若干年,长子居住的房子拆迁了,拿了拆迁安置款,住进了拆迁安置房,其乐融融。
再过了若干年,次子家也要面临拆迁了,可就在拆迁前夕,次子突然间发生意外死亡了。
都说人走茶凉。
次子死亡后,血浓于水的亲情瞬间消失的烟消云散,长子和三个女儿伙同尚在人世的唐太太一纸诉状将次子妻子告上法庭,称由于次子居住的房屋丁老头和唐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故180万元的拆迁安置款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均等分割。
我不知道一审法官是否真的查明了事实,居然判决均等分割,没错,次子妻子分割了总拆迁安置款的十二分之一。
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丈夫刚走,丈夫血浓于水的母亲、兄长和姐妹就摘下了面具,向那拆迁安置款伸出了魔爪,而且分走了十二分分之十一。
我想,这不是抢劫,也许劫匪都没有这么泯灭人性,更何况面对的是同胞兄弟的妻子。
她问我是否要上诉,我说必须上诉,搜集房屋修葺的证据、搜集证人证言、搜集丁老头在世时的分配方案。
她说,没有,当初有的只是血浓于水的信任和亲情。
叁、生活篇
今天由于会见起个大早,中午又没午休,下午困的不行。
早早回来睡了一觉,微信一直响个不停。
醒来,发现又到了月底,日子好像过的特别快,可是案子进展却慢慢的。
靠着未来而积极的过着。
律师这个职业很奇怪,繁忙的时候特别累,一旦停下来又慌乱的不行。
因为你不知道下一个案子在哪,有一点熬的意思。
我可能还有更适合的行业?
也或许没有,毕竟等我50岁了,我就可以职业25年了。
看,说出来多棒。
哪个时候,也许就没有人在怀疑我的经验了。
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以前工作那么喘不过气的感觉,记得有句话的意思很打动我,也许有天那些日复一日重复的、简单的事情,就有了不简单的用处。
年少时的不努力,才会觉得后来的日子都在弥补,当不断追赶的时候才发现,却的并不是那份努力了。
不管别的律师怎么怎么样,但是我的确是那些11点困,早上8点睁眼不起床的懒鬼。
要努力啊,懒虫,毕竟每个月任务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