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领域内谈到“雅”与“俗”,对今天的人们来说,一般首先想到的是指人的欣赏品位上的不同差异,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有些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化的断层,很多都已经发生了变异,而人们却已经习惯了被变异后的认知,以致于出现许多基础概念上的误差,造成观念上的混乱。而这种混乱由于人的性格不同,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也不同,从而出现了带有自我因素浓重而缺乏正统依据的个人解读,审美观念就此也变得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以要想从新规范这方面的观念,求得正见,就需要从基础语言概念上还原真意。
最早在《毛诗序》中,释“雅”为“正”,“正”即“标准”之义,所以“雅”的含义就是代表“正的”、“标准的”。再引申一点讲,就是符合正统道德理念的,这样才能是正的。而“俗”字的意思是因地方风气而产生的习惯、礼节等。《汉书•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所以“俗”往往是形成于地方风土及人的情感习性产生的特点,所以这两个字的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本无对立性。可是为什么后人会把雅俗对立使用呢?这是因为在“俗”所包含的内容中,有一部分是来源于人的情欲而非理性的一面,而正统道德理念恰恰是讲究要避免这种不理性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因为“雅”代表着道德理念上正的标准,所以这两个字就被人潜移默化的对立看待和使用了。
为什么有些人表现出很有礼仪的风范就被称为“儒雅”呢?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儒家奠定了做人的行为规范,就是作为一个人应该有的标准,“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人能够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被称为“君子”,也就是有道德的人。所以这种君子般优雅的风范就被称为“儒雅”。之所以雅,就是因为符合了正统做人的标准。如果做人不依从这个标准,而仅从个人情感欲望出发,那就是世俗之人。为什么要有这些规范?因为人性中是善与恶同在的,人的恶正体现在人的情感欲望的不加节制,而肉体欲望的本身跟动物是没有分别的,所以奠定这些规范从本质意义上说也是将人与禽兽区分开,对待人与动物是不能够等同的。
在古代,士人将琴、棋、书、画、茶、花、香等视为雅事,在今天人的观念中依然是这么认为的,为什么人会有这样的观念呢?也正是因为这些艺术的形式本身及内涵是符合正统标准的。虽然艺术形式之间有着千差万别,可是它们却有一个共通性,就是对道德理念的遵循,体现和承负着正统的道德价值。反过来说,之所以俗,究其根本,也就是与正统道德理念出现了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