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十年前的记忆了。
模糊该是当下对这段时光最贴切的形容,我想这并不是个残忍的词语,孩童时所爬过的沙坑与拍过的卡片都似沙塔一般,不知何时就会被新填入的映像所吹散。小学时的好友早就没了联系,实话说自己也从未在这方面努力过,随手丢在墙角再未理睬。
《我的天才女友》真是本好书,是在繁杂的专业书籍中为我开出一扇小窗的良药。如此扎心的小说我是没读过的,我从未想过竟能在一部外国小说中读出自己的童年。
莱农生活在一片贫困的街区,那是一个被烟尘和吵闹所笼罩的地方。在那仅有的一座小学里,莱农与莉娜结为了好友(也许是因为一些见不得人的原因),从此两人相互影响、相互竞争,在各自的生命里留下了属于对方的印记。小说的绝妙之处,我想十之八九来源于作者对心理的把控。你真的难以想象,怎会有一位好像比你更了解孩童时的自己,那一次次的心理变化还有那一轮轮的嫉妒、鄙夷与耍手段,竟然把我们剥落的如此透明。像莱农与莉娜这样关系的小学好友,我是没有的,记忆里残留的儿童时期也就像夜静谧时的窗外,雾气贴满了视野,与窗内实在是两样世界。我努力的想要去挖掘,希望能整理出一些大概,但愿能整理出一些大概。
初入小学时,对我来说就并不简单。因为一些户口上的原因,我就读的学校与我家有着约莫半小时的路程,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几乎是我所能丈量出的最大的世界。陌生的环境和一群与我一般模样的陌生的人让我充满了不自在,我蹑手蹑脚的坐在最后一排,多想自己能蜷缩成一个黑点,不被人所发现。第一堂课,那应该是我至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安静的课堂,小小空间里的我们好像都自觉的规矩起来,当时憋着咳嗽一脸害臊样子的我真是可爱又可笑。
仅仅是一年级,谁曾想这都能穿出绯闻来?姑娘是姓王,这我记得清楚,读了一年就转学走了。嘿!我这脑袋瓜,把人家记这么清楚干嘛,我甚至还能回想起她的肤色和下巴上的一颗痣来,得是多不争气啊!初上学时,我想大家的脑回路与现在的我们是不一样的,消息的编造与传播都是以孩子世界里难以想象的速度在运作着。印象中,我是被两位自告奋勇的好男儿一人架着一条膀子给推到了人家姑娘的面前,是给逼着说喜欢还是有好感这我真不记得了。回头来想想,那可是连牵手都会怀孕的年代啊!这样的事儿我敢做吗?多亏的是人家女孩机灵,机会没给着就扭头走了,不给一丝丝的发展空间,做的漂亮!也说不准啊,正是这一次胡搅乱动了桃花,整的我现在还是为0的恋爱史。
说实话,小学的时间大多是与玩有关的,压力恐怕只来自于和父母的『勾心斗角』之中。小学时的玩乐可以说是自成一方小市场,这一切也是一个圈,已经压在抽屉深处的小伙伴说不定在何时又变得炙手可热起来。悠悠球是这样,游戏王是这样,卡片是这样,弹子也是这样,你方唱罢我登场,隔着一个轮回就又带着全新的姿态和装备,肆意的压榨着我们的口袋。小孩是不懂规律的,因『过时』而扔掉的东西算是极多,『败家子』这个词儿好像在我懂得校门口小店的奥妙时就一直伴随着我了,现在想来对父母是极抱歉的,听话可真算是一种美德!
小学的朋友,其实只对班长还有些记忆。班长个头不高,但十分的能干,与我的关系是很好的,还记得当时写过一次关于好朋友的作文,我俩的主人公正是彼此。我俩的成绩很好,在班级里都是拔尖的,但当时可真没有成长以后的尔虞我诈,互相之间都是一种敬佩与互励,我也不知道说的准不准确,但像是莱农与莉娜之间那式的情感,我想是万万没有的。他与我都很爱篮球,这也造就了我们场下至场上的亲密。呵!可这亲密如今又何处能寻到呢?我认为小学的友谊可能是最不牢靠的一种,跨越时间虽长,但彼此之间懂得太少、交流太浅,而且通信工具的不发达极易掐断了人和人之间的联系。若是有从小学一直保持到20的好友,我认为真是极珍贵的,一定要好好的珍惜。
这胡乱的一通草稿,可算是想的我头大了!提笔才发现,小学的记忆竟然变得如此的淡薄,割裂成一片片边角被熏的焦黄的纸片,永远不能拼凑完整。我觉得,既然模糊,那就让它变得欢乐吧,至少能是愉悦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