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主脉络是划分了欲望和需要的区别,进而描述了从乡土社会的基于欲望行事演变到现代社会的基于需要行事的过程。
单纯的欲望指导行为符合这样的流程:欲望--紧张--行动--满足--愉快。这一种满足欲望的能力是天生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都需要生存,因此会去吃甜食。除了原始的欲望以外,还有基于经验和教化的欲望,我这里称之为“文化欲望”。费先生把欲望全然归结于文化,我觉得是有偏颇的,更何况两者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在乡土社会中,原始欲望和文化欲望大部分正好符合社会的良性发展,比如人饿了就吃东西,虽然只是考虑了自己的原始的欲望,但实际上整个族群也因为它没有饿死而得到更多的劳力;夫妻间的性行为可以说是爱和性冲动所结合的行为,但从社会的角度也是有益于族群的繁衍。当然夫妻之事经发展也成为了一种文化欲望:“传宗接代”仍是老一辈人根深蒂固的原则。
关于文化欲望对社会的正面作用作者还举了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巫术。从现代科学的角度,巫术对于驱散鬼怪(无论是否真实存在)都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但巫术也切实地消减了人们对于未知的恐惧,心安对于社会继续稳定发展是特别有益的,毕竟恐慌蔓延下没有人会有心思关心生产。
但为什么说这些欲望是“大部分”符合社会发展,而不是直接断言全部呢?因为实际上稳定的乡土社会也在以一个缓慢的速率改变着的,原来符合发展的欲望并不能直接切除,也是身处社会中的人不断试错而形成新的欲望来满足社会的需要。
但现代社会发展的速度远非乡土社会可比,单靠欲望行事是靠不住的,正如亚当·斯密所描述的“冥冥中的手”也是具有局限性的。现代社会的欲望逐渐进化为需要,需要是自觉的,是对行为和目的背后的理解。譬如现在的人吃东西不单单是关注食物好吃(当然对好吃食物的追随这一原始欲望仍然很重要),而是开始关注这食物含了多少卡路里,有什么维生素,够不够蛋白质等等。
因而在现代社会中,谁更能对行为和目的有更深刻的理解,谁就能有更多的时势权力来指导身边、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人。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虽然俗,但蕴含了这么一部分的道理。