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熊培云所著的《自由在高处》中有一文《假如我改西游记》,在这篇文章中谈到了胡适先生改写的《西游记》第九十九回是“观音点簿添一难,唐僧割肉度群魔” 不再是我们熟知的历经八十一难后唐三藏把佛经送回长安,真身又返回灵山,三藏被封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孙悟空成了正果,金箍儿也自然脱落,自此五圣成真,共享极乐。
而改写的结局是唐僧给弟子写信,要他们把经带回,广度众生,自己取出戒刀,不断割身上的肉给群魔吃,心里只觉得快活,割到只剩下一个头颅和一只右手,就在此时,忽听得半空中一声“善哉!是真菩萨行也!”唐僧抬起头来。只见世界大放光明,东方满天的红霞,太阳快升起来了,一切鬼魂也不见了。他伸手摸腿上的肉,全不见割剔的痕迹……
在胡适眼里“谋个人灵魂的超度,希冀天堂的快乐,那都是自私自利的宗教。尽力与社会,谋人群的幸福,那才是真宗教”因此他改写了结局,写尽了慈悲,宽恕和牺牲精神,为地藏菩萨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作下完美注解。
的确,如此改写结局,读完之后觉得不无道理,可转念深思,依此看来,原著结果历经八十一难,从此五圣成真,共享极乐难道就被看成是自私自利者吗?
有人说,原著历经劫难,从此若选择享受极乐,追求自我精神的圆满,只是成了人,若选择割肉度群魔,则以利苍生,真的成为了圣佛。真正的和尚的不在古刹梵音,而在为生灵请命。
也有人说,"唐僧割肉度群魔"这样是更放大了唐僧的无私光芒,可是一人为僧为妖魔奉献到这种地步,这种所谓的大爱跟父母的"愚爱,溺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中国的传统观念是什么?是善恶分明,是先苦后甜。在对儿童的观念影响上,本来的唐僧是普天众生一视同仁,大爱无疆,不讲对象的,可是这一回呢?唐僧对魔无私的结果是血枯肉尽,无非在像孩子们传达着一个道理:你若对坏人好,让你经历久久八十一难还不够,还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中国式思维,经历磨难,得到升天,是先苦后甜的正确思维啊,可唐僧的结局呢?是苦后更苦,你让读者来读,妖魔本是生活中坎坷磨难的象征,意思就是你就算熬过了久久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落得的是如此下场让读者们对生命看的到什么希望?
因为有一批又一批的为了世人幸福,自己抛头颅洒热血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才换取了如今的泰世。我很感激同时也很敬佩这些人,但这并不代表我贬低了那些利己的人。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甚至不惜舍己,无疑是一种慈悲;可选择利己,难道不是一种慈悲之心,同是慈悲,为什么在人们心中为他人是无私,为了自己就是自私,不是人人生而平等吗?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出现跌倒老人时,可以理所当然选择漠视,选择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样子是一种对自己的慈悲,并不是,我一直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或者说我赞同熊培云所认同的“人是有行善的倾向”当我们拒绝行善时,是对自己的一种剥夺。
我们可以高高宣扬大公无私的利他主义,但不可去大肆贬低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原著《西游记》不是一部关于一个癞和尚和他的一群保镖的“西天历险记”,历经八十一劫难后享受极乐,五圣成真与唐僧选择割肉度群魔相比,并不代表丧失了无私的光芒。
一群人披荆斩棘,坚持不懈,互助团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朝着心中的远方义无反顾的前行,不应该是我们去敬佩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