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见过兰州的日出,事实是我连家门口的日出都没见过几次。小时候学了一篇课文,《与时间赛跑的人》,看着朝霞夕阳什么的也经常想跟过去看看,有一回专门跑到山梁,看太阳从远处的山背后一点点漏出亮来。看上去,太阳红彤彤的真的很像炒完的鸡蛋黄,那种感觉还是很奇妙的,那一瞬间感觉自己朝气蓬勃,充满了力量,红日照耀下,舍我其谁。
这几年,一天的生活经常从中午开始。就像路遥说的那样,早晨是从中午开始的。很少见混沌中初升的太阳。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倒是经常见夕阳,最喜欢的就是在家独坐夕阳。我家正好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一转头太阳就悄悄滑下去一点儿,一转头彩霞又收了一点儿,再转过去看时只剩下灰蒙蒙的一边儿。这边的月亮淡妆出现了。像是拿笔画了一个圈儿,慢慢的才涂上颜色。
一切暗了起来,看着眼前的变化,我总是有些惆怅,人类的祖先们面对此情此景,可能也是这种感觉吧。说不清自己在想些什么,在惆怅什么。闭上眼睛再睁开,身边全是黑影。二十岁的我写道:
是什么离去,让我们悲伤?
是什么付出,让我们坦荡?
是什么结束,让我们成长?
我在兰州倒是见过几次夕阳,有一回傍晚登上白塔山,落日余晖,撒在黄河上,波光粼粼,河水很急,时间倒是挺轻柔,等我站到白塔边,回头看去,城市灯红酒绿,此起彼伏的光,尽头是河,尽头是山,大河悠悠,山梁黯淡,日头却不知哪里去了。我想要感慨什么,竟不知从何说起,对一个城市来说,白天只有工作,夜晚才是生活。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寂寞了的白塔悄悄落雨,应该是这个道理。在城里,竟然会对夜晚有所期许。
比如说,喝酒去也。夜市开张,熙熙攘攘,啤酒摊人声鼎沸,修身的T恤紧紧裹住膨胀的肚皮,吆五喝六,宛若无人,只求尽兴,男的,女的,不知道在为何而高兴,为何抛弃了平日的愁。
也见过乱子,喝醉了的男人,甩开膀子,操着方言,喊一嗓子,不知为何,大打出手。惊慌一片,众人沉默张望,然后一阵狂风骤雨,不一会儿警车嗷嗷嗷的来了,气氛又热闹起来。第二天要是起得够早,还能看见未被清洁工收拾的一地狼藉。
偶尔也有小小的情调,酒吧是洋文字母,歌也不是中文劲爆的士高,就那么慢慢的摇晃,慵懒的声调,你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温和的品一杯长岛,左近坐着的依然是瘦巴巴的老爷们和肉乎乎的大汉在划拳,说啤酒再来三箱。他们的女孩子坐在旁边,摇着骰子。开怀大笑。他们看起来是真的快乐,逍遥快活,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钱。
凌晨时分的兰州,即便是最繁华的马路,也会有些萧条,满街的垃圾,出没着倒泔水的小伙子和跑夜班的出租车。漫步在步行街,就像是来到了世界末日,高楼的彩灯稀稀落落的亮着,有的招牌闪烁,门早已关了。除了垃圾堆、流浪狗和你看不见的孤魂野鬼,别的什么也没有。不时有车驶过水坑的声音,刺耳的传来,看过去时已经消失了。有那么几个摇晃的醉汉,是你在这个末日城市为数不多的伴儿,说不清谁是世界的弃儿,谁是午夜的宠儿。今夜,又能走进何处去呢?自我感觉彷徨无助,弱小可怜。
这时候总会想起村庄里的静谧。站在打麦场里,繁星点点,风吹草动,宜人的温度,漫天是小眼睛在盯着你看,偶尔有狗吠两声,接着狗吠又从别处传来。置身穹顶之下,不禁天问,今是何夕,那颗星是隔了多少光年才让我看见,虽然面对宇宙,觉得自己过于渺小,但看天旋地转,自己的小茅屋亮着一盏灯,竟然有些踏实。
就此自怜一番,觉得自己不应该草木一生,时刻向往爱情,想要人懂,还想要人爱,可爱你的不一定懂你,懂你的也不一定爱你,这不一样,何况两样都没有。向往城市繁华,可繁华到底是什么?是热闹的夜生活?还是快活的性生活?或者是亮若白昼的灯光把我包围。在乡下,生活的确单调,夜晚确实荒凉,寂寞确实漫长,但我感觉,这统统不重要,稠人广坐,也会感觉到孤独。我一次次拿眼前的夜色和城市的夜光对比,竟然没分出个胜负。
兰州是离我最近的大城市,很长一段时间没去过了。上周末偷偷跑去,见了几个朋友,他们多半也来自乡下,奋力在城里拼搏。他们现在一个个不是在吃减肥药,就是在吃防脱发药。城市是一台很大很残忍的机器,在榨取所有年轻人的青春和血汗。尽管他们辛苦,但他们觉得值得。我对兰州的夜色是熟悉的,他们对乡下的星光是渐渐陌生的。听他们说起来,乡下只是一个无法选择的来路,城市还是好,有选择的余地。城市好在哪里,我以前是很明确的,现在竟然模糊了。
在乡下呆了一年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不是归宿,这不是归宿,心心念念到城里去,找女人,找乐子,找梦想。虽然是去过外面,知道外面世界的好,却不知道外面世界有多好。这不是梦想模糊了,而是欲望缺失了。
在中国,几乎每个城市都居之不易。但很多人都能在那里扎根发芽,靠的应该都是一份欲望给予的坚定吧。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我否认那是因为梦想。因为很少人能够实现。
在北京的不想回兰州,在兰州的不想回定西,在定西的不想回通渭,在通渭的不想去什川,在什川的哪都不想去了。
我开玩笑,让保川帮我介绍个对象,他说算了吧。我认识的人,肯定不会接受你在乡下生活。尽管很多人都会向往田园生活,但身体都想留在城里。城里有说不完的便利,譬如半夜突然想吃什么就能买到。
可我感觉这一切离我越来越遥远了,我差不多已经习惯了乡下,习惯了在自己单位的那张坡床上安然睡去,有点儿不习惯城里的夜晚,总是有车流发生声音,车灯从窗前一闪而过,小时候,那是多么令人新奇的啊。
我跟我妈说起这些想法,我妈说你怎么这样,前半年你还说不喜欢乡下,怎么又说城里来了不舒服。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可能是我的欲望稀释了吧。
论语里,孔子夸颜回并非是推崇那种简单,也不是肯定那种快乐,而是赞许他的坚定。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贤非在于乐,而在于不改也。做人的精髓就是要么就是坚定不移,要么就是迷途知返,做人的忌讳是摇摆不定。坚定的相信自己的选择和接受现实并做出改变,听起来都很残忍,但哪一样都没有错。走路的人怕远吗。怕的是,明明不喜欢却依然装做快乐。但倘若能够笑出声来,又何尝不是一种对现实的拒绝?
经常听一句烂大街的话,愿你出走半生,归来还是少年。仔细想想,如果真是那样,那这半生不是白走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