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那日你的笑,比阳光温柔
锦晗第一次遇见慕頡的时候,是她去高中报到的第一天。
八月份的宁城,热浪依旧在作威作福,展现着他活泼好动的一面,街道两旁的柳树却全然相反,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与风在玩‘‘一二三木头人’’。马路上凝重的橡胶味道像是在发酵,很快便淹没在了抗议的车鸣声中。
这一切,锦晗都来不及理会,只顾冲进校门。校园里正是报道的高峰期,人潮涌动。
“哇”一声长哭刺破炎炎烈日,很快又消失在了人海之中,锦晗转身去看,果然一个小男骇被自己撞到在地。就在她转身想去扶起来的时候,一个男生主动过来,抱起小男孩细心询问,她不好意思的递出一个棒棒糖,小男孩拿着糖开心的跑开了。那男生看着小男孩的背影离去,望向锦晗,露出淡淡的微笑,黑而浓的眉宇之下,是一双温柔的大眼睛,整洁而又洁白的牙齿的牙齿使笑容更加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甚是好看,休闲的体恤衫和淡蓝色的半裤,更是拉长了他的身材。
阳光透过树荫洒下来,在他的发上,衣上跳着舞,锦晗想起那个微笑,突然觉得眼睛都甜了。
17岁:你好的坏的,我都已经听说
锦晗知道慕頡的名字,是因为他们是同班同学。
正式军训第一天,锦晗就在队伍中见到了那个男生,只是穿着军装的他更加挺拔帅气。教官点名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叫慕頡。仓颉是造字的,那么慕頡呢?嘿嘿。
军训十天,慕頡依旧白皙,锦晗却彻底从亚洲人变成了非洲人。
后来,她与他熟识,一下课就去闲聊。慕頡每次都认真的听锦晗唠叨,也只是笑笑不说话,偶尔的插上一两句,似乎有一种宠溺的味道。
青春的时光里,成长总是显得如此漫长。高一的一年里,锦晗知道慕頡开心的时候喜欢眯着眼睛大笑,难过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望着窗外发呆;锦晗也知道,当老师提问他不会的时候,总会对着同桌吐一下舌头,他有一个好哥们叫许泽钦,他们最喜欢一起玩王者,一起弹吉他;锦晗还知道,慕頡喜欢紫色,摩羯座,和她一样爱狗狗,最喜欢的动漫经典是《灌篮高手》。
这一年,锦晗蓄起了长发。因为电视上说,男孩子都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
这一年,锦晗和慕頡文理分班了。她学文,他学理。她一楼,他四楼。
18岁:成长路上,梦想和你,我都不想辜负
锦晗和慕頡告白的那天,是他们认识的第999天。
慕頡从上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成了全级的焦点,那样优秀的的男孩子,无论走到那里都会光芒四射的。
两年多的时间里,慕頡接到的表白信比锦晗写的作业都多。上次他班里的学习委员向慕頡告白了,那个女孩学习自然不用说,主要是她有好看的脸蛋,白皙的皮肤,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钢琴弹得更是一级棒,可他还是拒绝了。
这些都是锦晗听说来的,却也都是真的。
锦晗觉得自己一定要试一下,就为了当初的那个微笑,曾让自己清凉一夏。
精心准备的淡紫色信纸,隽秀的字迹满满都是浪漫情怀,淡蓝色墨水和干花渗透,发散出淡淡的芳香。所有的一切,都是锦晗的心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慕頡还是没有回复,就算在学校遇到,也从不提及。锦晗等的,始终没有来。
高考终于是结束了,按照锦晗的学习成绩,考入一所一流的大学完全没有问题。不过,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他,考的应该很好吧,锦晗心想。
自从高三以来,锦晗就被家里人强制性断网了。现在打开QQ,又完全是另一番心境了呢。群消息,兴趣部落,动态·····一下子弹满了信息框,锦晗一一翻看。
“锦晗,成长路上,梦想和你,我都不想辜负!”
锦晗的眼泪像溪水一样,迸涌而出。这条消息,是慕頡发的。接收时间是他们相识的第1001天。
在锦晗去找慕頡的时候,慕頡已经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任凭锦晗撕心裂肺的哭泣,万里之外,没有离别。
青春就是让你张扬的笑,也能让你莫名的痛。
26岁:两相忘,从来未忘;
两相望,别来无恙
后来的日子里,锦晗没有慕頡,慌乱的,是她。
8年过去了,锦晗带着梦想,从未懈怠,终于如愿成为一档寻人节目的主持人。锦晗喜欢分享这些感人至深的故事,喜欢听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因为在这时,她脑海里就有慕頡,真有那么一天,她,也是想去找他的吧。
对面坐着的是一位年轻的医学教授,他来找的是他的未婚妻。他的未婚妻是他高中同学,拥有紫玫瑰的双子座,有一双摄魂的大眼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和他一样只喜欢狗狗,那时候的她最喜欢围着他转,他收到的最好的一份情书就是她写的。只不过,在他18岁的时候,把她落在了宁城,现在,他来找她。
锦晗看着对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哭了,时光冗长没有失忆,这么多年,她相信他会来,所以她等;而他,相信她在等,所以他来。
她明白,一个人的时候不孤单,想一个人的时候才孤单。他懂得,都在为彼此努力,又岂敢轻易辜负。
他在她坚守如一的年华里驻足,或许,从未离开。
她在他兵荒马乱的流年中停留,恐怕,从未辜负。
八年以后的他们,未忘,无恙。
27岁:16枝紫玫瑰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小纯情晗:
现在看见你和女儿熟睡的样子,真是安心呢。16岁的时候我们相识成了同班同学,自此,我青春里的所有故事都是你给的。
那时候你总是喜欢叫我仓颉,我问为什么的时候,你就顽皮的吐吐舌头,说是仓颉是伟大的造字者,你很喜欢。于我而言,最美的造字,便是你的名字了吧。
我们认识1001天的时候,我回复了你的消息,不过你没有回。我以为我们会走的很远,可是我们还是输给了“我以为”。离开之前,我是去过你家找你的,但是在门口时我犹豫了,我怕的是你难过。我想,我是最不愿意看见你哭的。我能应对所有情况,可你一哭,我就想打自己。
你是双子座,拥有一种幸运花叫紫玫瑰,而紫玫瑰的花语是守护珍贵独特的爱情。我刚回国的时候就想,我肯定是你最想等待的人吧。小晗,你过去的8年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要死气白咧的奉陪到底。
那些年我遇见了你,是我穷极一生的幸运。安,我的宝贝们。
28岁:清浅流年中,你是我的小纯晴
纯晴:“妈妈,我为什么叫纯晴呢?”
锦晗:“因为爸爸妈妈想让你活的单纯又开心啊!就像晴天一样。”
慕頡:“对啊,妈妈也是爸爸18岁的小纯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