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我看到有史以来最暖心,最有爱的一次法庭判决,也是最充满“人情味儿”的一次。
-01-
事情大概是:
最近一对90后夫妻,
刚生完孩子就不想过了,
她说离,
他说离就离!
常理来说,双方都这么说了,应该也就没有下文了。既然同意了,那就可以结案了。
没想到法官大人不!同!意!
你们这么任性有没有考虑过法官大人的感受?有没有珍惜过曾经苦苦经营的爱情?有没有去为了孩子的未来好好着想?
只顾着自己一时任性,这样真的好吗?
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主要导火索是:
男方天天打游戏,无所事事;女方正在哺乳期,情绪不稳。
你是不是想说,我的天辣,这样的场景岂不是分分钟都在上演?
何止纷纷为,简直秒秒钟。
如果这也算离婚,那么我觉得这世上应该再也没有人去结婚了。
因为,
没有几个男人不游戏,没有几个女人不哺乳。(只说大多数)
只要不结婚,便可不离婚。
-02-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按说没啥可聊的了。
但主审法官李培亮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二人有恋爱两年的感情基础,2017年5月生了一个女儿,所有矛盾都是因孩子和家庭琐事引起的,要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还真没有。
一没出轨、二没家暴,一般没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真的不会轻易提出离婚的。
其实两人都还不成熟,还没有承担家庭责任的能力。
被告整天打游戏无所事事,对家里大小事不管不问,有孩子跟没孩子一个样,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父亲应该要做些什么。
原告正处在哺乳期,情绪很不稳定,照顾孩子已经使出洪荒之力,只要生过孩子的都知道,产后几个月根本不分昼夜的。
不仅要带娃换尿布,还要接受睡眠不足带来的困扰,默默承受生完孩子之后所带来的种种并发症……
没有产后抑郁就已经很不错了。
加上被告的无所事事,更是让她心灰意冷,看不到未来的希望。
这一点,我还是非常理解原告的,毕竟只有女人才能懂女人的不容易。
调查显示,产后一年离婚率还是很高的,大部分原因还是男方没有进入父亲的角色;而女方早就身临母亲角色,一边带着嗷嗷待哺的娃一边养着身边的巨婴……
再坚固不催的爱情也抵不过生活的一地鸡毛。
-3-
其次原告、被告都缺乏家庭责任感,意气用事。
但庭审中主审法官注意到,二人虽有“孩子”般的争吵,但言语间仍难掩关心爱意。
法官尽收眼底。
主审法官在判决中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希望双方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学会体谅、奉献和承担责任。
我一直原以为法官只管铁面无私地判决,丝毫不懂人间的烟火气息。
但这份充满“人情”的判决,让人不禁为法官点赞,真的强烈建议80,90后夫妻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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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节选:(网)
本案中,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虽然结婚时间不足一年,但结婚前经过了长时间的恋爱,双方互相了解,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日常生活中虽有矛盾发生,亦属夫妻相处中的正常现象,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互相宽容,不计前嫌,妥善沟通,婚姻关系可以维持。
常言道,“生儿育女,人生喜事”。原、被告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女儿王小某系二人爱情的结晶,双方理应倍加珍爱,共同将女儿抚养长大。
原、被告现在正处于婚姻的磨合期,在从个人向父母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双方应正确面对这些问题,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共同将自己融合到新的家庭生活中。
若遇到一些问题、发生几次争吵就轻易离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本院不愿看到一对恩爱的年轻的夫妻劳燕分飞,更不忍看到一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失去父母。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且被告离开法庭后又回来与原告自行调解,说明双方都有和好的意向,也说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
因此,原告孙某某要求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诉请,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情况下,依法不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孙某某负担。(涉及个人隐私,故本案相关当事人使用化名)
超暖心有木有。
其实法官本职本不用“多管闲事”的,双方同意离婚,按照程序走就对了。
这个冬天还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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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80后还在单身,90后却离婚了……
上次看到个新闻,连00后都怀孕了好吗?这么看来,其实90后已经是“老年人”了。
但无论如何,既然两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还有爱情基础,孩子都有了,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好好过日子就那么难吗?
你让那些为了财产,为了家暴,为了出轨六亲不认的离婚男男女女们,情何以堪?
我倒觉得,这一对反而更像是离婚界的一股泥石流。
彼此吵架,却又彼此相爱。
张爱玲说过,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情,更是宽容与理解,你们认为呢?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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