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突然有一天说,“我要成为一个作家。”
然后他就辞职了,对着电脑,吭吭哧哧,一个月后,就写出了一部出版长度的作品。
然后他就顺利出版了。
——当然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从没见过写得那么糟糕的小说!而且,天啊,根本没人能把这堆鸡零狗碎的东西读完。
在我拼命绞尽脑汁思考怎么告诉他真相还不会伤害我们的友情时,他已经兴冲冲写出了第二本。
感谢老天,第二本没那么惨了。但也没有哪个部分能让你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好”字。
第二本当然也没有出版。
但第三、第四、第五本书倒是卖掉了。不过跟所有新手一样,勉勉强强出版,勉勉强强糊口。
故事本来到这里就结束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最近我再碰到他,由于IP的升值狂热,他的新书,一本冒险小说,卖了六位数,影视版权也卖掉了,也是六位数!
——好吧,你们已经猜到了,我并没有这样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属于小说家布洛克,当然,那些尖酸刻薄的评价也是^__^
很多人以为,成为一个作家,起码要卖掉一本书,那才是作家,在这之前,都是偷偷摸摸名不正言不顺的业余爱好不务正业而已。
但其实,成为一个作家没那么麻烦,在你说“我要成为一个作家”那一刻开始,你就是一个作家了。
至于卖书?那只是时间问题。
重要的是你的决心。
决心当一个作家,意味着不管有没有灵感,你都要每天定时定量地交稿,因为这是你的工作,你的事业。
决心当一个作家,意味着不管何时何地,抓住一切擦身而过的灵感,因为,这是你的职业要求。
决心当一个作家,意味着不管别人觉得你写得有多糟,你都已经开始下一本小说的写作。
老话说,你要成为谁,你就装作谁,一开始是假的,装着装着就是真的了。
所以,下定决心之后,你就要做出自己喜欢写文、拼命沉迷的样子。
不要缓一缓。半夜想到一个灵感,就应该兴奋地燃烧起来写下来。走在路上想到一个灵感就应该兴奋地用手机记录下来。任何事情,在你有灵感想写作的时候都不能阻挠你、打搅你。如果你做出这样的姿态,定下这样的规则,你的付出就会让你的大脑明白,写作是你最重要的事,你就会越来越沉迷、越来越擅长。
如果你想到一个idea,不是马上写下来,而是拖拖拉拉想,现在走路不太方便,现在我在床上不太方便,现在我在和别人聊天不太方便……不太方便有一百种理由,任何一种打断和放弃灵感的行为,都是在跟idea说你不太重要,你先别来。
就好像一个朋友来拜访你。如果你马上热情地迎接上去,那他感觉到自己是重要的受欢迎的,自然会时时来,常常来。但如果每次他来,好像你都正好在不方便的时候,扭扭捏捏,别别扭扭,勉勉强强,拖拖拉拉,几次一来,他就明白,自己并不太受欢迎,他自然就不愿意再来了。
灵感不是你想他来,想来他就来。你要营造一个欢迎他来的环境,每次来都迎接好他服侍好他,那才有机会得到灵感的友谊。
不疯魔不成活。
看看柏邦尼的例子——连在吵架时,她都会忽然哭哭啼啼地抽出笔记本说:“刚才你那句话骂得好带感,你再说一次让我记下来好吗?”
【以此自勉及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