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十八年前,当顾轩刚进华大的第一天,他那时肯定没想到后来的事情,他那时肯定更没想到,如今脸上披的早已不是他爸妈给他的那副皮囊,就连声音和指纹都不是。

此刻,他正沿着中关村大街往北走,不知不觉就又到了这个老地方。

华大西门外的老郭酒家,面积不小,有两层,一层是散客,二层是包间。窗户擦得干净,木制的桌子椅子也是新的,看起来刚刚置换的不到一个月。大概是过了饭点,店里没有顾客,只有几个服务员和厨师在吃着午餐,看样子也是刚刚经过繁忙的午餐时段。顾轩扫了一眼,没有发现老郭的身影,于是找了个靠窗角落四人位置坐了下来,其中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拿着菜单笑着迎了过来,放到桌子上。顾轩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吃过餐厅无数,他偏爱的,要么是阳春白雪,环境优雅,菜式精美,服务专业,要么是下里巴人,环境简陋,菜式简单,服务粗暴。在他看来,无论哪一种,都有把菜的味道做得无比美味的。这家老郭酒家,环境优雅,菜式却及其简单。他懒得看那本菜单,就朝那个小姑娘笑了笑,手指着菜单,示意她过来点菜,

“小姑娘,酸辣土豆丝,还有吧?”

“嗯嗯,有的,酸辣土豆丝。” 小姑娘一边说,一边熟练地输入手里的点菜器。

“再来一个辣椒炒肉。”

“嗯嗯,这个也有的。”

“一盘炸花生米。”

“好的。”

“再来个红烧茄子,一瓶牛二,52度的,四个酒杯。没了,就这么多就行。”

“红烧茄子,我们没有这个菜啊。”

“谁说没有?”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后面的厨房传出来,接着出现一个身材魁梧的人,看上去大约四五十岁,穿着一个棕色的皮鞋,米色裤子,格子衬衫,微胖的脸,眼睛不大但很有神,额头和眼角能看见明显的皱纹。小姑娘见状,拘谨地朝着他,

“店长,咱们菜单上没有这个菜啊,前几天就有顾客问有没有,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我把菜单很仔细地从头查到尾,真的没有。”

“我说有就有,今天我闲着没事,他们几个有口福了。”那个人边说边笑着,“我这辈子最拿手的菜,如果烧茄子排第二,没有能排第一的。我是有几年没下厨了,现在的人不知怎么了,尽是想吃一些玩创意玩健康的菜,吃这个菜的人也不多,是,这个菜是油大了点,可是油大才香,我烧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越烧越香,越吃也越香。唉,关键咱们厨师烧得也不好,所以几年前我干脆就把这个菜从单子上拿掉了。小胡,把褂子拿来,今天我来烧,你们都尝尝我的手艺,这个菜算是我送这位老弟的。”说完他就进了厨房。

几个正在吃饭的服务员和厨师也都慢了下来,大家放下碗筷开始聊开了。一个人说,没想到老郭还有这一手。另一人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跟了老郭这么些年了,当时我刚来的时候,我见他做过这个菜,但是没尝过,今天有口福喽。还有人说,听说这个烧茄子是老郭的老婆最喜欢吃的,老郭就是靠这一手才把她老婆搞到手的,自从他老婆出事之后,他估计也很少做这个菜了,今天他又做,我必须要多吃点,等下次再吃那就不一定等到什么时候了。大家就这么议论着,似乎这个烧茄子包含了很多故事。不到二十分钟,四个菜陆续都上齐了,烧茄子是老郭亲自给顾轩端上来的。

这是一个方形的桌子,四面各有一把椅子。顾轩把菜重新摆放了一下,烧茄子换到对面,酸辣土豆丝摆到左面,辣椒炒肉放到右面,炸花生米换到他自己这边。酒也端上来了,小姑娘拿来四个玻璃小酒杯,分别放在四个位子上,她笑着问顾轩:

“您朋友是不是快到了?刚好进来就可以吃上了。”

顾轩冲他笑了笑,把四个小酒杯都倒满了酒,自己先拿起来干了一杯。老郭见状踱步过来,跟他说:

“老弟,说实话,今天我心情好,这烧茄子专门给你们做的,你催一下你另外三个朋友,让他们快点来。我这烧茄子刚出锅的时候还滋滋冒油,要趁热赶紧吃,凉了就可惜了,吃不出那种味道了。”

顾轩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烧茄子,放到嘴里,慢慢咬着,慢慢体会着熟悉的味道,停顿了两三秒,咽了下去。他又倒了一杯酒干了,这时酒劲上来了点儿,他眼眶湿了,深吸了一口气,说到:

“唉,生活难熬啊,有些人熬着熬着成功了,有些人熬着熬着出局了,还有些人熬着熬着就消失了。唉,不等他们了,他们再也来不了了。我今天来就是一个人替他们三个再吃上几口,喝上几杯。你这个烧茄子的味儿啊,一点都没变。没记错的话,上次吃这个应该是十年前了吧。”

“你之前来过?怪不得我看起来好像有点脸熟。”

“我们几个头一次来的时候,你是厨师,你老婆是服务员,就你们俩。当时就这四个菜,是用粉笔写在土墙上的。”

“啊?”老郭一拍脑袋,若有所思,自言自语着,“土墙,那得是多少年的事儿了?”

“二十年,整整二十年了。” 顾轩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划着。

“老弟啊,二十年前,那是我这个老郭菜馆刚开张啊。” 老郭很兴奋地说:“咱们也太有缘分了,没想到我这小店还能有你这么多年的老顾客。你一个人喝也闷得慌,我坐这里陪你喝几口,这顿不要钱,算我请客!” 老郭一边挪动椅子,坐在顾轩侧面,一边继续跟顾轩说:“你还能记得头一次来的时候吗?给我讲讲。”

老郭替顾轩倒满了酒,举起面前装满酒的酒杯,顾轩也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老郭喝了酒,继续说:

“我在这儿一呆就是二十多年,就像个王八,就没挪过窝儿,就像你说的,一直在这儿熬着,也没出局,也没消失,这算成功吗?反正时间长了,过去的事情反倒想不起来了。人也老了,当年的样子,就算努力去想,也就脑子里能想起几张模糊的照片,都记不清喽。来,老弟,你说说,你第一次来我这个店儿里的时候,看我能不能想起一点儿来。”

就在那个午后,老郭坐在顾轩的旁边,顾轩借着酒劲儿,思绪开始回忆着。。。

二十年前,顾轩刚刚进入大学读大一,刚刚结束一个月军训开始上课。他每天六点半下床,九点半上床。他为了一句“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的口号,每天背着书包骑着破车挂着水杯。他飞快地骑行在校园中,往返于宿舍、操场、图书馆、教室之间。他的生活过得激情满满而又平淡充实。

顾轩是从一个北方的乡下考入这所大学的。那是一个只有不到四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四面环山,村里天然地生长着几十颗柳树,一条小溪从北面的山上蜿蜒着淌下来,小溪的水愉快地游过他家门前,最终在村南头汇成一个小湖。村里四季分明。春天,他赶着家里养的几十只鸭和鹅到山脚下吃青青的嫩草,带它们到小湖里玩水,兴致来了,他也跟几个娃们到湖里抓鱼,打水仗。夏天,他跟小伙伴儿们光着脚,要么拿着自制的弹弓奔走在村周围,嗖嗖地打着麻雀,要么举着自制的粘网在村周围的田野粘蝴蝶和蜻蜓。秋天,他就带着小伙伴儿去村东边王伯的田地里挖他家种的胡萝卜,用衣服擦几下上面的泥土就放在嘴里大口大口地嚼着。冬天,他穿着妈妈做的厚厚的棉袄棉裤,戴着妈妈做的棉帽和棉手套,拎着爸爸做的冰车,跟着小伙伴儿到湖上滑冰。村里的人朴实善良,农忙的时候,一起戴着草帽披着毛巾,到村周围山脚下的田野里栽种各种各样的东西,闲着的时候,这儿一堆儿,那儿一堆儿,有下棋的,有打扑克的,有吃着瓜子唠着嗑儿的。各家的院子里种着不同的果树,到了成熟的季节,大家开始端着盆儿,里面慢慢盛着自家的水果,奔走着给别人家送去。顾轩吃过张姨家的海棠,李叔家的葡萄,赵婶家的杏儿,王伯家的李子,他最喜欢的就是端着他家的绿色大盆儿,装着妈妈刚刚摘下来的樱桃,一溜儿欢快地小跑着,跑过张姨家,跑过李叔家,跑过赵婶家,跑过王伯家,跑过村里的每一家。

在进大学读书之前,顾轩从来没有到过一个城市,最多是翻过那座山去离家里十多公里的一个小县城。在他上高中以前,甚至连村子都没出过。自打从记事儿开始,他印象中村里就开始有人往外走,一开始是去那个小县城,后来渐渐地开始有人去过一些大城市。有人回来后带回那些地方才有的一些东西。一开始李叔带回一个巴掌大的袋子,他把里面的硬硬的米黄色东西拿出来放在一个大碗中,倒上开水,盖上盖子,双手叉腰神气地在那里等着,顾轩就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盯着盖子看,几分钟后李叔把盖子打开,顾轩惊呆了,那冒着热气的长长的软软的东西,顾轩吃过一次再也忘不了。后来赵婶带回一种奇特的黑色瓶子,她把瓶子放在村里的溪水中,泡上个把小时,拧开盖叫顾轩喝了几口,他忍不住打着嗝,那种爽爽的感觉,醍醐灌顶般,从头到脚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再后来张姨带回一个长方形的小盒子,还有一根线,她把线的一头插到小盒子里,另外一头是分岔的,分别放在顾轩两个耳朵里面,然后不知她怎么的一弄,顾轩的耳朵里就响起旁边的人根本听不到的歌,张姨就在那里看着他的傻样儿,一边摸着他的头一边嘎嘎地笑。再后来,顾轩他爸也出去了一趟,他抱回一个大一些和纸箱子,兴奋地把全村人都叫到他家,他爸打开纸箱子,小心翼翼地搬出大约是方形的一个东西放在桌子上,他爸慢慢地把它挪动着,让它带着像是镜子的一面朝着大家,他爸继续捣鼓了几十分钟,镜子里面奇迹般地传出了声音和会动的画面。当然,顾轩记得最清楚的,是王伯带回的一段顺口溜,当时的顾轩虽然不知道那段顺口溜的确切含义,但还是很快速地机械般地记了下来,时不时就骄傲地说给别人听:

“乡巴佬进城,一身烫绒;手提麻袋,腰扎麻绳;支棱八撬,影响交通;回头回脑,影响市容;喝完汽水,不知退瓶;看场电影,不知啥名;挨顿电炮,不知哪儿疼;找不到厕所,憋得直哼哼。”

终于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一天,顾轩跟他爸也带着大包小包进城了,而且一进就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北京。那时顾轩才知道,原来城市可以那么大,大到从火车站到学校都要坐近两个小时的公交车;那时他才知道,原来学校也可以那么大,比他们村子大好几倍,大到有邮局、商店、市场、银行,大到有那么多宿舍,那么多食堂,那么多教室,课间换课都需要一辆自行车;那时他才知道,湖北人给家里打电话他是一点都听不懂的,广州人说普通话竟然是那种感觉。凭着他与生俱来的超强的学习能力,顾轩很快就适应了校园的生活,经过一个月的军训,他很快就跟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那个十月的周六早上六点,顾轩与室友们刚刚看完一个足球比赛,才睡了不到两小时,突然宿舍里唯一的一部红色老旧电话响起,大家都努力地把头埋进被子里,电话一直响了七八声,睡在顾轩下铺的靳忠实在受不了,晃晃悠悠起来拿起电话,“顾轩,你的”。

“喂,你好”,顾轩爬下床,迷迷糊糊拿起电话。

“是顾轩吗?”

“嗯,我是,你是?”

“哈哈,太好啦。你先告诉我,你认识夏雨馨吗?”

听到这个名字,顾轩心里咯噔一下,眼前出现一个又聪明又温柔俏皮的女孩。夏雨馨是跟他一个地方的,高中在同一个学校读书。只不过她是学的文科,在九班,顾轩学的理科,在一班。两个班离得比较远,也不在一层楼,所以平时很少有机会碰到。有时候学校里操场上偶尔碰到,也从来没有说过话。夏雨馨不光长得漂亮,学习也好,当时学校有很多男生追她,顾轩知道,她那时候没有跟谁谈恋爱。

“怎么不认识呢,那是我们高中才女、校花啊!”

“啊?哈哈,真的呀,真的认识吗?那你那时候怎么没见你跟她说过话”

顾轩好像有种预感,但他还不想点破。

“我是好学生,光顾着学习了啊,要不怎么考大学。再说,也不在一个班,哪有机会说话。”

“你的意思是跟她说句话,就耽误你上大学了呀?”

“是啊。”

“为啥呢?”

“我怕她让我帮她补课,这不就影响我学习了嘛。”

“哈哈,她用得着你帮忙补课吗?你不知道她学的是文科吗?”

“万一让我帮忙补语文英语呢,再说了,我历史政治也不一定比她差。”

“她物理化学也不一定比你差,说不定还能给你补补。哈哈。”

“是嘛?那当时真应该跟她说句话,不为啥,就互相补补课,说不定都两人一起都进哈佛了。”

“我才不跟你一起进哈佛呢。哎呀,我是不露馅了?”

“你没露馅,就是笨了点,我早就猜到你是她了。”

“你真讨厌。我问了好多同学,又通过好多同学问了好多另外的同学,才问到你的宿舍电话。”

“哦,这太不容易啦,你现在京大?”

“对啊,你看来北京都一个多月了,咱们学校离的又这么近,你也不过来看看我的。”

“好,我今天就去你们学校看你去。”

“哈哈。不用不用。这不是周末嘛,前几天我们宿舍就商量着周末去哪儿玩,有人提议去华大逛逛,但听说华大很大,没人带路怎么逛啊,我知道你在华大,我们一会儿就骑车出发,估计九点就到你们学校西门啦。”

“行,我来当你们的导游,咱们九点西门见。”

“哈哈,哈哈,想不到你给我当导游。”

“瞧把你乐的,待会儿路上骑车的时候你可以一直乐,反正乐得把不住车把子,摔倒了可没人管。“

“切,你当我小孩子啊,九点见,不许迟到哦!”

放下电话,顾轩开始洗脸,刷牙,把头发也洗了一下,完毕后,推了推还在睡觉的吴不凡。

“哎,你有没有干净的T恤?”

“你丫干什么?”吴不凡揉了揉眼睛。

“我借用一下,去见你未来的嫂子,这个很重要,你得帮我,我没有像样的衣服。还有,你的手表,自行车也借我骑骑,我那个实在破的不行了。”

吴不凡来自中国南方海边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父母经营着一些小生意,家境还算殷实。从他身上,顾轩才体会到,一个人胖不胖,完全跟家庭没有任何关系。吴不凡个子小小的,身子瘦瘦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刮走。军训时,有一次跟同年级女生在食堂因为吃麻辣烫排队发生口角,竟然被女生一把推倒在地上,他站起身还要打,弄了几下又被推倒在餐桌上,身上沾满了菜啊饭啊,要是顾轩不拉着,还能比这更狼狈。吴不凡不光身子小,他脑袋也小小的,但很有小聪明,说话办事丝毫不含糊,经常能有些好点子出来。吴不凡不光身子小脑袋小,他眼睛也小小的,但绝不影响他把身边的一切事情都看透。他有时会说,“谁谁今天肯定来大姨妈了,你看她平时都穿浅色裙子,今天穿了条黑色裤子。”他有时会说,“我看这学期线性代数的课都不用去上,你看这老师上课坐在那里光讲PPT,头都不抬的。”有时顾轩开玩笑地对他说,“你是不是全身哪个地方都小啊?”“你尿尿能找到鸡鸡嘛,要不要送个显微镜给你?“ 不过吴不凡有一个顾轩看起来很羡慕的好习惯,每天晚上临睡前他都要吃一包泡面。顾轩心里盘算,这一包泡面要三块钱,每个月九十快钱,一学期就近五百块钱,这相当于他三个月的伙食费了,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今天这个关键时刻他还得找吴不凡帮忙,吴不凡衣服多,有两三块表,自行车也是丢了两辆之后又赶紧新买的。

“你丫就穿这个吧。“吴不凡最终找了一个红黑条纹的T恤仍给顾轩。

“这个看起来不错!“

“当然,这叫班尼路,这是名牌儿,刘德华都穿这个。”

“够意思,今天晚上泡面我给你买,买香菇炖鸡的,再给你买个卤蛋放里面!”

顾轩穿上班尼路,带上表,到水房照照镜子,收拾妥当。从五楼沿着楼梯走下来,楼管大妈在一楼望见他:

“呦? 今天怎么打扮这么帅气,约会去?”

顾轩嘿嘿一笑。

“按时回来,我可把你记住了,不能夜不归宿!”

顾轩在楼下食堂简简单单吃了个早餐,按照吴不凡告诉他的自行车停放的大概地点,一眼就看到他的新车。一看表,也该出发了。从宿舍到西门,需要骑行半小时左右。路上,顾轩看着早起去教室图书馆学习的同学们,心想你们能不能再有点追求?他环视着路两旁的树,好像都比平时更精神了。他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感觉是入学以来最新鲜的一天。他知道,今天必将是他人生中很重要的日子,他边骑车,边开始天南海北地胡思乱想,他想如果到临死那一天把他这辈子的每一天来个日子大排名的话,今天绝对有可能排进前三,不对,临死那天,夏雨馨说不定正在他床边守着,到时候他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赶在咽气儿前跟她讲起他现在骑车去接她的心情。

不知不觉间,顾轩提前二十分钟到了西门,就在门口里面等着,看着从门口进来的人,每当有几个女生一起进来时,他就使劲看,生怕错过什么。大约九点多,远远看到四五个女孩有说有笑的骑车进了校门。顾轩一眼就看到了她,乌黑长发,彩色的长裙。他迎了上去,走进了才看清她苗条的身材,纤细的腰,隐约中能感到那双修长的腿,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以前从来没有离她那么近,她朝他笑着。那一天,他带她和她的同学们逛了校园,吃了午餐。

后来的每个周末,不是他去她那里,就是她来他这里,要么就是他带她去一起想去的地方。那一年,他和她的身影留在了北京的好多地方,在北海的白塔下,在石景山游乐场的旋转木马上,在中关村街边的小网吧里,在华大东门外的KTV中,在双安对面的麦当劳,当然最多的,是京大东门和华大西门那条老路上的雕刻时光咖啡书屋。

他和她恋爱了,用他的话说,爱的火烧火燎,用她的话说,爱的一塌糊涂。

顾轩算是大学宿舍里恋爱最早的一个。雨馨时不时来宿舍看他,楼里同学和宿舍里同学看着他俩手牵着手,也都是一肚子羡慕嫉妒恨。他们宿舍四人集资买了台三八六的电脑,平时打打游戏,受顾轩的影响,大家也纷纷开始忙起来---忙着装OICQ,忙着加女孩儿聊天。那台电脑被他们几乎百分百利用起来,也就晚上停电的时候,它才能无奈地闭上眼睛开始休息。

大家虽然都在用OICQ,但目标不一样,用的过程不一样,用的结果自然也不一样。

吴不凡一共申请了八个账号,同时在线,屏幕上密密麻麻排满了八个OICQ,一会儿这个蹦出个消息,一会儿那个蹦出个消息,消息声此起彼伏,无论从场面上、视觉上、听觉上都颇为壮观。最让人敬佩的是他那个高配版的可以多线程处理的脑仁和键盘上飞舞的手指。他跟刚刚加为好友的粉红小碎花、七色彩虹聊着开场,他跟加了一两天的水清梦蓝、精灵雨露吹嘘着自己如何不学习靠玩考上华大,他跟加了一两周的绿竹涟漪、淡紫珊瑚约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地点,他跟加了近一个月见了一两次面的此夏、若兰商议周末去哪儿玩,他也拉黑一些已经见过面被他称为恐龙的长发飘飘、香椿丛林等。他从来都不会把她们搞混,每当他坐在电脑前准备开聊的时候,都能让人感受到一个将军在军帐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那种自如和霸气。

谁也数不清吴不凡到底见过多少网友。周末早晨,他会甩下一句话就走了,“哥们丫今天很忙,全是新的,三个,上午一个约着吃午饭,下午一个约好看电影,傍晚还一个吃饭。晚上不用管我,三个呢,我丫肯定抱着一个睡了,说不定抱着三个,想想都累!”一到晚上回来了,喝了一大口水,把包使劲儿往床上一摔,喷着口水说:

“丫今天有点儿失败,第一个放我鸽子,第二个恐龙,第三个还可以,蹦蹦跳跳的,活泼得像个小兔子,真是我喜欢的类型,要不是她临时有事,今晚肯定约出来了。”

顾轩开玩笑说,“呦,你今天这是去动物园一日游了吧?”

“你丫闭嘴!” 吴不凡气不打一处来。

“兔子是见到癞蛤蟆吓跑的吧?”

“你丫闭嘴!”

“就算鸽子飞了,兔子跑了,剩下恐龙也是可以考虑的嘛?”

“你丫闭嘴!”

“哦,也不行,你那地方太小,跟恐龙搞不到一起。”

“你 丫 闭 嘴!”

“哈哈哈。”

如果说吴不凡是把OICQ用出了宽度和厚度的人,那靳忠一定是把OICQ用出了深度的人。

靳忠是来自北京郊区乡下,中等个子,皮肤有点黑,不爱锻炼,身体微胖,脑袋挺大,脸肥嘟嘟,鼻梁上架着一个特土的眼镜。他不爱说话爱上课,爱泡在图书馆,爱写作业,每次他们宿舍作业的第一版都是源自他手。他OICQ好友不多,一共是数得过来的,而且经他聊来聊去最后就剩一个能有些聊得来,她是来自遥远的西南城市的巷尾梧桐,他只喜欢跟巷尾梧桐聊,并且自从跟她聊上以后,再也没有加过其他女生。靳忠不止一次跟顾轩说,如果他将来结婚,他老婆一定是她。

自从跟雨馨恋爱,顾轩晚上时常有点小失眠,那时他正在回忆跟她在一起的时光。宿舍熄灯后,他往往也是入睡最晚的一个。有好几次,他能感觉到床在略微晃动,他就知道下铺的靳忠又要开始了。睡前靳忠会叠厚厚的一叠卫生纸放到床头,用枕头压住一半,另一半露着,假装擦鼻涕用或者半夜上厕所用。伴着一阵短促的呼吸声,床才停止晃动。顾轩知道靳忠的个性和这个秘密,也就不戳穿他,也不会跟他开玩笑提起这事儿。

吴不凡和靳忠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用吴不凡的话说,他这大学四年,上过的网友比上过的课还多。而靳忠精神上忠于他的那个巷尾梧桐,身体上忠于他的手。这俩人就像是一块半圆环磁铁的两端,原本永远不可能凑到一起。而顾轩,就像是一块铁,可以吸到一端,也可以吸到另一端,还可以把两端连起来。顾轩从小就是这样。

经过几个月的校园生活,顾轩成功地把吴不凡和靳忠变成哥们儿。他们三个一起吃饭,一起上课。

有时,靳忠也会放下学习,跟他们一起去校内夜市的烧烤摊,点上毛豆花生,要上几瓶冰凉的啤酒,一边喝着,一边聊各种趣事,顾轩聊的最多的,就是他跟雨馨之间的事情。聊到兴起时,靳忠会呆呆的说,能天天见面可真好,要是我跟她也在一个城市那该多好。吴不凡则会问,做了吗?一夜几次啊?一次多久啊?什么姿势啊?

有时,吴不凡也会假装正经起来,跟他们一起去图书馆看书,靳忠总之抱来一堆微积分开始研究。吴不凡会去看那些医学类的书,因为上面有他喜欢的女性下体图片,看到实在喜欢的,他还会撕下来装到口袋里,他宿舍的床头上这样的图片差不多能钉成一个小册子。而顾轩喜欢看历史,喜欢看哲学,喜欢看人物自传,也喜欢看旅游类,看到好的,他就记下来,他攒了很多地方,已经写了满满一本,都是他计划将来要带雨馨去的地方。

顾轩积极地恋爱,积极地找兼职赚钱。靳忠也是。吴不凡不用。

顾轩跟靳忠一开始都凭着自己仅剩的智商和经验从高中家教开始做起。最多的时候,一周要做三个家教,每次两小时,这样下来每周能赚一百二十元。靳忠几乎把所有赚来的钱都花在打电话上,他跟巷尾梧桐每天晚上都要聊上一两个钟头,他还经常从网上找来一些搞笑段子将给她听逗她开心。顾轩把赚来的钱用于周末和节假日带雨馨出去玩。他常常骑着车,雨馨坐在他身后,纤细的胳膊搂着他,头靠在他的背上,他们游走在北京的公园、古迹、电影院、咖啡厅、溜冰场、商业区。渐渐地,他们的足迹慢慢从三环扩大到四环、五环,京郊。春天他们去平谷看花海,夏天他们去密云山里避暑,秋天他们去昌平赏红叶,冬天他们去怀柔泡温泉。

一次,在京郊湖边的一个客栈,顾轩搂着雨馨,看着窗外的群山和平静的湖水,她依偎在他怀里,说:

“这样真好,你说我们能永远在一起吗?”

“能,我都掐指算过了,我咽气那天,你跟孩子们都围在我身边,你那时就坐在我床边,在我左边。”

“啊?你算的这么久远,怎么可能?”

“怎么不能?但是得一步一步来。第一步,等毕业了,嫁给我,咱俩结婚。”

雨馨捶了顾轩一拳:

“切,你这是算求婚吗?哪有这么求婚的,一点都不浪漫。”

“啊?倒也是,我这不专业,第一次嘛,嘿嘿。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本,跟你有关。”

“跟我有关?什么呀?” 她歪着脑袋,傻傻地看着他。

“我在上面记了很多远方很美的地方,那里有更美的山,更清的水,那里有蓝蓝的大海,有苍茫的沙漠,那里有繁华都市,也有悠闲小镇。”

“哈哈,你说的这些地方,跟我有什么关系呀?”

“你笨啊”,顾轩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我要努力赚钱,争取有一天买一辆小车,带你走遍这些地方。”

“好呀好呀,那我们一起努力,我最近也找了一个兼职,做会议礼仪的,一天也能赚五十呢!我厉害吧?” 雨馨撅着小嘴跟他说。

顾轩顺势亲了她一下,“想不到你除了温柔漂亮,还这么贤惠啊,不过做礼仪太累,我不希望你这么累,你就乖乖地,我来负责赚钱。”

“哈哈,你心疼我啦。我是那天跟同学逛街看到一条腰带挺不错,你那个腰带磨得皮都掉渣了,等我赚够,我就买了给你,跟你可配啦,你肯定喜欢哦。对啦,你记得那些地方,你说咱们到时候第一站去哪里呢?”

“我看了,第一站咱们就去四川,不过四川很远的,开车可去不了,得坐火车。咱们就找个暑假去,在那边玩一两个月,那边有九寨沟啊,香格里拉啊,峨眉山。”

“什么沟?什么里拉?那是什么地方?”

“说了你也不懂,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就跟我走就行了。”

“哈哈,我知道峨眉山,那上面有道姑吧?你是不是要去看道姑?”

“看道姑?我看你像道姑,你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放在那里,让你当一辈子道姑。”

“那你呢?”

“你当道姑,我当然当道士喽。到时咱们就时不时下山幽会,想想都刺激。”

“哈哈,说话算数哦,来,道士哥哥,拉勾。” 雨馨笑得特别开心,过了一会儿,她又呆呆地望着窗外,说:

“不过呢,其实我不需要那么多啦,你骑车带着我,我搂着你,我们一起做公交大巴,你搂着我,我就觉得很幸福,总之有你在身边就够啦。”

“那不行,我有计划,我必须要让你跟咱们的孩子我在一起过上最好的日子。”

“哼哼,哪里来的孩子?连个影子都没有呢!”

“这好办,来,现在咱们就要他一个,看看生出来像你那么漂亮还是像我这么聪明。”

“哈哈,不要不要。”

“什么不要,不要什么,我来喽!”

二十八年前,当顾轩刚进华大的第一天,他那时肯定没想到后来的事情,他那时肯定更没想到,如今脸上披的早已不是他爸妈给他的那副皮囊,就连声音和指纹都不是。

此刻,他正沿着中关村大街往北走,不知不觉就又到了这个老地方。

摘自:《第1章》 — 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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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由观宇授权豆瓣阅读全球范围内电子版制作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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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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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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