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是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至此,『活着』一书完结。
前几天从网上买有关生产力的书,不小心看到了余华的这本『活着』。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看余华的小说,之前也是听说过有一个叫余华的作家,在网上看到他名字,就觉得像是有某种召唤,便立马买了这本书。
之所以写这篇读后感,源于书结尾处的最后一句话“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乍一看,有一些不理解,直观给人的感觉比较压抑,因为黑夜给人的一感觉总是不爽的,像是附着某种黑暗的力量,让人唯恐避之不及。反复读了几遍,有一些感想。土地累了,它需要休息,就想黑夜快点来临,因为有光亮的白天,人就要在它上边劳作了。
这本书的构思比较新颖,作者以一个流浪的民谣搜集者的身份登场,在一个寻常的村庄邂逅暮年的福贵,用一天的时间听老人讲了他一生的坎坷经历。老人的一生经历了国共内战,生产队挣工分吃大锅饭,生产队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解散后又重新给农民分到了田地。采用主人公福贵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让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感觉,犹如回顾自己的过往经历一般,是一段让人难忘的视听盛宴。
文章一开头就写福贵对他同样名叫福贵的牛说,有庆跟二喜偷懒要不得,家珍跟凤霞就拉的不错。民谣搜集者正纳闷福贵怎么给牛还起了这么奇怪的名字时,福贵凑到民谣搜集者的跟前小声说,这样它就不会以为只有它自己在犁地干活了。果然,同叫福贵的老牛在听了福贵的话后又抖了精神继续干起了活。
福贵一生命运多舛,准确一点说其实是悲剧,他的一生是一场盛大的悲剧。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先他离去。先是自己十三岁的儿子有庆,因为给怀孕的县长夫人献血被无良医生抽血过多而死;他的女儿凤霞在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后的两三个月里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后来嫁给偏头女婿二喜本来从此可以享福了,结果在生苦根时流血过多死在了跟她弟弟有庆出事的同一家医院;妻子家珍在女儿凤霞去世不到三个月也因为软骨病离开了人世;偏头女婿二喜很早就没了爹娘,凤霞过世后,他独自带着苦根干着搬运的活,孩子刚出生就跟亲生母亲阴阳两隔了,二喜就背着苦根四处奔波,看见谁家女人喂孩子奶了就蹭人家几口奶“行行好,给我家孩子吃几口吧!”苦根三岁时可以自己玩了,二喜在一次搬版的时候不慎被两块版夹死了。
福贵拖着自己被生活的苦痛折磨的疲惫身体,跟年仅三岁的外孙相依为命,艰难度日。此时他已经麻木了,生活的苦痛已不能给他平添更多悲伤,命运在他身上开的天大的玩笑接踵而至,能活着在那时的他看来或许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好景不长,苦根跟着富贵活到了四岁多的时候,一次福贵要去地里干活时,照往常把苦根扔家里,走之前发现苦根身体不大舒服,一摸额头也没发烧,就没当回事,想到孩子的可怜,他煮了一盆豆子放到苦根跟前让苦根尽情吃,等他下地回来时看到苦根的身体有半截在炕边垂着,嘴里还含着几颗豆子,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田,苦根赶紧去听心跳,没有任何声响了,他难以置信,脑袋已经晕到不知所以了,下意识去外边找了一青年确认,青年楞了一会匆忙进屋查看,确认苦根已经没了心跳。苦根是噎死的。
从此福贵是真正意义上的孤身一人了。他作为地主出身的富贵之名此时只是一种莫名的讽刺,或者说从来都是,此时更加突兀罢了。
福贵痛定思痛,想到自己所有的亲人都是自己亲手埋葬的,又都埋到了一起,自己孱弱的身体想来也没有多少时日可活了,就在枕边放了十块钱,想着哪天自己死了会有村民把他埋到家珍跟儿女的身边,这十块钱是给埋他的人准备的,自己就算饿死也不会动这十块钱的。福贵给民谣搜集者说这个想法的时候,距离他的外孙苦根过世已有十年了。
苦根过世之后,福贵更加形单影只,想到自己起码还有两三的时间可以活,就用仅有的一点钱打算去牛市买一头牛回来帮他下地干活,牛通人性,也算是做个伴了。他路过一个村的麦场的时候,看见有人磨刀正准备宰一头老牛,后脚已经捆绑上了,福贵不忍心看着杀戮的场面,转身要走,走了没几步忽然走不动了,他调转头,匆忙跑到要宰牛的人跟前说,求求你不要杀它,我买走它吧?屠夫跟所有看热闹的人都不敢置信。福贵又问,多钱,我要买。一边说着一边把钱塞给屠夫,接着就去解捆牛的绳子了,那老牛看到是福贵救了它,蹭着福贵,那种亲热像是表达不完的感激之情。福贵问屠夫,你数一下看够不够?屠夫说不用数了,你走吧。福贵走后,听到有人说没想到今天还赚了。福贵跟老牛离开时,看热闹的人都在哄笑,没人理解会有人要老的不行的牛。福贵其实当时就想自己也就活两三年了,这头老牛也还能活个两三年,没想到这两个叫富贵的一起活了十年。
故事是福贵一天讲完的。福贵拉着福贵下地回家了,民谣搜集者目送俩福贵的离开,他怔在原地一时不知去哪的当口,就听福贵在给福贵说,“你看今天有庆跟二喜拉了一亩,家珍跟凤霞也拉了八分亩,苦根还小都拉了半亩……你也不错啦,这把年纪了,能拉这么多也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