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真的爱过一个人,你不会在别人问起怎么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一旦想起他,你就会想起自己曾经疯子一样的奋不顾身地去爱,想起他,就会亲手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压低到尘埃里,或许,这些你都不会想。
因为你不记得他的样子,是的,你不记得了。他笑起来露几颗洁白的牙,那个他常背的帆布背包是什么颜色,他哪只手习惯性地放进裤口袋,他注视着你时窒息是什么感觉,你都不记得了。甚至,你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看见过他了,哪怕只有一个背影。
只是,你仍忘不掉,也望不到。
“你的爱意在他眼里,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生活调味剂。”我蜷缩在沙发的一边,按着遥控器不知道停在哪个频道,几圈之后索性按红按钮,突然客厅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才意识到她并没有接话。
很多时候,我都会认为上辈子我们一定是双生姐妹。我们都喜欢写信,喜欢草莓,尤其是草莓味冰激凌。喜欢旅行,喜欢冒险,只是在对待爱情这个问题上,我们在两个极端,极度理性,极度感性,像南极和北极永远找不到平衡点,。很显然,我是前者。
“你说什么?”她没有看我,蜷缩在沙发的另一边,像一只猫。
有点像那天我在黄寺大街的某个书店里,看见的那只猫。听店主人说,它叫小可爱,确实,暗灰色的毛和棕色的瞳孔足以证明它名字的名副其实。在我伸手想要摸摸它柔软的毛的时候,它匆忙地跳开了,躲进柜台后的屋子,再也没出来。
“我说,你的爱在他眼。。。。。。。”我小心翼翼地转向她,轻轻得重复着,生怕她也想那只可爱的猫一样仓皇逃开。
“可是我还是爱他。”她把目光转向我,声音穿过空气划在洁白的墙面上,闪着火光。
我还是爱他。
我不信一见钟情,却在看见他的第一眼,便记住了他。他斜靠着门,右手放在短裤口袋里,嘴里笑着说些什么,露出七八颗牙,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站在那里,突然碰上他的目光的刹那,就一动也不敢动了。不论是初次见面,还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离开时,我眼睛里就只有他慢慢走远的背影,还有那个深蓝色的背包,对,是深蓝色的。如同他给我的一切,深度忧郁,其他就变得索然无趣。
你看,我是记得的。
我记得他笑起来露几颗洁白的牙,那个他常背的帆布背包是什么颜色,他哪只手习惯性地放进裤口袋,他注视着我时窒息是什么感觉,我都记得。甚至,我记得我已经两年三个月零15天没看见过他了,哪怕只有一个背影。
“我爱他,就像朝圣者那样虔诚的爱,我愿意俯首称臣,一切的一切他是对的”
“他不爱你”
“这是我的自由,我爱他,这是我的自由”
“他不爱你”
“我从不敢拥抱他,哪怕他伤害我都没有关系。他爱不爱我又怎样,反正我是爱他的”
“可是我爱你”
是的,我爱你。可你从不在乎,除了他。我们整天待在一起,你的悲喜,你的痛苦绝望,就如同是我的,是我身体里的,我愿意陪着你,哪怕你从不在意。哪怕你会讨厌我,甚至恨我,我仍要告诉你,你不该爱他。
我爱他,我该不该爱他。为什么我们会这么相像,为何你要爱我,为何我变得迟疑像个无法判断方向的动物。
“你是谁”
“我就是你”
她坐在沙发中央,拿起遥控器对着黑色屏幕的电视,按下红色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