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的电影/写满了古老的恋曲/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
走吧/女孩/去看那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当岁月和美丽己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这是高晓松,这是老狼,这是年少时的记忆,这是一段青春的旋律。要嫁给一个唱这些句子给我听的人,曾经是心里的小小愿望。
那是流浪歌手与落魄诗人走天涯的年代,那是诗意与幻想充斥生活的年代。正是大好时光的一代人,被清歌的校园民谣风吹醒,在那白衣飘飘的年代,校园里充满了漂亮的女生和白发的先生,我们唱着青春无悔,我们写着模范情书,我们幻想着成为流浪歌手的情人,向往着一个可以望见星斗的小小阁楼。而岁月辗转,我们被生活投放到各个角落,同桌的你和睡在上铺的兄弟都渐行渐远,即使爱己成歌,而我们依然坚信,那来自我的心。昨天和今天,依然保留着最初的蓝色理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依然想把我唱给你听。
于是他来了,这颗音乐虫子,他带着无数狼迷的希冀,带着英伦风的翩翩风情,来到2010年1月16日的南京大行宫会堂。
他是校园民谣的活化石,他是我们的蓝色理想,他是最早诠释《恋恋风尘》的人。他是老狼。
没有理由不去。五百公里的路程,来回两天的工作时间,不算便宜的票价,都太容易克服。
我终于将亲历你的气场,终于为我青春时代秘而不宣的热爱找到了一个出口,我终于将直击你----以隔着三排座位的距离。
四排十二座。我在这个位置上,翘首以盼。这一刻,在我最初捧着那盒辛苦觅得的盗版磁带的时候,何曾想到?
时光似乎从来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印迹,依然是干净温暖的声音,依然是浅浅的笑容。而终于,那蓄积己久的泪水,在老狼开口唱出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夺眶而出,汹涌而下。
此时此刻,不用闭上眼睛,就是青春时光,就是飞扬的年代。仿佛是乘坐着一个时光机器,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笑颜以及那些曾经最隐秘的心情,突然之间,兜头砸过来,使人眩晕而不知身处何方。
正如主题:“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我们太理所当然地沉溺于这样的声音这样的情绪。
《恋恋风尘》终于响起,我们一齐起舞。而此时,我终于发现了致命的伤:常常追忆,怎么可以成为青春时代的理想?而越过长长岁月往回看的时候,究竟何以如此执着于这样的伤感?我相信,我相信,对于我而言,那些“等青春散场的午夜电影”,实在对我,是如吕克贝松而言的一颗阿斯匹林。
那个桀骜的少年李志终于还是现了一下身匆匆离去。但老狼身上印着“我爱南京”字样的T恤已经完全告诉我们他存留的气息。
是的,我们都爱南京。我们或将一直一直,来“常常追忆”这个会堂里曾经有过的情绪涌动。
我爱南京,我爱南京。可是Next,我们终于,还是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