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脂砚斋的批语,小说第十三回,原本的标题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是作者删去了天香楼有关的故事情节,包括“遗簪”、“更衣”等在内的四五页篇幅。
再根据焦大口中“扒灰”等言辞,以及秦可卿判词中,一个美人在高楼大厦中自缢的暗示,红学家们得出了如下结论:
秦可卿和贾珍在天香楼偷情,可卿的簪子不小心遗落,结果导致二人私情暴露,秦可卿羞愧之下在天香楼自缢。
看似把各个细节都连缀到一起了,但实际上,如果稍加思考,便会发现这种说法其实是很荒唐的。
01
首先,作者从第十回开始,就对秦可卿的病进行了大量的铺垫,足以说明秦可卿的病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第十三回,脂砚斋的批语中,只说作者删除了本回与天香楼有关的四、五页纸内容,这说明前面写秦可卿的病确实出自原作者手笔。
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否定因偷情而自杀一说。
别忘了,在第十三回之前,秦可卿已经病入膏肓,连床都下不来了,宁国府甚至都已经给她准备后事了。这种情况之下,你觉得贾珍会拉着他到天香楼去幽会吗?
上一篇文章,我们分析过“遗簪”和“更衣”的情节,“遗簪”是赠送或遗留簪子的意思,“更衣”指的是更换比较正式的衣服。
所以,“遗簪”不可能是把簪子遗失了,“更衣”更不可能是指脱衣服。
其实,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天香楼是宁国府中的戏楼,这里又没有卧室,贾珍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跟秦可卿幽会呢?
贾珍是何许人也?宁国府里他一个人说了算,全家上下都知道他和秦可卿的关系,就连外三路的焦大都知道他“扒灰”,他又何必要偷偷摸摸,跑到后花园中的天香楼里去呢?
相信你如果是贾珍,断然不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更何况,贾珍不像贾琏那样怕老婆,作为填房的尤氏,对他从来只有逢迎的份儿而已,即便是知道他在外面有这样的事,何曾又敢说半个不字?
可事实上,尤氏对秦可卿是始终如一的关心,而且绝对是由衷。
所以,我今天可以断定:
所谓“撞破之说”,绝对是子虚乌有,天香楼偷情也是绝对没有的事。
但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个标题,是脂砚斋明明白白写在那里的,如果不是和贾珍偷情,她又怎么会“淫丧天香楼”呢?
这就要看你对这个“淫”字怎么理解了,你如果把它理解为荒淫,那么你就着相了。
《红楼梦》中的“淫”字,有特殊的解法,小说第五回专门提到过了。
警幻仙子对贾宝玉说道:
“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宝玉听闻,唬得赶忙解释自己不敢,这便是宝玉对这个“淫”字着相了。
警幻仙子接着就解释了一番,说宝玉并非“皮肤滥淫”之辈,而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警幻仙子称之为“意淫”。
02
这个“意淫”,用警幻仙子的话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但是如果我们简单的理解的话,就只有三个字,即“情不情”。
根据脂砚斋的批语,《红楼梦》的最后会有一个“情榜”,而贾宝玉的最终考语就是“情不情”。
所谓的“情不情”,我们简单的理解就是,不该有情的地方也有情,看到一枝花、一棵草也要生情。
而林黛玉的最终考语,是“情情”,也就是只对该动情的人用情。
那么,秦可卿的考语会是什么呢?
秦可卿是警幻仙子的妹妹,又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者,而且同时兼林黛玉和薛宝钗之美,她的考语自然不可能在林黛玉之下。
而秦可卿名字的谐音,是“情可情”,其字面意思和黛玉的“情情”是相同的,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是皮肤滥淫之辈?
所以,秦可卿的“淫丧”是另有所指,而绝对不是指和贾珍的偷情。
而且,秦可卿名列“金陵十二钗”正侧,整个“金陵十二钗”的成员,不管是正侧、副册还是又副册,没有一个人是皮肤滥淫之辈,难道只有秦可卿是例外?
如果真是这样,那秦可卿的悲剧就不是“薄命”,而是自讨苦吃了。
然而,缢死在天香楼是确实存在的,“遗簪”和“更衣”等情节也是有的,这要怎么解释呢?
“更衣”是指一个人换上正式的衣服,天香楼如果是二人幽会的地方,秦可卿怎么会是在这里更衣呢?
所以,更衣只能是秦可卿临死之前,为自己换上了一身体面的衣服,然后从容赴死。
而“遗簪”是遗留、赠送簪子的意思,这里应该对照着多姑娘和晴雯来看,多姑娘把自己的头发送给了贾琏,而晴雯临死前将自己的指甲留给了贾宝玉。
所以,“遗簪”指的是,秦可卿在自缢以前,随手将自己常戴的簪子留给了贾珍。
关于秦可卿的死因,以前已经分析过多次了,这里就不多赘述。
秦可卿之死,是为了保全贾府,所以她在死后给王熙凤托梦,说自己还有一个“心愿”为了,而这个心愿就是为贾家安排最后的退路。
由此可见,秦可卿对贾府有最真挚的感情。
所以,在她活着的时候,必然也为贾家的兴盛而做出过努力,而秦可卿的自缢,就是保全贾府不被抄家的自我牺牲。
总结
作者塑造秦可卿这样一个角色,绝对不是让她跟贾珍偷情的,秦可卿和贾珍或许有些特殊关系,但断然不至于到“扒灰”的地步。
脂砚斋的累累批语,平白无故为秦可卿蒙上了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