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梦(上)

我一直在等待,等待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7点钟的电车上人烟稀少,我望向车窗外,眼前所见尽是华灯初上如明信片般的美景。晚风夹霓虹灯光应对黑暗的夜空快快游曳,我透过行人的眼睛看见世间繁华带来的希望和兴奋。在我和他从相遇到离别的10个月里,我和他最近的距离是枕在他的肩膀上,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互相说喜欢,实则各怀鬼胎。我和他互相说不喜欢。想起他,我有点伤感,我知道他不会思考这样的问题,情感从来都是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人们穷尽一生都不得其法,苦苦挣扎。常见的结局是逃避和怨恨。当我感受过千般思绪起伏在脑中,也感受过万般纠缠作用在心上,才明白情感的DNA不是无迹可寻,解码答案是思考方式,性格特点,家庭氛围这些无血无肉无形存在的因素。我在商业街下车,融入人潮也融入百货公司。无论在哪里我都会若有所思,人们嗡嗡咦咦的交谈声不能打断我,就像海水拍浪更为鱼儿游泳助兴。

那年冬至,我和他在他家相遇。那是一个靠近水边的里巷,深深浅浅的布满民居,里巷是棋盘上的白子,河水蜿蜒是棋盘上的黑子。我敲门时,他略显憔悴并且衣衫邋遢来为我开门,身后的桌子上键盘边散落吃剩的盒饭,打开却不封口的各种零食,各个牌子的饮料空瓶子歪歪扭扭的躺着,这一幕倒和他很般配。他看看我,用眼神告诉我你随意吧。我在门口阁楼的楼梯上坐下,看起来,他不想说话不想理人的时候把自己打造成一尊泥菩萨。他毫不寒暄,继续敲键盘。我口渴,目光之所见什么都没有,只有半瓶可乐。

我听菲菲说,他和小巫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和小巫合住一套带阁楼的老式房子。菲菲是小巫的女朋友,在我游山玩水的生涯里,菲菲是我的朋友兼玩伴。年底了我的存款也见底,思前想后还是去上班打发一段时间,省得老人家们啰嗦我只知道玩,即使他们啰嗦的是实话。菲菲让我住阁楼,顺便介绍我去她公司上班。就这样,我左肩膀挂两个不大不小装满衣物的帆布包,右手提一包杂志和书投奔至里巷,来到之前的几天,菲菲和小巫休年假度假去了,我唯有和他这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菲菲打电话来叮嘱说他性格有些冷淡,人其实挺好。我说我比你们都大,怎么会像小女孩那样计较。我比菲菲大几岁,菲菲比小巫大几岁,我比他和小巫大两个几岁。如果大三个几岁,他都可以叫我妈妈了,我不应该和儿子一般见识。

他从电脑前站起来,说出去买东西,让我等一下。我点点头。大约几分钟的光景他回来,手指勾住一个便利店的白色塑料袋,搬来小凳在我面前坐下,塑料袋被他翻来覆去的掏空过后拿出几罐啤酒,他边开边说:“白天我没有喝过酒,喝了好几天饮料,换换味道。”他自然而然及其顺手的递给我一罐,我从没经历过这样子招待客人的方式,呆呆的拿在手上,不知道说什么,他说:“我见过你”。

我好奇,问:“在哪儿见过?”

“一年前在医院,你筹钱给一个小孩做颌面手术,那小孩叫李吉兰,对吗?”他说。

我说“是,我一直在公益组织做社工,有时候会帮忙筹款,也会联络协调。李吉兰我记得,他有十几岁了,如果再不做手术以后会大出血。你认识李吉兰?”

他说“不,那天我在医院体检,抽完血在大厅休息,我坐在你,李吉兰和他妈妈旁边,我听到你们说话,越听越觉得有意思”。他说从来没见过做社工的人,想仔细看看我是多一个鼻子还是少一个耳朵,可是研究了半天,觉得长得像我这样子,走在马路上,实在平凡得紧,他决不会多看。

我忍不住笑起来,说“做社工是三百六十行里的第三百六十一行,虽不是传统行业但也是工作,工作内容不一样罢了,听上去特别,其实没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做别的,做这个?”他接着说。这样的问题,每个认识我的人都会问,我的回答也每次都不一样,或认真,或调侃,或恶作剧都有,当他问我的时候,天色渐暗,淡蓝色的光线透过窗户铺满我们面前,我在他眼睛里看见温柔,一个温柔的人表现出温柔不稀奇,一个不温柔的的温柔足以倾倒众生。我说,“你相信吗,没有天生的勇者,勇者都是被命运驱赶前行。”

他嘴角轻轻一扬,骄傲的说,“选择了,无论对错都要走下去。”我点头。光线慢慢变化,中蓝色,深蓝色。他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交谈,时而在一个频道上,时而各说各话。我没有问他为什么用如此稀奇古怪的方式招待客人,其实在我眼里,客人主人都是繁文缛节,不过人而已。当我不愿遵守礼节规则的时候,就寻找机会离经叛道。我默认他的行为方式,天下百虑而一致,同归而殊途,没什么了不起。

窗外河水由东至西缓缓逝去,在一个以这条河水的名字命名的电影里,男女主角之间又是恋爱,又是枪杀,又是背叛,又是寻找,最后双双殉情。每每想起电影里的那个轮廓硬朗性情桀骜的男主角,我无法把他从我的眼前抹去,似乎那是他的另一面在电影里上演,我知道这是悲剧的预兆,暗示我,我和他故事的将无疾而终。相遇那天,我站在他面前,已是无法左右脚步了。

菲菲和小巫回来了,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吃饭。他和小巫并排走前面,菲菲挎住我的手臂走在后面。

菲菲悄悄问我,“上个礼拜还好吧,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怎么样?”

我说,“他没废话,也不打扰人。我每天吃吃睡睡,逛公园,享受着呢。”

“那就好,”菲菲说:“以前我们家来过别人,如果是他不喜欢的人,他会又摔门,又听摇滚。”“他不喜欢什么人?”我问。

菲菲摇头,答:“不知道,我也不了解他,小巫说他们在学校里,他就是这样子,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毕业了找工作,小巫和他进同一个公司,小巫随口问他要不要一起找房子,他同意了小巫都很诧异,以为他谁都看不上呢。他们一起住了两三年,他不是加班,就是在家睡觉。”

我追问:“你和他讲话多吗?”菲菲说:“不多,他可以把身边一切人当空气,刚开始不习惯他这样子,人与人总会打招呼,聊不咸不淡的话,和他就不用。”

“那他抽烟喝酒吗?”菲菲睁大眼睛说,“比较少见。”

他的背影被五颜六色的光线拉长,同时在霓虹灯的照射下熠熠发光。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睛是否和我一样,神采飞扬。我们每天和无数人站在一个地铁车厢,在餐厅坐一张桌子吃饭,在马路上一起跑步,满街满眼都是人,可是互不相识,保持冷漠而高贵的距离,到了周末,人们挤在酒吧里,喝廉价原料调出来的高价鸡尾巴酒,媚笑假笑满场飞,交换体液随处见,这是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城市,这也是困兽式的挣扎。我不参与这样的生活,也不能离开这斗兽场般的生活。

我如约去菲菲的公司上班,朝九晚五。我们四个人很少同时在家。菲菲像她的名字一样满天飞,她忙于谈客户和应酬,一个月常常半个月不在家。小巫周末回家。我,上班时在公司发呆,下班后在阁楼看书。阁楼十几平方,高一米五,个子大站在上面直不起腰,我的个子小,比一米五高不了多少,住在上面倒还温馨惬意。

离农历新年还有一周,公司纷纷放假,春节的氛围即令人感动,也令人焦虑。他最早离开,他走那天我在阁楼上,他并没注意到房间里有人,我听见他和妈妈欢快的聊家常,笑声听上去又傻又憨,挂掉电话都半天了还哼哼小曲,十足一个任性的少年。接着离开的是菲菲和小巫,二人去小巫家过年,我连连恭喜他们喜事将近。最后我订了船票,去南方海岛晒太阳。下午开船,我放好行李来到甲板上,走到船尾双臂撑在栏杆上,正当我感慨眼前所见那一片蓝茫茫大海真干净,脚印都没有,这时候手机短信响起,我低头看,是他。他问,“你去哪儿?”我答,“海岛。”他说,“真羡慕你为自己活。”我不知怎么回答,怔怔的思索如何应答。他打电话来,声音干净明亮,心情不错。像我们初次见面那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仿佛老朋友,其实不过是第二次说话。他说他妈妈身体不好,爸爸爱喝酒不照顾妈妈,他回家后看见爸爸就烦,所以他从不抽烟喝酒。他说他去相亲,相亲对象是邻居家的女儿,他和女孩儿从小就熟悉,如果能谈恋爱早谈了,他问女孩儿,你喜欢我吗?女孩儿摇摇头,他接着就说,正好,我也不喜欢你。他问我,你看很多书是吗?看完会烦恼吗?我不爱看书,因为越看越烦恼。海风和他的声音一样有温度,我告诉他,海风和人一样有温度,暖洋洋的。他叮嘱我,以后有机会带他看海。我笑了,他听见我的笑声也笑了。这个下午,他的温柔包围了我,让农历新年有了牵挂。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讲重逢与离别。如果一见如故,那么相遇就是久别重逢。如果不能白头偕老,那么离别就是成人之美。

我在海岛上,时常收到他的短信,他不时告诉我他的近况,比如假期快过完了,他喝可乐了,他和亲戚吵架了。我告诉他,我家在海边,看大海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20岁去西藏旅行,从兰州搭火车到格尔木,早上半梦半醒间被戈壁滩和骆驼刺震撼得心碎,接连几个月晚上睡觉都以为我睡在荒凉苍茫大地上。看过<双旗镇刀客>后,对西北向往不已。谁知兜兜转转,却定居江南,要知道,我一直认为江南此等灵秀之地不适合容纳我这颗万年孤独狂野不羁的心脏。有时候,我听见电话那端的他,边和我讲话,边和他妈妈讲话。他不问我要照片,我也没想过拍照片给他看。除夕那晚,鞭炮声由远及近,烟花撒满黑夜,我提了酒肉,抱一堆树枝干柴,在沙滩上生火,吃饱喝足后歪倒在沙滩上,荒腔走板哼一段山形瑞秋的歌,看火光点点起舞,心满意足。这是我庆祝新年的方式,红红火火,吃喝玩乐。

我想在海岛上多住一段时间,寻了份简单的工作。我给菲菲打电话,和她商量怎么向公司请假。菲菲并不勉强我,非常干脆的说辞职好了,什么时候想上班,她再介绍我去客户那儿。我自毕业起,没培养起在公司上班的习惯,散漫倒是如影随形。他听我说不回去上班了,问我,生活费够吗。我答,省省总够花。

元宵节将至,海岛有一座小有名气的寺庙,菲菲出差,抽空过来,一定要拜海岛的这座寺庙。

菲菲和一个中年叔叔出现在我面前,中年叔叔让我叫他成哥。成哥穿浅蓝牛仔裤,白色匡威T-shirt,脚踩藏蓝色高帮匡威,标准文艺青年装扮,从背影看,肩宽背厚,无下垂赘肉,从正面看,略显徐娘半老,眼神掩盖不住岁月留下的世故。成哥是生意人,经营文化公司。

成哥一路在说话,说自己生活的城市如何气候不好,污染严重。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是检查门窗合缝是否严密,再打开空气净化器。每逢清早起床,按下自来水过滤装置,哗哗哗淌水一刻钟之后,再煮水烹茶。我问成哥,知道领导人们用什么牌子的空气净化器吗?成哥摇头,答,可能他们用中央空调式的净化装置,过滤后和我们不在一个大气层呼吸。我暗暗惊奇科技的力量。也许地狱天堂都在人间,是我们没看清楚所生活的土地。

说完天气,成哥说自己的女儿。成哥说女儿今年10岁,聪明伶俐,奇思妙想多得招架不住,从小跟成哥一起翻墙,爬树,学会用音响后,就边听音乐边跳南美洲狂放舞蹈,成哥越说女儿越起劲,不忘模仿一段女儿的手舞足蹈。我们拍手大笑。不过成哥和电视剧上的中年叔叔一样,不谈老婆。

待祈祷完毕,成哥说要找住持谈谈,遂自行寻人去了。我和菲菲坐在寺庙的长廊下,菲菲不紧不慢的说,成哥是她客户的朋友,几天前在一次晚宴上遇到,聊得很投机。我问菲菲,成哥的老婆怎么不一起来?菲菲回答我说他老婆住国外。我沉默着,不知道怎么再说下去。我看到菲菲和成哥在一起,菲菲像回到中学生时代一般兴奋愉快,成哥像纵容女儿一样纵容她。我想起小巫,这时候想起他,我更沉默了。

菲菲好像猜透明白我的沉默,她说,小巫妈妈做民间借贷,也许以后成哥能帮上忙也不一定。

在江南,无论大城小城,融资借贷都进行得如火如荼,称得上全民赶集。小巫每逢周末都回家,帮忙一起研究利率。小巫妈妈的心愿是为儿子买一套房子。买房子,唉,一点都不美好的心愿。

我没见过小巫妈妈,曾经听菲菲提起,小巫妈妈像大多数的中年妇女一样,年轻时当过知青,二十岁回城,丈夫是同在一个工厂的工人,三十岁上下夫妇二人被买断工龄,拿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遣散费,开过小超市,小饭店,生活略有富余,五十五岁后领取微薄退休金,如果小巫不买房子,一家人倒是轻松逍遥。只是小巫妈妈不希望小巫回到江南小城,希望儿子留在江南大城。小巫每月的工资,除去固定开支,如数上缴给母亲,菲菲从来不抱怨小巫不给自己花钱,菲菲说,小巫妈妈不花钱,小巫也不花钱,这些钱省下来都是以后为我和小巫打算的。我自己赚钱自己花,想买什么自己买。自小巫大学毕业,母子二人就为“以后”活着,这个“以后”就是一堆千夫所指的红砖绿瓦。

我含含糊糊的说成哥看起来还好,菲菲的目光看向远方,语调满是柔和的说,成哥是个好朋友,但是,没有人能代替小巫。

成哥从寺庙后山回来,他笑着向我们走来,海岛的太阳晒得他眯起眼睛,法令纹清晰得刻在脸上。见过住持的成哥满面红光,成哥问我,信佛吗?

我答,“这个问题太博大精深了,不好回答。”

成哥又问,“你信别的宗教?”

“没有,我翻过宗教的书,宗教是一门学科,值得仔细研究。”

“你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怎么来的?”

“高中数学老师教的。”

成哥以为我说笑,转向菲菲,说,“你的朋友真幽默。”

菲菲大笑,说“你就会说好听的,你在文化公司,什么大场面没经历过呀。”

我们三人从寺庙往外走,晃晃悠悠,互相打趣,比途经我们身边的村民走得还慢,成哥感慨,这他妈才是生活!

我的高中数学老师,极受注目,姓徐。他的出众不仅仅是有如混血儿的英俊外表,挺拔身高,绅士风度,他的谈吐气质正正应了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他在讲课之后,下课铃打响之前,随手拈来一段,他讲左传,古罗马历史,肖斯塔科维奇,小津安二郎,他讲诗歌,诺贝尔经济学奖,平行宇宙.在我泡了四年的图书馆之后,才惊觉他知识面之广。每每我看一本书,看了开头就知晓徐老师看过。他在黑板前背诵的诗歌,有诗经的《月出》,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也有用英文背诵的《安娜贝尔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在我们崇拜港台明星的青春期,徐老师跻身明星行列。

徐老师烙在我心底的深刻印象以致十年后在餐厅的一角,我从背影立刻认出他,我同他打招呼,随即拉来一把椅子坐在他旁边。他对我没太多印象,我告诉他我读哪一届哪一班,他哦了一声,推推眼镜。那天徐老师喝过酒,夹一身放浪形骸和我聊天。话题依然不食人间烟火,他说他那一代的大学生如何有抱负,有理想,说今天的大学生多么庸俗,他说他追求的公共环境是怎样,他说所推崇的书籍和人物,这些人物有顾毓秀,他说顾毓秀是全才,对物理,热力学,音乐,文学,宗教,都有研究,所著之书中有《禅史》一书,我问徐老师,宗教是什么?徐老师用喝过白酒的大脑,想了想,回答我,宗教就是一门学科,值得仔细研究。我再问徐老师,信仰是什么?徐老师笑着说,人们说起信仰就想起宗教,这是人们的习惯,我的信仰是知识。我像三魂七魄忽然散形又急急合拢,眼光木然牢牢盯紧徐老师,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晚上觅食的时间到了,我们沿着海岛沙滩的海岸线一路找寻饭店。菲菲化身变作小麻雀,叽叽喳喳,把沿路所见的大小饭店评价一翻。如果说女人如花,菲菲正在盛放。夕阳即将下山,我收到他的短信。我和他有时候一天之中短信来往半天,有时候十天没半个字,毫无规律可言。我隐隐觉得我和他应该保持距离,如果有一天我回到当初所住的阁楼,我们之间微妙的平衡将消失殆尽。他说不想干了,当初老板承诺的奖金分红都没兑现,也不像以前待他热络,他要辞职。我劝他找好工作再辞职,他说不,烦透上班了,不如干一个惊天大劫案来得痛快。我的心大声说如果有那么一天,一定要带上我亡命天涯。嘴上却克制的说些贤良的话语,鼓励他努力工作,事业有成,或者早日成家,有人陪伴照顾他。他说,他要找一个愿意和他抢银行的女人。我问他,找猪八戒行吗?他答,猪八戒连人都不是,何况女人。我说在大话西游里,猪八戒可以是紫霞也可以是青霞呢,事在人为,吐着吐着你就习惯了。他说,他说不过我,也没看过西游东游。

我想我脸上涨起的旖旎出卖了我,菲菲也许没看清楚,成哥看得真切,他朝菲菲又抬眉毛又瞪眼睛,意思让菲菲注意观察我在和谁说话。

菲菲问,“谁?”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她,菲菲说,“回答不上就是有情况,叫他出来一起吃饭。”

我使劲摇头否认,说“不是的,只是一个朋友,他和谈以后工作怎么办。”成哥接话,“所谓谈恋爱,是谈出来的。”

我道听途说,翻阅书籍,寻找人为什么会恋爱的原因,有生物繁衍说,有荷尔蒙吸引说,也有柏拉图记录阿里斯托芬的灵魂伴侣说。随着年岁渐长,看同龄人忙着进出围城,盘算门当户对,打量高矮胖瘦。鲜少再听说过纯粹的喜欢一个人,同他去公园野餐或在植物园闲逛。在香港作家的古代小说里,红萼公主面对钟情的石彦生将军,说爱一个人一辈子,很短,也就三十年。当然人的生活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人与人的相处不能只依赖感觉,相处是技能,凡是技能都需要学习,学习理解,倾听,学会接纳自己和他人的不完美。这是恋爱的后话。

菲菲使劲拍我的肩膀,说你还学会隐瞒了,越隐瞒越有鬼!

“是呀,是呀,我怕见光死。大哥大姐给个活路吧”

“你也有今天。”

“我也是人,人要活路的。”

“我们不走路,我们是走桥的。”

我追着菲菲,一定让菲菲示范不走路,菲菲大笑着闪躲到成哥身后,成哥笑的嘴巴都歪了露出一大排牙齿,他说我和菲菲老鹰不像老鹰,小鸡也不像小鸡,看谁抓的住谁。

我跟成哥初次见面,不好意思和他打闹,悻悻作罢。把眼睛瞪得和赵薇的眼睛一般大而失神,成哥拍拍我,指着一个餐厅,说饿了,我们进去吃饭吧。老板娘系牢围裙套上夹脚拖,踢啦踢啦走过来招呼我们坐下,成哥吃过的饭店比我们吃过的盐多,他轻车熟路的询问老板娘哪些好吃,一气呵成点菜,倒茶,上酒。

成哥询问我酒量如何,我老老实实的回答,我闹酒,追酒,不喝醉不罢休。酒品特别没出息,不但唱歌还会胡说八道,成哥说,没事,今天我们三个人喝三瓶啤酒,你想多喝除非打晕我。

菲菲接着说我说得是实话,举例子说我过生日,朋友没喝多我自己喝多了,拿本破书读了半天,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半瓶啤酒之后,我自言自语道,跟往事干杯,真好。

“你喜欢古龙?”

“喜欢,特别痛快。”

菲菲感叹说,“古龙小说里的女人,都是极品。”

“对呀,美丽没大脑的见多了,美丽有大脑,还心狠手辣,难得。”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人不风流枉少年,哈哈。”

“你中年了,成哥。”

“我有一个少年的心,大家请自动过滤脸蛋。”

酒饱饭足,三人商量下半场,有酒肉壮胆,我们都萌生不尽兴绝不归的决心。成哥说,下海游泳。我和菲菲楞了一下,我先缓过神,拍得胸脯梆梆响说,我幼儿园开始就在海里游泳,游泳你们谁都没我在行。

菲菲说,没游泳衣。成哥答,穿背心短裤就可以,你要是愿意穿牛仔裤也行。菲菲犹豫的看着我,我说,“要不我先下去,你等等?”

菲菲一甩头,说“谁怕谁,脱!”

成哥转过身背对我们,自顾自的脱掉T-shirt,往海里走,边走边扯掉鞋子,最后一脚高一脚低踩掉牛仔裤,他脱下的衣物像画了一道颜色鲜明的曲线。我和菲菲面对面脱掉外衣,外裤,鞋子,背心短裤穿起来比一件套泳衣面积还大,义无反顾走向大海。

夜晚的大海神秘黝黑,海浪哗,哗,哗,在沙滩上缓慢的来来又去去。月亮是满月,巨大明亮,我们像小星星闪闪发光。

海洋的温度,和母亲的温度一样,和父亲的温度也一样,暖暖的抱着我,让我随它起伏翻滚,自由自在。在深蓝的大海里,我是一尾深蓝的鱼。

我多希望此时此刻他和我们一起沉醉在大海的怀抱,如果他在,我会大声喊,让那些烦恼都沉到海底吧,烦恼像头发一样,每天都换新花样,没完没了。与我同样热爱红尘,同去贪恋花花世界,走吧,我们一起玩乐,我们一起变成庸俗的大胖子。我屏住呼吸扎入大海,大海一片漆黑,海水包围我,托起我,我放松身体随海浪起伏,我向更深处游去,海浪渐渐平静,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心脏归属于大海。

我一直不明白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道理在哪座山哪条水。英国有一个作家康拉德,一生随船走遍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他对自己的朋友和传记作者若望·奥布雷说:“我的名字直到如今将近六十五年,一直是在那条迷人的老船的船员当中;她没有舵手掌舵,在未知的空间穿行,你以一个诗人崇高敏锐的目光如此精细地洞察到她的光荣和耻辱。”

在康拉德的传记《大海如镜》中有这样一段话:康拉德似乎觉得在人与自然力量之间的搏斗并不总是绝望的,然而是不平等的。《青春》中着火的船上的船员想尽办法竭力灭火,拼命抽水,但到头来还是大火胜利。“她猛烈地燃烧着,像一堆在黑夜里燃点着的进行火葬的火堆,被大海环绕,由星星守望。壮丽的死亡到来了,仿佛是送给那条辛苦一生的老船临终的恩惠,礼物和报酬。”在生活中自然总是在最后的时刻高唱凯歌,毁灭性的力量常常是战胜者。人死,船沉,文明瓦解,海洋是黑暗的势力。康拉德自己不愿被当作一个描写海上风雨的作家,他不想假装对海洋有多少爱心。也许他喜欢航海生活,不是出于爱海洋,而是出于爱跟海洋搏斗。“无论岸上的人说了多少对它公开表示爱心的话,也无论多少散文和诗歌以它为歌颂对象,海洋却从来不是对人友好的。它极强的破坏力使人不得安宁,仿佛由于它太伟大,太强有力,普通的道德无法制约它。海洋没有同情心,没有信念,没有法治,也没有记性。它的反复无常只用一种无畏的决心,不眠不休,以武力为后盾,小心在意警惕对付,才能有效对付人们功利的目的。也许在这种情况下恨总是多于爱。”

我有点悲观,我热爱的大海不是太阳下闪烁迷人光泽的大海。我心甘情愿融入黑暗由于我相信人们同时生活在地狱和天堂,并且二者不时互相转换,没有人知道下一刻去往何方。但悲观不妨碍我热爱享乐,我依旧盲目信任未知的事物,微笑迎接初升的太阳,活在崭新的今天。

夜游快结束时,菲菲面朝大海,眼睛笑得眯缝成两道小月牙同小巫聊电话。成哥奋力游向波浪,不肯随波逐流,我叹息眼前这黑暗的大海有如吉凶未卜的前途,人生有聚必有散,如浮萍太匆匆。

立春过后,我收到一个包裹。寄件人是他。

包裹里是两本青春文学。我好生疑惑,现在居然流行赠书,难道回到古代了。直到我看清楚书名,他想说的话在书名里。

很高兴遇见你。

去你家玩好吗。

这两本书我放在枕边,翻过几页,现在都想不起内容了。但是我一直记得,我看见书名的时候,这几个字在我心里翩翩起舞,我像孩子收到大人许诺已久的礼物一般高兴。

我拨通他的电话,说谢谢他送书,礼尚往来,我要给他回礼。他说,他辞职了,最近一直在家。有一天下午觉得轻飘飘的,像灵魂出窍很想离开这个房间,可是不知道去哪儿。他站在大街上,考虑半天很久决定去书店。他说,他想起我以前经常在阁楼上看书,似乎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时间不公平,对他来说总是过得太慢。

我熟悉从里巷出门的每条路,推门而出,往左走是载满桂花树的河岸边,往右走沿着马路转过两个街口是文化广场和书城,以及几十间贩卖笔墨纸砚的店铺,据说这条书香气十足的街道当年是著名的烟花之地,昔日的满楼红袖招,今日了无痕迹。

他告诉我,这些书买一送一,不是专门送给我,所以我不用破费回赠。我说我买了巧克力,买得太多,全吃完会变成大胖子,拜托他帮我分担一些。他不再坚持。我用银色黑色相间的紗纹纸把几盒巧克力包装的像模像样,邮递过去。

海岛四季温暖,春天早早提前为夏天。花朵们不顾一切的盛开,争春也争夏。我和他频繁的联络起来,也许他辞职在家有大把空闲时间,也许他喜欢吃巧克力。我们像被太阳晒多了,晕晕乎乎,我总是眯起眼睛双腿翘高伸上椅子,在手机上敲字,他说他面试的时候经过某著名人物的私人花园,名字起得肉麻极了,我回他,当年这位著名人物娶了年轻貌美家境显赫的太太,花园的名字是纪念他们的甜蜜爱情。他说爱情越甜蜜就越不长久,我说是呀,但是不甜蜜的爱情也不长久,长久的都是平淡庸俗的普通生活。他问我,会不会结婚,我说我不喜欢婚姻,一纸婚书,一签就签一辈子,和绑架有什么差别?结婚应该像签工作合同似的,先签几年,双方满意了再续。他说,都像我这样子想,世界就乱套了,他说他要结婚,还要生小孩,有了小孩,家庭才完整。我说,你觉得你自己把自己教好了吗?满意吗?他说不怎么样,我说对呀,你自己都没把自己教好,怎么教别人?他说我强词夺理,我说他就是小孩,他再生一个,正好当双胞胎。

他抱怨洗衣服是头疼的事情,洗出来的衣服总是又脏又皱。我问,晾晒时没晾好衣服可能会皱,可是衣服洗过怎么会脏?他说可能是洗衣粉放得太少。我再问,多放点洗衣粉不行?他说,放得多就是洗衣粉的味道,他不喜欢任何香味。

他不吃内脏,肉类很少吃,他吃炒面,一年三百六十天吃炒面,剩下五天吃炒饭。

他发狂工作,不停的修改程序,直到筋疲力尽。他没有酒肉朋友,很少玩乐。

如果他犯了错误,他不会承认也不会改正,他会用比错误大的事情笼罩在错误之上,其实付出的代价比认错改正大多了。

我和他来往越多,越觉得他似曾相识,他的生活方式,工作习惯我很熟悉,他那绝不悔改强硬到底的性格我也熟悉。非常熟悉。在我心中共存对他的陌生和一见如故,这两种情绪偶尔让我浮想联翩。

我将印有海岛风景的名信片寄赠与他,空白处写了几句话:河畔踱步,叶落知秋,远走他乡,灵犀尘封。他收到问我,什么意思?现在哪有落叶?

我说,这是去年深秋我在河岸边看到的风景,写在今年初春的纸上。

他停顿了几分钟说,你走小半年了。

我有点惭愧,似乎那几句话表明我在暗示某种暧昧。我赶快改口说,我胸无大志,海岛生活好,没压力。

他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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