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歌还有最后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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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文渣,学生,慢更,文笔差,剧情烂,爱好写作,有鸡血。


一、你啊,真是个傻子


传说每一个少女的青春都有一个翩翩动人少年郎,予她温山软水,不及眉眼半分。而她的青春,喜欢上一个玩世不恭的讨厌鬼,书本、单车、女友换得勤,可怕的是,他只是她的软肋,从来不是铠甲。

她是邵安可,16岁。

她和陈怿是同学,从初中起,她就喜欢他。

可能是因为她从小成绩优异,阅读的书籍多,所以早熟一些,从小,她就明白心里那种浅浅的,但几乎可以完全压制她的悸动是什么。

她和他是在补习班认识的,当时她去参加了一个恶魔式的补习班,那个老师凶狠得耸人听闻,从初一就开始包办学生全科,而她到初三才迫于中考压力,迟迟加入。

他是老学员,一直在各类凶狠老师那里补习,处事圆滑,但吊儿郎当,成绩平平。

她在那个老师家的第二节课,他搭话了:“诶?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她抬头望了望他,她完全不认识眼前这个男孩,只当是莫名其妙的搭讪,她心想:“靠,不会那么快就喜欢我了吧。”于是那节课她细心留意了一下他,嗯,成绩平平,长相平平,家境普通,课上一言不发,埋头做题。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她那节课都认认真真地转笔,敲击着用了许多年布满学姐学长画的花纹的木桌,他坐在她斜前方的位置,她心不在焉地打量了一会他,记不起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个男孩,他也是在别的学校。她留意了他的名字,陈怿,好听是好听,但是人没有那般美好啊。果然长得不是很好看的小哥哥自己都没有印象。哈,算了,不想了。她扶了扶眼镜,开始把自己马尾末梢栗色的头发卷在手指上,大摆的黑色长t恤在空调风里招摇,被她轻轻压了下,往胸前扯了扯。

第二天,她去上补习班。她就两个补习班,一个周五,一个周六。

走进教室,她傻眼了。

她看见陈怿分外耀眼地坐在阳光下。

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眉眼弯弯,仿佛一整个夏天的阳光就在这个夏末的早晨从他嘴角倾泻下来。

她听见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

原来,上周他们就见过面了啊。

她一整节课都在盯着他看,他,长相真的很普通,但是笑起来为什么会那么迷人,她想不通,至今都,想不通。

突然就一阵笑声传来,她初来这个班级,这个班级普遍年龄比她高一级,有两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学姐,和一堆长满痘痘的学长。而那个来自曼彻斯特的老师,又一次,念错了她的名字。邵安可的英文名M开头,非常冷门但是活泼的名字,他老是把她的名字念成Melissa,她哭笑不得。

上完课,她继续自己无聊的周末活动:写作业,玩网游,宅家点外卖。

她业余偶尔写写文章放在贴吧里,无人问津,但是自己乐此不疲。

不知不觉,一周过去了。

坐在画满花纹的木桌前,她正出神,突然,他一张脸出现在她面前,凑得很近。她脸红了,抬头白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那张脸,一瞬间,意外的清秀。“Hi!Melissa?”她又白了他一眼,“我,不认识你。”这是她同他说的第一句话。她抬头的一瞬间,看见他戏谑的笑,真的,太好看了啊。“混蛋!”她心里暗骂。

从此,两人经常上课时开开玩笑。每每课上,他的成绩优秀了些,他就会转过头来,看一眼她的成绩。往往都是嗔怪道:“靠,你怎么考那么高?”然后闷闷不乐地转回去。当然,也有时,他扫完她的成绩,一脸炫耀,她笑着怒骂:“傻子。”然后伸腿踢他的凳子,生气时会一下踢到他背上。呼,解气。

周末他们有时一起出门玩,约上两三友人,也不显得单调,他们出游,从不尴尬。她并不是说很爱逛街,只是爱在街上暴走,身上各式oversize与中性潮牌,用各种稀奇百怪的方式穿着衣服酷酷地摆pose,他爱看着她发笑,眼里是揉碎一池春水的温柔。

她没有注意到他眼底极尽的柔软甜腻,她无心关注他揉她发梢时嘴角那不寻常的盈盈笑意。因为她当时,喜欢她隔壁班一个少年,少年叫林祈。

二、你失魂落魄时 身边只有我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感谢你们在我最最脆弱的时候出现,无论现在我们是不是早就分开,还是有了一个美满的结局,我由衷感谢。——邵安可

遗憾来得排山倒海一样,她的过错来不及清点,她的懦弱沉溺在了名叫青春的深渊。

邵安可没想到自己的初恋完全就无疾而终。

那天她又在走廊偷看林祈,他是学校的门面,从小就是知名的童星,微博粉丝3w+的那种网红,长得尤其好看,穿搭很酷,她那时心中最喜欢的潮牌爆款他都穿了个遍,他是她心里的风向标。

他在七班,年级里有名的文艺班,班级纪律闹翻天,班风更是开放得可怕,班级情侣一对对的,而他永远孤身一人,或者和几个男生浅浅地打个招呼。那时的她并不知道,他不谈恋爱,是因为他们班的女生都不喜欢他的性格。

那天她与她班上几个同学在走廊与林祈班上几个同学聊天,她因为分心悄悄看着他,所以自己都不得知言语上得罪了他们班几个混社会的大混,班上同学也开始调侃。他们当即把她整个班同学都轰走,她班上同学不以为然,几个大混开始骂人,揪住一个瘦小的男生打了一记,她惊呆了,她的同学也惊呆了。

正当狼狈之时,她目光流转,看到她最喜欢的他走了过来,眉头紧蹙,她心头一紧。她以为他要来拯救他们。他轻轻说一句:“真吵。”直接走过了她,对着那个被打在地上的瘦小的同学俯下身,用很低很小的声音说了一句:“滚。”

她听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似乎,她喜欢的,不过就那么肤浅,或者说,她恋爱了,和那个想象中完美的他。但是,她和他分手了,就在他从想象中“咔哒”一声走了出来,刺眼,扎目,不再光芒万丈。也许,她根本就不喜欢他,她只是觉得那种生活,他的生活,真的很优雅,很快乐。

我讨厌当年的那个自己,但是我会变得越来越好。也正是当时那个令人讨厌的自己,我现在才更想更快变优秀啊。——林祈

她不知不觉在那个下午的某节课红了眼。

精神恍惚。

升学考试过了,她仍是精神恍惚,老师所说的发挥失常的她,考进了心仪的学校,入学成绩跌出前五。

“第八名,挺优秀啦,保持成绩的话有可能上清北哦。”

但她开心不起来。

她好难过好难过。

她喜欢了林祈两年。

于是她躲在被窝里哭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夜晚。

她很没出息,她逃避了。

她决定找到一群伙伴,组织毕业旅行。趁自己的十年美国签证还没有过期,那干脆再去美国。

她在奥兰多看海,在泽西城的女神像面前捧着柠檬水放肆地笑,在波士顿的复古街头大嚼星空冰,在帝国大厦的顶楼张开双臂拥抱潮湿的五洲风,在国会大厦前的草地上与她的新朋友叽叽喳喳吃薯片。

一个暑假,她是有蜕变,她在慢慢长大,照片上的她变得很美。但是她还是会在某个夜晚,从梦中惊醒,外面的电视却是全英文的响个不停,她发觉枕头泪湿一片。

好远,好远,她与他们差了千万里,却不可抑制地想念她的老友,散去的同学,还有隔壁班那个永远闪烁的他。他们都在这个分岔路口,和她选择了不一样的路。她只身放弃了直升本校国际部的机会,前往了那个从小向往的以理科见长的私立学校。

某天,纽约,凌晨三点。

她突然接到一条好友申请,是陈怿。

“你是邵安可?”

是那个会在补习班上眯着眼望她,与她嬉笑打闹的他。

她并不打算联系他,因为她知道升学考试一结束,补习班就散了,他们就不会再相见。她从来都害怕,她的朋友,总会离开她。

她知道,反正以后形同陌路了,她那个夜晚与他聊了好久好久,她把一直不敢说的话,心里的难过都告诉了这个人。鬼使神差,莫名其妙,她就选择相信这样一个她并不了解的人。

所以,当她得知他们在同一个学校时,她浸在泪水里,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音。

总算,有人陪我了。

就在这样失魂落魄的日子里,就在我好孤单,好无助的时候,她看着他笨拙的安慰,心里空了一下。

然后来不及理会不断亮起的屏幕。

沉沉睡去。


三、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对她的喜欢,胜过了空气,胜过千万个湖泊池沼,胜过了教堂里唱诗班的赞美诗,冰淇淋的第一口想给她,最后一颗草莓也想给她,那么喜欢,却不想让她知道。——陈怿

她暗无天日的岁月里照进一点光,这束光好霸道,不由分说占据了她的所有视线,让她的全心都倾慕这束光,让她觉得这束光是她的全世界。

但是为什么又要走?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在我最离不开你的时候。你一直都是这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让我拥有,又失去全部。

暑假过得如火如荼,他们居然在那所英文学校再次相遇了,那时,他们相识一年。

就是在她刚刚从美国回来的那周,他向她表白了。很隐晦的语言,没有说甜腻的情话。

他说:“你有喜欢的人吗?”

她微微一笑:“没有啊。你呢?”

他也是调皮地笑:“我喜欢的人没有喜欢的人。”

“哈,那你真惨啊。”

“也许吧。”

在她心里泛起一阵酸甜清浅的悸动,这种悸动,是她第一次遇见。

那时的她,攥着拳头告诉自己,不是她,一定不是她。

也许,那时的她并不明白他的心意。

但是多年后,她终于热泪盈眶。

她当时一直觉得他是非常花心的人。

他有一个前女友,正式的女友。

所幸,他的前女友早就不爱他了。

她又听一个朋友说,他四处宣扬她,邵安可是他女朋友。

于是她把他qq删了。微信拉黑。

开玩笑的性质。

但她确实是生气的。

他一遍遍添加,她一遍遍拒绝。

她打算晾他两天再去加他。

但不知为何,全年级都以为他们在恋爱。

她是一个很讨厌小绯闻的人,于是她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澄清了,甚至有些说得过了,她记得她当时一下撇清了关系,说出了断交的话。

因为她的同学说是他造的谣。

她没有注意到他鸭舌帽帽檐下流转的瞳色,变得黯淡了一下。

她这次,好像是真的生气了。寻思自己做的过分,她回家后,找一个同学帮忙传话与他道了歉。

但过后他们确实也是莫名其妙地形同陌路了。

她偶尔会在英文学校望着不远处的他,觉得好遥远,即使他在触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着一个银河系。想念起来曾经有一次,他去别的同级别班级听课,做过了现在发下的那份试卷,她得知了开始佯怒,于是他笑意盈盈抛开身边那群满脸幽怨的痘痘男,走到她身边给她仔细讲解,班里一片嘘声,她悄悄红了脸,但他旁若无人,她至今记得他垂着的睫毛的角度。

她记得他们在鸦雀无声的奥数课上肆无忌惮地聊天被老师批评,她记得体育课上她脚崴了,跑了最后一名,与第一名的他同时站在一边,在同学的起哄声中交接棒,她记得他从他们班的后窗转过头来,一下就能捕捉到人群中她徘徊在他身上的目光……

她这才发现,每每想起这些,她心里总是空空的。

她这才发现,她好喜欢他。

高三过得有些难熬,学习要把她彻底压倒一样。她很漂亮,他也渐渐长开,有了翩翩少年的模样,她听到关于自己的绯闻,关于他的绯闻,主角再也不是彼此。他开始经常找女友,坚持在一起的最长不过四个月,最短的一周他就玩腻,说了分手。她的苦笑蔓延上来,不甚悲凉。

他们在走廊上相遇,低头匆匆擦肩而过,她回头怔怔看着他一秒,又迅速地不惹人察觉地转回头。

她埋藏了这么久的秘密,在毕业典礼那天,好像是死亡了。

她终究没有勇气在最后的时间与他告白,因为她知道,在高考这条线上,他们不得不分道扬镳。

他们本来,好像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大学,他们考去了不同的城市。

她一开始还偶尔也会收到他的来信,嘘寒问暖。只不过她从未回信。后来信渐渐少了,也不再来了。

也有男生追她,坚持到最后的那个叫季予宸。他每天很体贴地送早餐,帮她在选修课占好座位,雨天跨越半个学校冲到她们系教学楼下给她送伞,自己再冲回宿舍......这样的男生,她不忍心拒绝,但是她很清楚,对于他,她会感到温暖,但是什么都不如喜欢陈怿的那份悸动来得迅猛而迫切。

她初识季予宸,是在她看着陈怿微博上与他女友的接吻照时,她不顾周围人,在星巴克窗边单手握一杯冷萃咖啡,拿着手机,怔怔地落下泪来。

陈怿并不知道,她经常偷偷搜寻他的消息,她开了一个新的微博ID,关注他,他有过了好几段新的感情。她在他失恋时去安慰他,忍住心中抽搐的疼痛去告诉他怎样追女生。

只不过他不知道她是谁。

按下取消关注。

她告诉自己,痛经喝冰咖啡当然会很疼。嗯,真的有点疼。

好疼好疼。

季予宸刚好与朋友聚会路过,看到了她。她是他们系的系花,季予宸并不了解,但见她脸也是很熟悉。他匆匆与朋友告别,跑进来。那一瞬间他不觉得她是系花学霸,不觉得她美艳不可方物,不觉得她是那个雷厉风行的她,他只是觉得她此刻格外脆弱,像是卸下了自己坚硬的外壳,让他忍不住把自己的温柔全部倾倒给她,忍不住想把她拥抱入怀。

而她压根没想去在意此刻谁在照顾自己。

她只告诉自己要忘了他,忘了他。

心里有座坟,埋葬未亡人。

她以为他已经随着毕业的那个夏死在了她心里,但是午夜梦回时,依然会泪湿衣襟,心里是他多年前年轻的脸庞。

高二某个繁星满天的夏夜,他找到了她,他身上是一股她从未见过的戾气。他在她面前认真地低下头,眼眶湿润,泛着鱼红色。他在她眉心落下一吻,千山失去光泽,虫鸟失去声音,世界褪下了所有色彩。独独他缤纷,灿烂,像塞壬的歌声,像桃花源的水,像是撒旦的天堂,像独角兽的霓虹。

她自己都没想到她会这样喜欢他。

这一幕总是梦魇一样浮现在她身边,高三那年所有的辛苦都被融化在了这甜腻的味道里。

她打开手机,发了条微博:我想和你在一起。

发完她又笑自己多情,笑自己没出息,都不敢@他一下。

她知道他不会知道的。

不就是高中喜欢的人嘛,不就是喜欢了好多年嘛。怕他什么,要是连这个都放不下那岂不是太矫情了吗。喜欢他什么,不就是他清晰的眉眼,温柔的声音,对她朦胧的感情吗。这些的这些,大学里的男生也可以给她啊!

她终于决心要把这个遗憾悄悄埋葬。



四、我们的曾经

她最最狼狈的时候,会有一个救世主般的存在。但即使是那样,拯救她于水深火热,对她来说不过只是个救世主。遥远,感激,虔诚。所以救世主的要求,她都会答应的,全部答应的。她不知道,关系会升温,一开始站在身边的人慢慢地会融在生活里,变得不可或缺。她太清楚一个人走进自己的生活再突然离开的痛,撕裂一样。她不想再让自己那样离不开谁。

我当然知道,当时的她根本不喜欢我,她心里住了别人,那个人,就算伤她很深,但是我永远也比不过他。我爱她,所以抱歉,我也会不择手段,只想和她在一起。——季予宸

手机里,季予宸的问句还停留在会话页面,“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他是个很好的男生,他全心全意地照料她,他见过她最狼狈的样子,他从来都不肯让她冷落。

于是她轻轻拿起手机,回复了这条四小时前的问句。“好。”

他们成为了全校艳羡的一对,专业相同,志趣相投。她与他找了同一个公司的工作,只不过因为季予宸家里的缘故,他一下子转了部门,从小高管开始做起。

在一起久了,季予宸尝试过吻她,只不过被她轻轻推开了。此后他再没做过类似的事情,他们过得相敬如宾。邵安可觉得,他们更像一对知根知底的朋友,蓝颜知己,而不像恋人。也成不了恋人。

季予宸对她很好,她有时开玩笑买一对情侣装,就算再好笑季予宸也会穿着与她在学校漫步。

新年时候他们一起去看烟火,季予宸在星空下认真地看进她的眼,“邵安可,我一辈子都想和你在一起。”她用力地点头,眼里含满泪水。

你可知道,邵安可也是真的,真的,想和季予宸永远在一起。她此刻只想拥抱住这个温暖可爱的大男孩,告诉他,几辈子她都愿意。

几辈子,都可以做最好的蓝颜,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季予宸轻轻叹了口气,拥她入怀,“傻安可。”

他们就这样拥抱了很久很久。直到她的鼻翼充满了大男孩身上的浅浅的洗衣粉让人安心的香味,他的温度随着围巾渡给她通红的脸颊,她突然觉得一辈子也不遥远,都可以这样下去。

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她收到表妹的包裹。

表妹在她曾经就读的高中读书,表妹非常优秀,是学生会副主席。她在包裹里的信里说:“之前不是说嘛,学校那个老会议室要改造,前两天偶然在清理会议室里学校前几届学生会文件时候看到了一本历史书,我一翻开来,那个扉页上写着你的名字,我一看书的版本,刚好是你那届的,应该是你的,我想想丢了还挺可惜的,我也快毕业了,想起来酸酸的,自作主张寄过来,给你留个纪念吧。”

她假期回家,准备藏着,和当年的书本一起。她打开柜子,一股淡淡的樟木味儿袭来。

她抬眼,却忽然发现,高三那年的历史书,安然躺在柜底。

她颤抖着翻开那本表妹寄来的书,书本如崭新一般,但无一页例外,都写着自己的名字。

她心生蹊跷,眯眯眼,觉得这些字迹微微迷糊地泛着一圈白光。

不像是自己的书。

也对,她的书没扔,也没撕,更不可能自恋到如此,而且所有的书应该当年都带回来了。

她翻开柜底的那本书,密密麻麻,这才是自己的风格,字如蚂蚁般密密匝匝,在高强度书写的情况下变得歪七扭八。她又看到自己在最后一页傻傻地,小心翼翼地写着陈怿那王八蛋的生日。她心里一酸。

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的生活里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充满了他,他却就这样离去了,这让她怎样忘掉他?

有些泪水跌出了眼底。

那么这本书......

她又翻开表妹寄来的书,翻到扉页,邵安可,三个字好看的风骨绝不是自己写出来的。

她心中又一紧。

她的目光颤抖着移向扉页的一角,同样清秀的字迹:陈怿。

心跳漏了半拍。

这股许久未来过的悸动又这样袭上心头。

她埋下头,泣不成声。


第二天母亲看见她面对一堆已经烧完的书的灰,满眼泪水。

母亲慌慌张张跑出去,“小安可,怎么啦?难得放假回家可别在妈妈面前哭啊。是不是受欺负了?”

“啊,没什么,这烟熏人得很。”

她踢踏着拖鞋走出阳台,把书灰倒在了自家后院花丛里,那一丛花许久没开了,她倒更情愿记载满历史的书灰能滋养这不开的花。

该丢的还是得丢,她回忆起十七岁那年自己的一条裙子,因为陈怿夸过好看,她一直舍不得扔,再也穿不下了,衣柜塞满了,母亲背着她偷偷捐给了社区。

她难过了好久,她去店里找,才得知那条裙子是限量版,早就售完了。

她也放弃了去社区要回裙子,再喜欢的东西也要学着放下的。

总得让我们的曾经翻篇。

我知道你当年心里也有我,这样就够了。即使我知道现在你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会有一阵除你以外没人能够引起的悸动,但是抱歉,我有了我想守护的人,哪怕我对他的喜欢无法与你比拟,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他了。
以后的岁月,他就交给我了。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好好爱他,让他成为我的恋人,让我的爱情全部倾注于他,让他在我心里变成比你更值得让我喜欢的人。
至于你,我祝你幸福。后会无期。——邵安可


五、歌还有最后一首

恋爱三周年了。

她的中指上戴着季予宸的戒指。

远处那个男孩早已磨出了棱角,五官变得更锐利,黑色的长风衣在秋风里显得他格外瘦削高挑。

现在应该不能叫他男孩了,已经成为男人了。

但他仍是孩子气,他不顾一只脚因为活蹦乱跳扭伤,用另一只脚单脚跳过来,窜到她面前,用手中纸片戳戳她的脑袋,说:“票拿好啦,快进场吧!”

她搀着他的手,笑得一脸甜蜜。

这是她中学时代最喜欢的乐队,正在开世界巡回演唱会。他们曾经盛极一时,现在也只能算过气的老牌巨星了。尽管如此,票价高昂而且一票难求。她和予宸多加班了两个周末,买了两张最前面的票。

入了场,才发现演唱会的开场嘉宾居然是现在已经小有名气的林祈。场下有女生举着灯牌大喊:“林祈我爱你!”想来倒像自己当年那样。

买票的时候倒是没听说他也会来,今天的演唱会对她就更有纪念意义。像自己青春的坟墓。

邵安可心里清楚,这个曾经孤傲不可一世的少年早就放下了他的骄傲,能在娱乐圈走到这里,骨子里一定埋了些不为人知的卑微与隐忍。

想到这里,她笑起来了。

原来我们都在成为越来越好的人,越来越值得被别人喜欢。——邵安可

中场休息,季予宸出去给她买饮料。

下半场开始了,季予宸还没回来。她有些着急,便开始往后走,还没走到瞭望台,看见了一张熟悉不过的脸。陌生又熟悉不过的脸。

脸上是耀眼得惊人的笑。恍如隔世。

边上一个女孩搀着他,在人群中伴着音乐蹦蹦跳跳,没能买得起前面的票,但是女孩还是高兴得手舞足蹈。

她怔住了。

他也看见了她,眼里的光凝滞了一下,和那个女孩低声耳语了几句,走到她面前。

一如十年前。

他披着光芒走过来,脸上仍是熟悉不过的笑。

仿佛今晚所有的灯牌都黯然失色。


陈怿看到她的戒指,有点微微愣住,仍然释放出一个灿烂的微笑,语气里却是说不出的沉稳:“订婚啦?”

“嗯。”

他自己也不知道眼里的酸楚是从哪里冒出的,他深吸一口气,把一股温热的水汽憋了回去。这是早就想到的结局。

“叮咚。”她拿起手机,陈怿看见她的指甲上变得干净,也许是她未婚夫不让她染指甲吧,目光转向她发梢,烫弯曲的发梢被重新拉直,及腰的长发剪成齐肩发,显得干净利落,深秋时节,她收回了自己的毛呢短裙和长靴,裹得严严实实的。

也许那个人比自己更适合爱她。


予宸:我被堵在外面了,钻了好几次都钻不进来啦。安可你再在里面听一会儿吧。

放下手机,她在陈怿边上轻轻站着,没打算回去,也挤不回去。她想出去找季予宸,但是这是她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乐队,她身边站着的,是她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人。

碎碎地聊了许多,从当年分别开始聊起,邵安可只字不提那本书。语气里的生疏和客套都取代了当时的玩笑。她不觉得可惜。

“今年才二十七,就打算结婚啊?”

“嗯。遇见了对的人吧。你呢?”

“我啊,就这样呗。”他把目光投向那个女孩。女孩给他一个ok和明丽的笑容,和他的笑如出一辙。

也对,你身边的女生总是很多,我也不用担心你孤独终老。

夜深了,气温有点低,工体里人声鼎沸,呼出去一口口白雾。

快到结束时,她站起身,真担心外面那个傻子冻成冰块,“先走一步啊,告辞。”

“歌还有最后一首,可以晚一点走。”他笑起来眸子里像是倒映了所有的星辰。

但是现在的她不会再心动了。

“不用了。后会有期。”

这次是真心话,我可以确定我不会继续喜欢你下去了。后会有期。


外面真冷,她紧一紧围巾。

看到了坐在花坛边眯着眼睛昏昏沉沉的他,手里的咖啡冷掉了。

以前她晚上和咖啡会失眠,但拥抱着季予宸入睡的她再也不会了。她喜欢咖啡,闹着要喝,尽管如此,季予宸还是不让她喝。

但是今天她的爱人手里就提着。浓缩美式加焦糖。她最喜欢的口味他了如指掌。

工体里放着喧嚣的音乐。她冲过去拥抱住了这个瘦削的大男孩,迷迷糊糊的季予宸被她抱醒,刚刚睁眼,一股馨香袭入了鼻腔。

女孩抱住她的爱人,吻了上去。

她刚刚碰到他柔软的唇瓣,被他一下子推开了,他目光里充满了惊愕。但随即立刻转换成一个温暖的笑。

不如旧人那般惊艳,但是温暖,涓涓细流一样。

他把手放在她的后脑勺,捧起她的脸,认真的吻了很久。

很轻,很温柔。只是唇贴着唇,没有多余的动作了。生怕伤了她一分一毫。

她闭着眼,不管泪水汩汩而出。

她只隐约感到,她的爱人拉了拉风衣的领口,把她包裹在了里面。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彼此的初吻。

这一刻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曾经最喜欢的乐队,还是不用听最后一首歌。曾经最喜欢的人,也不要走到最后了。

因为中途会出现更好的。


番外

那天从工体出来,陈怿和那个女孩道别了。那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子,她男朋友是他好哥们儿,正出差,不巧女友想来看演唱会,便让陈怿带她来。

可惜自己刚刚拿她做了挡箭牌。

他想起刚刚邵安可和她互相留了手机号,她无所谓地笑着,说:“我结婚了会给你发喜帖哦。”

现在,他在河边笑得满眼泪花。

“你好残忍。”他轻轻说,打开手机拉黑了那个刚存的号码。


我知道以自己当年成绩一定是考不上那所高中的,或者说,都不一定能上高中。正因为你,我昏暗的生活照进灯光,我在灯下苦读,常常写着写着就睡着,一提笔落下的就是你的名字。我好努力想要赶上你,可是你的心却从未为我停留过半秒。我和你表白,你装傻充愣。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把戏啊?无非就是因为你的心里只有别人。
原来你一直以来都没喜欢过我。
我以为我找几个女朋友你会吃醋,我以为毕业前你会答应我,或是暑假的时候来找我。
我一直以为你从你们班投来的目光是为了我,我一直以为你微博里说的人是我,我知道那个来安慰我的人是你,所以我以为你心里有我。我好卑鄙,我知道你关注我微博,所以我以为秀恩爱,你就会出现,祝福也好,鄙弃也罢,我以为你会说话,你应该来骂我。是,我是渣男,我对其他女生太不负责任了,我没谈过一次认真地恋爱,可是要是一切一切能换你为我停留一会儿我都心甘情愿。
对,我好懦弱,我很差,我用了那么多年都无法阻止我爱你。我偷偷去了你的城市好几次,看见过你一个人,一个人在星巴克哭,我冲过去,但是你的他马上跑去轻轻拥抱住你。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什么都没办法为你做。——陈怿


他拿出自己刚刚一直放在口袋里的一手,摘下了戴了七年的尾戒。

奋力朝着河心扔了进去。

也好,现在可以确定自己不会打扰她了。

也该结束自己浑浑噩噩的日子了。

也该好好找个人去爱了。





卢思浩《因为你自己喜欢》

从前我滴酒不沾,这杯,敬你敬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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