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种救赎一一因为有用所以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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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日报:一年大约读多少本书?

宫敏捷:基本保持一周一本,这是十几年的习惯了。前些年,看书比较凶,每天基本保持五万字;如今工作繁忙,只能中午和晚上抽空看看,但也能保持三万字左右。一周下来,读完一本二十万字左右的作品,是很轻松的。也就是说,一年大概五十本左右。

淮安日报:纸媒的变局对阅读习惯有变化吗?手机、平板、电脑与纸质书的比例各占多少?

宫敏捷:这对我来说,影响不大,我只看纸质书籍,从来不在手机、电脑和平板上阅读。我喜欢手捧着书,一行一行地往下看。我一直坚信,文字是有气息和味道的,只有这样的方式,读者才能与书本的主题融会贯通在一起。而且这个过程,仪式感很强,有些像朝拜,是在向文学殿堂朝拜。

淮安日报:平时都喜欢读哪些类型的书?

宫敏捷:主要看外国文学,尤其是小说、评论和传记方面的。我看书,是以以书找书的方式不断推进的。每一本书,都会将我指引向另一本书,我由此而结识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作家。凡是喜欢的作家,我又会把他只要能在中国市场上买得到的作品全部读完,包括作家传记及别人为他写的各种评论。最后的结果是,许多人是一本一本地找书看,我是一个又一个作家的找着看。

淮安日报:有过难忘的阅读记忆吗?

宫敏捷:我系统地看外国文学,是由看威廉.福克纳开始的,看福克纳,又是从《八月之光》开始的。这本书,我看了三遍。我下定决心学习外国文学的初衷,是发现自己在小说创作方面,眼高手低,无法去呈现自己的各种文本构想,这才一头扎进书堆里,再也没抬起头来过。到现在,相对于写小说,我发现自己更喜欢去阅读小说。在文学创作上,我发现自己就像一堵到处渗水的墙壁,看《八月之光》的过程,就是在这道墙上,一层又一层地做防水。很多年过去了,我都时不时会拿起这本书来,忍不住又看一遍。我就此迷上了福克纳,看完了他的所有作品,我对他个人的熟悉,胜过身边的大多数熟人,并最终迷失在福克纳的文字里。当我连续看了六遍《我弥留之际》时,发现自己失语了,不想说话,也不想创作,拿起笔来,写不出任何东西。当然,也看不进除福克纳之外的任何作家的东西。这样的状态及内心深深的不适,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调整过来。不过,很遗憾,我后来,又迷失过三次,一次是马尔克斯,一次是乔伊斯,还有一次,是麦克尤恩。我也因此,而找到表达自己的方式。

淮安日报:怎么看待阅读这个问题?

宫敏捷:我所说的阅读,指的是有效阅读。喜不喜欢阅读,是一个心态问题。许多人,总以为自己是天才,光靠灵感,一提笔,就能写出好文章来,所以,从不看书;或者,快餐式地阅读,见刊物发什么,就跟风写什么——说句题外话,身边确实有好几个这样的作家,他们自己不看书,说起看书这个问题,还会语带嘲讽地笑话别人。也是这些人,他们二十年前写的作品,跟二十年后的,几乎没什么两样——这就是没有学习之心,不明白阅读之于写作的重要性。不看书,就不知道文学二字的广度和深度,不知道呈现一个主题的可能性有多少。在我阅读经验里,不管国内还是国外,从未遇见到哪一个作家,未经过扎实又系统的阅读,就能写出传世佳作。我喜欢的作家,我都会特别去看一看他们的传记,几乎没有哪一个不是这样走过来的。天才如马尔克斯,看他的书单,你就会发现福克纳、海明威、伍尔夫、卡夫卡、塞万提斯等前辈作家的作品,一直在陪伴着他。

淮安日报:说一个关于阅读的故事?

宫敏捷:我看福克纳,是从他的长篇开始的,迷上他后,我就到处找他的书,却发现,什么地方都买不到他的短篇小说集(他的书大量印刷,也是这一两年的事情)。有一次逛沃尔玛,看到路边一个收废品的老汉在卖旧书,我蹲在路牙子上选了半天,都没看到中意的,他就说,家里还有很多,可以去他的家里选。我就提着在沃尔玛买的东西,跟他一起去他们家选书。那是在深圳一个叫黄贝岭的城中村里,老汉跟其他三个人租住在一间20平米左右的小房子里,很拥挤。除了睡觉的地方,屋里堆满了到处捡来的各种垃圾。他从床底下拖出几个蛇皮口袋,放到院子里来,打开一看,全是书。我又蹲在他们的院子里,选了半天,正好挑中了一本福克纳的短篇小说集《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花》。很旧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封面都完全破了。我如获至宝,拿在手中,就没放下来过,上洗手间都是带着走的。看《沃许》那一篇时,我想到余华说到过,他是怎么在这个小说里,掌握了心里描写的技法的;类似的话,莫言和马尔克斯也说过。一时浮想联翩,把书放在了洗手台上,忘记带走了。那时,我还住公司宿舍,洗手间是公共的。也就是几分钟时间,等我想起来跑回去,书就不见了,害得我楼上楼下乱跑,问遍了打扫卫生的清洁工,都没一个人看到过,心里有多难受就别提了。天下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大概过了两三天,等我都觉得我将永远失去这本书时,我在去社区超市买菜的路上,又在另一个收废品的人那儿,看到了这本书;我又再一次花钱把它买了回来,不过,比上次多花了五块钱。

淮安日报:身边喜欢阅读的朋友多吗?

宫敏捷:不多,也就三四个,我们会相互荐书;偶尔也会小聚一下,交流读书心得。我们每个人都随身带着一本书,很多时候,几杯酒下了肚,兴致高了,我们就会掏出书来,将一些精彩片段绘声绘色地朗读给大家听。我们乐此不彼,觉得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记忆最深的,是作家郭海鸿给我朗读马尔克斯的散文,写的是马尔克斯第一次在巴黎大街上偶遇海明威的事情,十分逗趣,很多年过去了,一想起来,我都想笑。

淮安日报:这个酷夏,你正在读哪些书?

宫敏捷:我在包里背了一本书,买很久了,最近才拿起来看,是《火车梦》,作者是丹尼斯·约翰逊,我现在迷他,我是通过他的《耶稣之子》找到他的,在下单《火车梦》的同时,连他的《烟树》也一起买了。我时时得为自己备够阅读的书本,我很害怕自己会停下来,不是不再看书,而是怕找不到喜欢的书保持连贯的阅读。我说阅读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这有两层意思。其一,阅读,能让我始终保持内心的美好。生活实际上,总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幸好有书,缺失的东西,我都能在书本里找到。做一个内心丰盈的人,就不会过于计较什么荣辱得失;其二,相比这个世界,个人真的太渺小,也太脆弱了,再有力的反抗或对抗,都是以卵击石,幸好有书,它能在精神上持续支撑着我们,如何去做一个真正的强者。当然,看书就得看被时间证明了的真正的好书;看一本坏书的同时,就浪费了看一本好书的时间。忘记这话是谁说的了,说得千真万确。

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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