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成一致合约就意味着非焦点解决取向》
没有达成一致合约的会谈,或许很有效,或许实现了赋能,或许也是优势取向的,但它不是焦点解决的会谈。因为,每一次会谈需要一个方向,如果来访者的方向不明确,就会不可避免地由咨询师来把握方向。可是,焦点解决的工作是非标准化的,咨询师不可能知道“正确的”方向在哪里呢。如果咨询师不知道来访者“最希望的”是什么,他如何知道怎样去提问,怎样去筛选应该强调的内容呢?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你用上焦点解决的所有问句跟技术,或许会很有用,然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的合约,也并不意味着整个会谈就是焦点解决取向的。
那么,该怎么办?
通常,咨询师需要时刻探寻来访者是否“买账”,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告知来访者如果不配合的话会有什么样的风险。例如,“我知道你过去曾经想过永远不再进医院——现在还是这样吗?”如果来访者的回答是肯定的,咨询师可以问:“那么,你觉得我需要看到什么样的变化,才有可能确保你不再进医院?”基于对咨询师的最低要求,可以询问:“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来产生这些可以让你不进医院的改变呢?”如果来访者回答“是的”,那么“不进医院”这个合约就达成了,接下来便可以开始焦点解决的工作。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咨询师只能根据自己的目标进行工作。
在会谈中,有很多机会可以建立“一致的合约”,而关键就在于从来访者的抱怨中倾听。每一个抱怨都是一种可能性:“听起来这确实一直在困扰你,感觉很难摆脱它,你希望它发生改变吗?”如果来访者接受这个目标,通过进一步的工作,就算目标是咨询师或其背后的机构决定的,但这一小部分的“摆脱它”也可以成为焦点解决的一个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